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不是两三天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季南歌看着正抱着自己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林风,用灵活的小脚踢了踢他,问道:“林风,你是如何回忆我的……”结婚好几年的林风红了脸,别过头不去看她。

  那是高中新生入学的第一天,开学典礼上,一个个领导接连不断地发表讲话,内容不外乎对新生的欢迎、学校的辉煌历史以及高中学习生活如何艰难这些,南歌端端正正得坐在座位上,班主任来回检查班级的学生时,看她乖巧的模样尤其满意,但事实上,南歌只是有着乖巧的外表,内心何其狂野除了教过南歌的老师,几乎无人不知;一个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的女孩子,下课在班级里称王称霸,并且全班女生都拥护她,男生都惧怕她,南歌在初中可以称为神话,也因为有了她,他们班的男生少了许多英雄救美的梦想,女孩子也几乎没有幻想白马王子的,因为南歌就是他们的白马宫宫主……

    回忆在林风出现后戛然而止;在讲台上代表新生讲话的这个男生太耀眼了,他抿着嘴角一副生人勿近的寒气,但那双深邃的眼眸像罂粟一样让人不断地想望进去,想把自己填进他的眼睛里,鼻梁高高的充满了坚毅,距离太远了,但南歌还是想把他的每个睫毛都尽收眼底,他好高好高,仿佛只能令人仰望;旁边的女生们炸起了锅,纷纷议论着这个闪耀着光芒的英俊少年,那一年,他们都是高一新生,林风十六岁,南歌十五岁,早熟的南歌暗暗发誓,这个人一定属于她,她要他的眼里装满她。

    认识南歌的人都感觉上了高中的她变化太大了!之前上课的时候是有好好听讲,但下课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伸张正义了;现在呢,每天不是学习,就是去办公室问问题,或者,去林风在的二班门口晃悠;看着她因为去办公室遇见林风开心的模样,去二班门口假装偶遇人家偷偷露出的狡黠笑容,大家纷纷感叹,暗恋真是一件若苦若甜的小事。南歌也很无奈啊,他想天天见到林风,但她学文在六班,差了四个班,一层楼的距离,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去数学老师的办公室问问题,他们都是一个数学老师,有时候还可能说上一句话,问完题后,正好可以路过二班门口,如此周密的计划,只有南歌这么聪明的人才想的出来呢!南歌如是想。

  至于为什么南歌天天学习呢,这还用问吗,因为林风啊,开学时的第一名,至今未变过,教过他的老师逢人就说,“我的一个学生叫林风……”。可能知道真相的南歌爸妈得伤心好一阵儿,他们辛辛苦苦培养了十几年的“乖巧懂事”宝贝,竟然因为一个男孩子,突然开窍,拼命学习……在南歌心里,她和其他向林风直接表白但下场都是被拒绝的女生不一样,她会努力,会努力变得更好的自己,她也要成为林风那样耀眼的人,按其“肚里的蛔虫”婉婷的话说,这叫“夫唱妇随”,南歌每每听到,总是一副“甚得我心”的满足样儿。这一年,南歌十六岁,林风十七岁,白衣少年的身后总是跟着袅袅少女,少年的嘴角微翘,心里泛起阵阵涟漪,故意放慢步伐,少女却偏偏呆萌,竟也放慢了步伐,就这个距离,对,她很满足了,少年无奈的笑意直达眼底,回头对少女说,“季南歌同学,要一起回家吗?”少女怔怔得望着他,“好,好啊!”那一刻,她看到了,她在林风闪烁的眼睛里。“林风同学,你的眼睛真好看!”“是吗?”是的!因为我住进去了。

  有一本小说里说高中的时候班级里总有大家都喜欢的人,比如沈佳宜;在南歌的高中,有整个学校的女生都喜欢的男孩,比如林风,情敌那么多,南歌每每都很苦恼。倒是“蛔虫”婉婷常常说,那么多人喜欢林风的谦谦君子,但表白成功的一个也没有,南歌只要不断跟上他的步伐,就一定会将他俘获的。不愧是肚子里的蛔虫,说起话来都这么好听。

    时光匆匆,转眼已经到了高二下学期了,南歌这届的学生要会考了;会考就是到了高二下学期正式实行文理分班,文科生不再学理科课程,诸如物理、化学和生物,理科生不再学政治、历史和地理,这次考试就是全部科目都考一次,题应该不难,但对于当时一心想在文科班闯天下结果一节理科课都没好好听的南歌简直是灭顶之灾,看着同是学文的婉婷找她的好兄弟补习抛下她,南歌一边想着婉婷见色忘义,一边想着找哪个理科同学比较好呢?她当然想找林风了,但是怕耽误他学习,更怕的是他拒绝……

