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系列(10)可惜年少不轻狂——读张爱玲《年轻的时候》

张爱玲的短篇《年轻的时候》,一向被忽视,一如很多人的青春,实在没什么聊以自慰的谈资,也就遗忘了去。

尽管这部小说从艺术的尝试探索层面,确实有许多可称道的地方,比如为一些人注意到的创造性对比、象征手法运用,尤其是语体交叉渗透的手法,都值得品味,但从故事本身来看,这部小说确实比较平淡。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讲故事需要从常规的背景入手,引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突变情节,随着常态被打破,小说人物对于遭遇的应对方式,使一个故事得以成立。

反观《年轻的时候》,讲述的不过是一个叫潘汝良的医科大学生邂逅一个俄罗斯女人沁西亚,生发初恋情愫,最终对方与俄国人结婚,自己的浪漫梦想就此终止。

纵观短暂朦胧的恋爱过程,不过是以他教对方中文,对方教他德语的名义,沁西亚对待潘汝良,到底什么心思,并不太清楚,所以更像是潘汝良自作多情的单恋。

中间没有接吻等身体亲昵,也没有戏剧化的性格或情节冲突,既无法从伦理性的高度,对其进行所谓的道德省视;也无法从东西隔阂的层面,做出文化或历史的省察。

冲突还是有的,不过主要是在潘汝良的内心展开,那就是浪漫与现实、高贵与平庸的落差。

他向往的是西式的、贵族的、新潮的、典雅的生活,这种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完全来自他肤浅观感后的想象建构,反过来,他对东方的、陈旧的、乏味的、低俗的生活现状,充满厌倦,两者的细节对照,有一种幽默的反讽。

比如,他认为外国人都是电影明星、广告模特;他想一个人受到打击,踉踉跄跄走进酒吧,在高凳子上喝威士忌,也是“高尚的下流”;他认为喝咖啡的器皿的晶亮;医学器械的灿亮,电疗器的精致、爵士乐、德国牌子脚踏车、新文艺,乃至洁无纤尘的白大褂,都代表了现代科学、文明范儿。

可是,他周围的中国人,父亲用掉了柄的茶杯喝酒,吃油炸花生,活脱脱中年油腻男形象;母亲没有受过教育,牺牲了一生幸福,只知道给孩子弄吃的,她是可怜人,要是“风吹着她飘萧的白头发”,有一种悲情的苦难剪影,也好,可恶的是,“母亲的头发还没白,偶然有一两根白的,她也喜欢拔去。”

她不懂得以哭抒发感伤,只是寻孩子不是,把孩子怄哭;她闲下来也只喜欢听绍兴戏、叉麻将。总之,精神贫乏的老大妈。两个姐姐虽然也在大学读书,却涂脂抹粉,长得不美而不肯安分,俗不可耐;底下一大群弟妹,脏、惫赖、不懂事……汝良一定经常不平:我怎么会跟这帮人混在一起。

潘汝良看书时,喜欢在书头勾勒一个人脸侧影,极简单一条线,鼻子凸出,外国人样子。这是他内心的投射。

机缘巧合,他在学校休息室碰见了兼职做打字员的俄罗斯女人沁西亚,这不就是自己每天勾画、日思夜想的美丽女子啊。

话说回来,汝良画的模糊剪影,只要是外国女人都像。汝良却认为这是天意,他心中生出奇异的喜悦,仿佛他亲手创造了对方。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沁西亚看到了汝良书中的侧面画,“脸也红了”。两人搭上了话。汝良想,难道她以为他爱上了她,然后她也爱上了他?

沁西亚家境其实比汝良家糟糕多了,她白天在洋行工作,晚上还在夜校兼职。可在汝良心目中,她是多干练的女孩子,“人家可不像他姊姊”。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事实上,沁西亚的形象,与他想象的完美走样了。第二次约会:

现在他所看见的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平凡的少女,头发是黄的,可是深一层、浅一层,近头皮的一部分是油腻的栗色。大约她刚吃完了简便的午餐,看见他来,便将一个纸口袋团成一团,向字纸篓里一抛。她一面和他说话,一面老不放心嘴唇膏上有没有黏面包屑,不住的用手帕在嘴角揩抹。小心翼翼,又怕把嘴唇膏擦到界线之外去。她藏在写字台底下的一双腿只穿着肉色丝袜,高跟鞋褪了下来,因为图舒服。

