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被2个拿着棍子的小混混得追赶,我不过是憋不住尿,不小心窜进去了他们的领地,然后,肆无忌惮地在附近解决了。可能他们寻思是,我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踏进他们的基地,或者是觉得我公然在他们附近解决没有给他们面子,或者觉得我好欺负,或者我尿得比较远??总之,混混们一气之下,于是追打我来着了。
我一路奔跑,我穿过一个草坪,看着后面正紧追赶的混混,正慌忙中,眼前出现一辆电动车,车上的是个20几岁的女生,看她也一副惊讶的表情,想必是看到了我后面的追兵了,原本想着可能是个胆小的小毛孩,见到这种大场面难怪会吓呆了。
正准备说赶忙找个路子逃命去,没想到那女孩,直接将电动车开到我面前,然后说,上车!
我一愣,后面的混混喊到“站住”,不容我多想就跳上了车上。
女生立刻加大马力,远远就跑离了混混的视觉范围内。
我松了一口气,对女孩表示感谢。
只是我从没想过,跳上了这辆车,我也爱上了这个女孩。
原本我就是流浪在这所大城市一枚孤独的人,身边没有什么朋友,也懒得跟人打交道。可是有了上面的那一出之后,我发现我爱上了那个拯救我困局(虽然以我的聪明才智,可能摆脱那几个小混混没有什么问题)的女生,觉得这个女生长得漂亮又打抱不平,有正义感,反正我就是心动了。我决定我要跟她在一起。
于是我把家搬到了她住的附近,没事就等她下班,在她住的地方瞎晃,只为了多见她几次。虽然一开始她还是排斥我,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交往,她开始有事没事都会来找我,并且什么烦恼都会跟我诉说,好感也越来越大,每次见面都会给我带些吃的,怕我不能照顾好我自己似的。
对于我这种长得好看的,撩妹技能分分钟钟手到擒来。我一开始就有自信,我们一定能在一起。有一次,我生病了,得了皮肤病,她着急得不得了,带我去看医生,把我接入她家,做饭给我吃,细心照顾我。我们终于在一起了,我住进了她家,也没有再搬出去,我们同居了。
同居的生活总是美好的,虽然我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没有工作,因为皮肤病,要休养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她一点也不嫌弃我,总是嘘寒问暖,愿意宽容我的坏毛病,有时候生气了,我撒个娇,她也一下子就被逗乐了。我相信,我没找错人,我这一辈子,想要一起生活的人,就是她了。我也觉得,我们会一直快乐地相处下去。
可是没有想到,她的家里人最终知道了我们的事情,强烈反对我们在一起。我曾天真的以为,我们的爱能改变她家里人的看法,接受我的。可是作为一个无作为相当于小白脸的角色,对于一个刚出来找工作的女孩来说,我实在是太无能了,只会增加她的负担。
后来,在我的病逐渐好转的情况下,迫于她家庭的压力,加上她就要前往另外一个遥远的城市工作了,虽然我爱她,可是,我们最后,还是分手了。分开的时候,我心感到前所未有的痛,眼泪在她走后流了下来。我发誓,我会养好病,好好过下去,有一天,我会去找她。
再过了一段时间,为了减缓分手带来的痛苦,我跟一个女孩在一起了,新任对我很好,也爱我,就像她一样地爱我纵容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想她,打不起精神。
直到有一天,新任,终于忍受不住我颓废的状态,气愤地把手机甩到我面前,
没错,
就是“一入手就爱不释手,青年良品,颜值加速度的魅蓝3,只用599就可以快的漂亮,薄的持久”
新任对我吼,想她就去找她啊。
蓝色的屏幕上,赫然出现她的脸,她温柔地问:“旺旺你还好吗?”
我兴奋地摇起尾巴,朝着手机喊:“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