    就在南歌苦恼的时候,经常找南歌借政治书的林风同学陆尘埃登场了,在他又在每周二的第二节课来找南歌借政治书的时候,南歌无意间提起,尘埃却兴冲冲地答应了下来,那样的神情,是南歌形容不出来的雀跃,尘埃本就爱笑,总是给人阳光的感觉,这次的微笑,更加生动了。南歌只剩下二十多天备考时间了,应该也足够了,刚开始的两三天,学习进展的非常顺利,只要一有时间,自习室的角落里,南歌都在认真倾听尘埃讲那些迷迷糊糊的东西,遗传,力的作用,分子化学式……“熬过这二十多天,我季南歌还是一条好汉!”南歌如是想。于是她连办公室和林风的班级门口也去的很少了,林风回家的路上也不见南歌的身影了,课间的时候,同学看尘埃急匆匆的跑出去,打趣道,“这季南歌把你迷成这样啊?天天给她补习?”尘埃笑得更开心了,然而林风这里,笔被掰断了,他的同桌倒吸了一口凉气。

  “哇塞!南歌,你捡到狗屎运了啊,有人找!”什么人能让同学激动成这样,”南歌想,但等到她出门的时候,感觉那位同学说的真的生动具体形象!林风竟然来了,南歌心里放起了五彩缤纷的烟花,但还是强装镇定,“嗨,林风,什么事?”“陆尘埃在给你补习?”“对啊,我的理科太差了,不知道要怎么过会考,正好他有时间,就给我补习啦。”“你喜欢他?”“啊?不不不,怎么可能呢?”林风,我喜欢的是你啊,南歌没有说出口,也不敢说。“我给你补,你想学什么我给你补。”这下南歌的脑子又晕了,是五彩斑斓的跳跳糖,她直直得看着林风,不知道说什么好,幸福来得太突然,她一时接受不了,林风是喜欢她吗?还是林风觉得她太笨了,只有他才能教会?不管什么原因,她超级开心。

  “尘埃,谢谢你这两天的补习,明天就不补了吧,你安心学习,也要好好备战会考啊!”“为什么呢?”“林风说他给我补,嘿嘿。”“你喜欢他吧!”南风的脸突然红了起来,但还是坚定得回了,“是的,我非常喜欢他!”“那好吧。”发完消息后,虽然可以想象尘埃的笑应该藏起来了,但是比起这,她更期待明天和林风单独相处的时刻。“南歌啊,我真的很喜欢你呢,每次你到我们班门口看林风,我都既激动又嫉妒,朝你借政治书不过是个幌子罢了,想看你单纯善良的微笑才是真的啊,没见你之前,我一点也不喜欢笑,见到你以后,真的从心底里都长出了花,但你喜欢的不是我啊,那便祝你开心啊,你要是不开心,我一定会比你难受一万倍的!”

    于是,林风开始了他的拯救季南歌计划,他讲题时总有种温柔却不失庄重的感觉,让人想腻在他的声音里,就像他的眼睛一样,南歌一直痴痴地望着林风,林风既无奈又开心,“南歌,不要再看我了,看书好吗?”“不,书哪有你好看!”林风怔了一下,不露声色的笑了,南歌的脸彻彻底底的红了,一不小心把实话说出来了,“看书,看书,呵呵……”“好。”那阵儿的时光是南歌高中时期过得最幸福的日子,南歌渐渐地在林风面前放肆起来,林风也乐得享受,简直是宠爱的最高阶段,那个时候,南歌看到了自己在林风满含笑意的眼睛里,不过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在林风的帮助下,会考倒是轻松过了,但是她也不能经常和他在一起了,南歌的心情简直比跌入谷底还难受。不过,日子还要继续过,她还要继续奋斗!“林风的未来是属于我季南歌的!”

    高三一模的成绩出来了,南歌用三年追逐林风的脚步,排在文科榜的前三;林风还是从未变过的第一名,高考这个可怕又让人充满无限斗志的字眼,却又让季南歌靠近了林风又一步,“只要高考完了,林风就是我季南歌的,三年都熬过来了,挺住!”一个个奋笔疾书的晚上,汇成了三年从吊儿郎当的学生变成了学校榜单上赫赫有名的学霸,她的屋子里贴满了林风给她讲题时的笔迹,和她一起的涂鸦,她的最真切的愿望,就是高考后能熊抱林风,让林风屈服于自己的百褶裙下!