这种落差让汝良“觉得烦恼”,但他很快从好的方面想,或者说只想对方好的方面。二人开始互相教语言。

作为谈资,沁西亚告诉了他家里的情形,她、妹妹、母亲,跟着继父过活,境况窘迫。汝良却不愿知道太多,因为他要保持美好形象,“懂得她之后,他的梦做不成了。”

偏偏梦不会成全。有时吃点心,“她把书摊开了当碟子,碎糖与胡桃屑撒在书上,她毫不介意就那样合上了书。他不喜欢她这种邋遢脾气,可是他竭力地使自己视若无睹,他单拣她身上较诗意的部分去注意,去回味。他知道他爱的不是沁西亚。他是为恋爱而恋爱。”

表面上,汝良很单纯,傻傻地爱上,实际上,他清楚自己是为恋爱而恋爱。他和沁西亚,可以说都是各取所需,没有初恋情人之间的那种盲目与狂热,更多的是自欺欺人的理性的算计。

潘汝良明白,“冒失的婚姻很可以毁了他的一生。”一旦发现后果的危险,为了所谓的自由,“他立刻把向沁西亚求婚的念头来断了”,而当沁西亚告诉他自己即将结婚的消息,汝良“心里也不知道是如释重负还是单纯的惶恐。”

其实不是“单纯的惶恐”,而是单纯的虚荣。他缺乏浪漫,所以需要浪漫,他设想自己悲情地去吃对方喜酒,吃得酩酊大醉。

遗憾而讽刺的是,“他没想到没有酒吃。”之后,他看到了病中的沁西亚的没有光彩的形象,他的浪漫梦彻底幻灭,从此不在书头画小人了。

那么,潘汝良理解的自由是什么?请看:

黄昏的天淹润寥廓,年轻人的天是没有边的,年轻人的心飞到远处去。可是人的胆子到底小。世界这么大,他们必得找点网罗牵绊。

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年纪大了,便一寸一寸陷入习惯的泥沼里。不结婚,不生孩子,避免固定的生活,也不中用。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潘汝良这个年轻人,压根不懂得自由。自由与年龄无关,与结婚生子无关,与固定的生活无关,与知识无关。自由是迎接习惯,迎接孤独,迎接责任与重负,迎接一切泥沼。

自由的价值观的扭曲,带来对恋爱、婚姻、浪漫、纯洁、优雅等不切实际的、错误的想象。潘汝良和沁西亚,本不是因为自由走到一起,所以他们的分道扬镳,也丝毫不是因为害怕失去自由的恐惧。

他需要的,仅仅是诗意和远方,温柔的安慰,美丽的憧憬。有个女孩曾经告诉我,我好喜欢中医呀,因为每每看到药罐子搁在柴火上,熬得中药飘出蒸汽萦绕,再伴随那药香味,她拿着扇子在一旁轻轻扇着,那一刻,好浪漫哟。

张爱玲在一篇题为《爱》的散文写到:“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这也是一种浪漫。

浪漫是每个人根本的渴望,与生俱来的权利。可是自由不是靠浪漫成就的。即便情投意合的两人在千万人中相遇,他们要想共度一生,仍然要穿衣服洗脸,吃饭散步工作睡觉。

他们的自由来自于他们的关系,他们相处的模式,以及为了这种相处所要应对的各种人生社会的难题。

张爱玲对浪漫感是怀着冷峻的警惕的,但她仍然需要表层的幼稚,去设想千万人中千万年中的一场偶遇。

如果没有浪漫,人生就不会精彩吗?张爱玲自述,“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轻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她似乎和潘汝良一样,无法想象在庸常的日子,在与并不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时光,如何创造自由。这也许正是《年轻的时候》写的平淡的缘由之一。

难道人非要一边希望一边失望,一边渴望一边厌倦,一边坚守一边放弃?

挣扎于浪漫与平庸两个极端,潘汝良虽然年少,但对于发生在他身上的这桩恋爱事件,他并没有好好投入,充满激情,忘乎所以,所以失去了一次轻狂的机会。

他恋爱着,顾虑着,逃离着。为恋爱而恋爱,成了无法承受任何生命重量的恋爱。再说严厉一点,他失去了一次积累自由经验的宝贵机会。

这样说来,我也同意一位研究者对这部小说的如下评论:“这是被忽略的一部短篇佳作,展示了人生固有、普遍、深层的底子,寓哲理于凡俗,寓大悲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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