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ckland是本书的主角,人物原型是印象派画家高更,中年辞去工作抛妻弃子,只身从伦敦前往巴黎追求梦想。
有人曾经建议过,如果想要使灵魂安宁,每天起码要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有些事情并不是自己想做的,却又逃脱不得。
Strickland离开后他的妻子和孩子应该如何生活?我想Strickland考虑过这些。
如果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决定离开故乡去闯荡,他可能是因为年轻而一时冲动,而一个人在中年决定放弃原有生活而去做出一些改变,则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去追求自己真正想过的生活。这种勇气是值得敬佩的。
他用一年时间逐步重拾绘画,慢慢的退出工作。这是下定决心的人才能做到的沉着与冷静。至于他离开后的妻子和孩子怎么办,他对待生命的看法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
你会如何选择家庭与自己想要的生活呢?是安稳的生活,还是看似漂泊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更快乐呢?很多人觉得Strickland这样做的代价太大了,一边是一个安稳的商业经纪人,一边是完全可能不受赏识,不会成功的画家。
艺术都是相似的,我觉得恰好有一句我国的古诗可以描述他的想法。“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Strickland所追求的东西,在他离开伦敦的时候就已经实现了。他要画画,并不是欲望作祟想要博得一个艺术家的名声,而是心中有个东西拽着他,他只能画画,必须画画。就像一个在水中的人,游泳技术的好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在水中挣扎,他在游泳,否则就会溺死。
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我”来叙述整件事情的,“我”在被主角的妻子委任去劝说主角回家的时候,对他说:你的画作可能一文不名。男主报以哂笑,现实社会的评论他已经不在意了,他说:“如果我不在意一个人的看法,为什么我会在意一群人的看法?”
可是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呢?
我亦希望生活在一个不以金钱和荣誉去判断人生价值的世界,就像男主最后生活的小岛,人们了解他的不寻常,也接受他的不寻常,不去判断他选择的好坏,只对他给予支持。
Strickland喜欢这个小岛的风土人情,他不在意别人的反对,也不在意别人毫无诚意的夸奖,可是他也偶尔希望有人陪伴,虽然他对这种情绪化的情感很是厌烦。可是他在这里得到了即纯真温暖,又没有控制感的爱。他还是那个抛妻弃子的他,可是在Ata说留下来陪他的时候,甚至有一瞬间差点掉下眼泪。
我亦在思考应该如何爱人和被爱。
如果你爱一个人,应该让她去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而不是控制他。我们总是想给爱人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却很少去想一下他最想要的是什么。你不是他,不能替他做决定。
最后Strickland身患麻风病,没有治愈的希望了,他想要离开Ata去林子里,可是Ata说,你是我男人,你要是走了我就吊死!他考虑了一下,决定留下来。有人觉得Strickland还是自私的,不顾妻子和孩子的健康留下来,文中没有说他们其中一个孩子的去世和他有没有关系,但是一定和缺少治疗有关系,这也让我想起了一个真的很重要的问题,人应该怎样的活着才算有价值,而人的死亡,是很悲伤的事情吗?
我无意亵渎生命,只是对死亡不同的看法,我也大胆猜测这也许是毛姆对待死亡的态度,从Strickland离开不顾夫人孩子离开家里,到Blanche自杀,到他患有麻风病仍然没有离开家人,都在透漏着一些信息。
说说Blanche,“我”在向Strickland说Blanche自杀了的时候,Strickland对“我”提出的一个问题是:你真的在意她的死活吗?此时我也不禁在想,Blanche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她从被第一个男人抛弃的时候就想要自杀,被画家救助了之后一直不痛不痒的生活着,她要做的事情就是收拾屋子,买菜,照顾男人,偶尔的勇敢也是活在男人的世界,男主不想要被控制要离开她,她又选择了自杀。
她活得有意义吗?我不知道。
包括他的妻子,如果丈夫离开了自己连生存能力都没有的人,活的有价值吗?
我们的确应该善待别人,也善待其余的生命体。但是对于一个自己有自理能力的成人来说,她自己可以选择浪费生命或者珍惜生命做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可以劝导,但是不能决定。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只有自己,承担后果的也是自己。我们希望的到善待和保护,但是自己也要有生存和抵抗挫折的能力。
况且Strickland对自己的生命都已经释然。如果可以活着,他会尽最大的努力去画画,如果死亡来临,他也不会纠结这一生是否有悔恨和不满。他有缺点,但是正如文中所说,“他的缺点已经成为他优点中必不可少的派生物,他在艺术史上的价值留与后人继续争论。”
这也是我尊敬的,作者对死亡的看法。
最后我想要根据毛姆的另一本书谈论一下毛姆对爱情与女性的看法。这本书名字叫《面纱》,也是一部备受推崇的著作,故事较短,但是思想深刻,书中的女主角因为母亲催婚跟随了一个不喜欢的人来到了中国,机缘巧合之中落脚在一个瘟疫横行的村庄。她也曾经被教育成了一个把爱情当做成名全部的人,直到她看到成片成片为瘟疫去世的人们,看到修女们为别人的生命忙碌付出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的生活毫无价值,她不再沉浸于感情的世界,开始在福利院里面为别人做些事情。
思考着,生活着,改变着。
后来她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她说她希望以后有一个女儿。
“我要把女儿养大,使她成为一个自由的,自立的人,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爱她,养育她,不是为了要她将来和哪个男人睡觉,这辈子都依附于他。
看了一些《月亮和六便士》的书评,发现、有很多人觉得毛姆的书里面的女人都是为了爱情才活着的蠢物。看看《面纱》吧,那是毛姆对女性的希望。
就以《面纱》的结尾,来做本文的结尾吧,
也许你我都会像《面纱》的女主,或是《月亮和六便士》的男主一样,做了一些错误的决定,才知道应该如何看待生命吧。
“太阳升起了,驱散了雾霾,一条崎岖的小路出现在眼前。它穿过稻田,越过小河,在广阔的土地上起起伏伏,一直延伸到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如今她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不是诙谐的韦丁顿说的那条没有归宿的路,而是修道院里嬷嬷们无怨无悔的行于其上的路——或许她所有做过的错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附:
有兴趣的话可以找一找高更先生,也就是本书故事主角的原型的画作看一看,书中写很多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画的时候,有失望,也有嘲笑,印象派的艺术本身就是门槛高,很难和作者产生共鸣,感受不到作品中想要喷射而出的情感,而把卓越误认为平庸。
最后Strickland已经找到了他灵魂的归属,他画了满屋子的画,失明的那段时间,他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他死了之后,让妻子把整个屋子付之一炬。
他知道她自己的画到最后会成为奢侈品,也知道人们会把他当做附庸风雅的工具,他不再过问这些,他在世人眼里的最后一次“任性”,就是烧了自己最完美的作品。
(此部分情节为小说内容,真假有待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