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恐惧本身,他们什么可恐惧的。
说一个八卦:在写《杀死一只知更鸟》前,哈珀·李是航空公司的订票员,为了心中的写作梦想她离开学校,一边工作一边写作,但因为工作原因让她的写作进度很缓慢。
1956年,她的朋友布朗夫妇给了她一年的工资,在纸条上写道:“用这笔钱给自己放一年假,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圣诞快乐!”哈珀·李因此没有了后顾之忧,开始安心创作。每一个心怀梦想的人都渴望这样一笔天使投资。当然在商业上,这样的风险投资也数不胜数。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一书名,在翻译上并不恰当。英文原名《To Kill a MockingBird》里的 MockingBird应该翻译成嘲鸫。嘲鸫和知更鸟完全不同,它们栖息在海边,常常在高处鸣啭,嘲鸫虽然不是大型鸟类,但精力充沛,勇武好斗,为了保卫领地甚至敢和鹰搏斗,生命力旺盛充满反抗精神。它们最广为人知的特点是超强的模仿力,不管是生物的叫声还是机械噪音,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
知更鸟则是一种欧洲常见鸟,圆滚滚的身材加橘红色的胸脯,可爱又容易识别。知更鸟憨态可掬不怕人类,当农夫耕地的时候,它们时常跟在后面找虫吃。 知更鸟在许多民族神话里都被赋予了特殊寓意,代表春天、太阳,或是神的使者。
书中对书名的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但是又不得不承认杀死知更鸟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正如故事中被魔化的拉德利家,被陷害的汤姆,自我放逐的尤厄尔家。
故事中的黑人汤姆只是出于好心,帮助了马耶拉·尤厄尔,但反被尤厄尔家诬告强暴马耶拉。典型的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的剧情。这本也算是常见的恩将仇报,但将故事背景放在上个世纪的米国,便多了一层为黑人呐喊的情绪。大家都知道阿迪克斯对于整个案件的分析有理有据,所有的事实也都表明尤厄尔一家诬陷汤姆,但是对黑人的成见依然让陪审团宣判汤姆有罪。人们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几乎很难移开。PICK 一下阿迪克斯的人设,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始终保持一种淡定的模样,对所有人和善的态度,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能冷静分析。待人处事方面近乎完全,更难能可贵的是阿迪克斯无惧世俗的偏见,毅然决然的为汤姆辩护,只为对得起自己做为律师的责任和心中对公平的追求。在这样的家庭教育下的杰姆也被熏陶成了一个小暖男。家庭教育是人格塑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人因为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原因,都会改变自己的本心,慢慢改变了自己的初衷,但是有的人成为了杰姆,有的人则成了马耶拉。
记得所有孩子在最开始都是没有成见的,是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得他们开始改变,也许故事中善良、追求公平的杰姆和斯库特,在阿迪克斯的影响下会一直对所有人都保持温和的态度。但小镇上其他孩子呢?会不会在大人们的影响下,逐渐抛弃了初心,变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上个世纪的米国,对黑人的歧视印入了很多人的心中,在他们眼里似乎黑人就应该是低人一等的存在,而这种歧视直到现在也依然没有消除,对于一些白人来说,歧视黑人和黄人近乎成了本能。
搜到了1962年翻拍的老电影:派克饰演的阿迪克斯将书中睿智、博学、充满正义感的父亲展现的淋漓尽致,尤其是将所有的高潮都安排在了法庭中,阿迪克斯的对白把电影直接提升到了法律专业必看电影之一。遗憾的是电影改编后,杰姆和斯科特同阿瑟之间的交流只用了一个镜头和最后的几句旁白代替了,反而少了书中那种隐约感觉到是阿瑟赠送的礼物但又不能验证的对冲感。毕竟在书中,故事刚开始时怪人拉德利一家塑造的神秘感已经可以撑起另一条支线的剧情,尤其是在阿瑟送给杰姆和斯库特礼物的那几章,将暗中观察的阿瑟对友情和同人交流的渴望塑造得明明白白,一次次将自己所能送出的最好的礼物给了兄妹俩。这也推动了故事的最后,阿瑟冲出来保护兄妹同尤厄尔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