    高考前一天的晚上,季妈妈端着牛奶给南歌送来,“宝贝儿啊,等高考后去向那个林风表白吧,妈妈支持你,妈妈知道你这三年都特别喜欢林风,你变成今天这么出色也有很大一部分是人家的原因,”说到这里,季妈暗暗腹诽,竟然为了这小子变化这么大,爸爸妈妈养你十几年都没看你怎么感激!不过,还是正色道,“妈妈也是过来人,当初因为你爸爸没有勇气向我表白,我们差一点就没在一起,不过,上天待我们不薄啊,高考后我发挥失常竟然和你爸爸考进一个学校,这把你爸乐得哟……咳咳,说多了,不过呢,妈妈就是想告诉你啊,去表白吧,拿下那个小伙子,把我们老季家的基因发扬光大!”“我会的,妈妈。”被妈妈鼓励后的南歌充满斗志,全然不记得明天就是高考了;门外的爸爸看妈妈出来,一脸嫌弃地说到:“你都和孩子说的什么啊,明明是你当时没勇气向我表白的,我是故意和你考一个大学的!”季妈妈的眼睛又重现年轻时的光彩,“老公,我发现我好爱你啊,睡觉之前爱你,醒来也觉得甚是爱你呢!”这下季爸爸的脸红得像个熟透了的大番茄,但还是别扭地说到,“我当然知道你爱我,可是你追得我呢!”说完宠溺得摸了摸季妈妈的头发,仿佛又回到了他们年轻的时候,少年捧着书认真研读,调皮的少女看到俊朗的少年,那种画面,是用语言形容不出来的美丽……

    两天的高考结束了,终于结束了,南歌三年的暗恋也终于结束了……茫茫人海中,南歌一眼就看到了林风,恰巧,林风也正望着南歌,她跑向他,他也跑向她,南歌的全身都在叫嚣,“向林风说喜欢他,快!!!”想见的人就在眼前,想抱的人唾手可得,南歌一点也没有犹豫,直接抱住了林风,“林风,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我喜欢你三年了,从第一眼看到你就喜欢你……”林风比南歌抱的更用力,仿佛要把她融入骨血,无奈地说,“南歌,你抢了我的台词了,我也喜欢你!”不过,具体是什么时候喜欢的呢,林风不记得了,或许是当年新生演讲,或许是每天假装不经意的在办公室遇见,又或许是在教室门口痴痴的望着他的时候……不过,他喜欢她,这是真的。南歌感动的哭了起来,哭得很大声,仿佛要把这三年的努力与压力用另一种形式发泄出来,还好,她喜欢上了一个闪耀着光芒的人,还好,她愿意为这个人变得更好,最好的事是,她喜欢的这个人竟然也喜欢她。这一年,南歌十八岁,林风十九岁。

    高考成绩出来了,南歌和林风都是本校的状元,一个文科,一个理科,季爸和季妈高兴的合不拢嘴,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竟然被爱情激励成这个样子;填志愿的时候,他们毫无疑问上了顶尖学府,一个学习临床医学,一个学习金融,他们开玩笑说,一个谋财一个害命;升学宴他们两家是在一起办的,同学们既高兴又羡慕,婉婷一边和南歌开玩笑,一边和林风说,“表哥,你早就喜欢上南歌了吧,幸亏你收了南歌,不然她指不定去祸害谁呢!”林风也不置可否,南歌这才知道,婉婷原来是林风的表妹,那心情就像打翻了五味瓶,她要是更早遇到林风就好了,不过,还不晚,现在和未来,林风的眼里都被南歌填得满满当当。林家父母和季家父母喝得极为开心,仿佛把这当成一场订婚典礼,季爸爸还时不时地开玩笑说,“我家宝贝儿眼光儿和她妈妈一样好。”

    再后来,南歌和林风在大学里成为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他们努力读书,纷纷被保研,虽然林风学医晚一年毕业,但在研究生期间就已经在一所知名医院实习了,而南歌在毕业之后也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林风毕业那年,他们结婚了。这一年,南歌二十五岁,林风二十六岁。在南歌心中,世界上最让人羡慕的爱情大概就是,我的心里有你,你的眼里装满了我;而在林风心中,南歌就是他的全世界。

    “满意了吧,你就是我的全世界。”林风宠溺得望着南歌,“林风,谢谢你,让我能好好爱你,我用当时的三年守候换了你后半生的陪伴,我赚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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