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依依不舍的,不只你的温柔。
喜欢过很多人,大多数都随着时间慢慢淡化了,曾经那么心动,现在都心如止水。
耳机里在放着成都,很容易让我回想到曾经的某个时期,慢慢的我明白了,人生的所有经历都是不昧因果,也许短期你会觉得是这样,可很久以后在回味就是另一种滋味了。
恐怕我的人生以后也很难有那种任性了,夏天的,冬天的,打扮入时的男男女女,奶茶,台球,街道,昏黄的灯光,男孩子们穿着黑色的衣服,女孩子各式各样。现在我管他们叫小年轻,以前的我是多么迷恋这种生活,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帅帅的,白白净净的,酷酷的,就是有点矮,不过对于一个初一的小孩子来说倒无所谓了。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插进裤兜。
其实现在想我的朋友syh,我倒觉得她很酷,喜欢的就去追,基本上也都成功了,只有我偷偷摸摸的喜欢。初中只谈过一次恋爱,而且我根本不喜欢那个男孩子,那时候只是觉得谈恋爱很酷,跟一个很社会又比自己大的男孩子谈恋爱更酷,虽然我从来没有流露出对爱情的渴望,不过几位小姐姐还是帮我找了个男友,我忘记他的样子了,我只记得syh说他细看很好看。可是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名字,和坊间传言他很花心。
最好的记忆恐怕是我们在楼下做操,他和哥们在楼上喊我的名字吧。很浪漫。
如果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该多好,后来因为一些事情我彻底转变了,不在交往那种朋友,刚上初二时被一个高年级的男孩喜欢,他每天下课来我们班,我的好朋友syh陪我躲到厕所,那是我是很惊恐的,后来有一次那个男孩骑车追到我们小区,真是吓死我了,为了不让他喜欢我,我带上厚重的眼镜,穿上丑丑的羽绒服,几次之后,他终于不烦我了,自那之后,仿佛找到一个很好的方法,如法炮制,大家都对我的改变吃惊。之前那么社会,突然就变成这么乖的小孩。
但我依然对爱情有一点期待。世界上还是有人值得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