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下学期起,每天阅读 4h + ,平均月完成 6—10 本,月产出 3W + 字。
有一些不算技能的小技能,比如不管失不失眠,都能拧着一股劲儿在第二天早上 6、7 点醒来。
玩儿过各种手作、会做咖啡会酿酒、写过不少广告文案,热衷于策划文化活动,办过几场读书会和分享会,走遍了帝都大大小小的书店。
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充满尝试欲,恨不得每天活出 48 小时来,永远不懂为什么有人会感觉到无聊。
上面这段话是我今天要写的主人公的自我介绍。
她说:
1.大学做过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是“找到自我,活出真我”,而在这一过程中对她产生最大影响的便是阅读与写作。
2.人只有在自我意识上死一次,才能重生;做困难、不舒服的事,才能成长。
3.从看大冰之类的浅阅读到看鲁迅、尼采等大家的深阅读,一方面越来越敢做自己,坚持自我,另一方面学会质疑和批判,有了自己的思辨力。
4.人要先成为独立而完整的自己,才能对社会有用,也才能真正爱别人
她在小说里看尽百种人生,然后学会用慈悲心看人,不轻易评判他人;遇到烦恼时拉大自己的格局,以看人生是一条长河的角度来看自己当下的困境。
她大一大二时几乎每天写1000字,投稿没中也不放弃;可以从下午两点坐在咖啡厅里写作一直写到晚上九点,就算脖子很酸但是依然沉浸其中;发在公众号上的文章每一篇都改了10遍以上,对文字有一种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
她不追剧不爱刷微博朋友圈,却能在图书馆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她写一篇3000字的文章可以写8个小时,改到不能再改为止;她外表安静,内心却十分坚韧有主见;她爆发出来的能量感染了很多人,是我认识的人中少有认真读鲁迅爱哲学书的姑娘;她对自己要求超高,答应了我来给大家做分享,就算淋雨也要跑回来,明明时间不够用也认认真真做好讲稿PPT发出来。
我每次想起她,我就觉得天哪,我写的东西是什么鬼呀?我怎么有脸发出来呀?我还能算喜欢阅读写作的人吗?人家这样才叫做热爱呀。
因为自己还做不到,所以特别佩服有完美主义,说到做到的她。她说感谢我鼓励她打开心扉走出来,然而其实我从年轻的她身上学到了更多。
一千个人里,会有一个人爱看书看到平均每天都能挤出三四个小时来阅读吗?而且读的还是颇具深度的哲学、人文经典小说。估计一万个人里才出一个吧?她真是像宝藏一样的人!难怪那么多人喜欢她。她活出了我们想要的人生,保持自己的个性,温柔有力地影响着身边的人。
她说阅读是用别人的话来讲通自己,而写作是自己给自己做手术,最痛苦也最彻底。她说的话写的字总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她对自己有一种近乎自虐的严苛,正是因为她的执着,才让我如此喜欢她,我相信她日后就算不是作家,也已经以身作则地用文字去关怀社会,成为这个浮躁时代少有的、有担当的写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