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谋杀似水年华》只需要一下午就可以读完,但却要用很多年去悲伤。时间如水一般轻轻绕过我们的手腕,却如藤条般狠狠地勒着秋收和田小麦的心,掠 过之后,也留下了道道伤痕,那种触摸不到的恐慌谋杀了似水的年华,也弥漫着无限的怅惘。
秋收是我很喜欢的男主角,话不多,却有着最深沉的感情,因为他的内心背负了太多沉重的从前。十三岁时,就亲眼目睹了母亲惨死,而那只害死母亲的恶鬼就此住在了秋收的心里,他发誓此生一定要抓住真凶。田小麦是一个敢爱敢恨、重情重义的女生,她的父亲负责秋收母亲的案子,后来不仅没有找到真凶却也不幸因公殉职,小麦只得凭借父亲留下的日记一步步去靠近真相,日记中提起了十五年前那桩谋杀案的凶器:一条奇异的紫色丝巾。小麦和秋收曾有过非常短暂的相处,秋收因为母亲的事情而很冷漠,小麦也从不主动靠近他,在得知秋收母亲的案件时小麦产生了满满的同情心,温柔的去靠近他,两个人此时才有了一些交集。
秋收和小麦曾谈过一场恋爱,却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原因在于两个人来自于不同的世界,一个是乡下的少年,一个是城市的少女。可小麦不怕,她就是喜欢秋收,她为了他和家人朋友闹翻天,承受着一切的白眼和不理解,当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小麦时,她会很酷的说:“看什么看。”小麦不怕,年少时的感情总是多了几分率性和勇敢。小麦喜欢和他聊天,哪怕他总用冷漠来掩饰自己的内心,小麦却一字一句的拆穿着他,因为她懂他,哪怕她也曾在深夜为了他痛哭,没办法,喜欢这回事不靠大脑靠心脏,谁都骗不了自己。秋收也曾开玩笑用手捂住小麦的眼睛,小麦捂住他的手不肯让他放开,只因为留恋着手心的温度。秋收也曾弹吉他给小麦听,虽然翻来覆去就是那几首歌,可是小麦听不厌。两个人会骑着自行车去放风筝,小麦坐在秋收的身后揽着他的腰把耳朵贴在他的后背,听风吹,听叶子沙拉拉的响,就任他带着自己远走。
只是故事的发展永远不肯顺遂人心,秋收和小麦后来失散了很多年,你以为我辜负了你,我也以为你辜负了我。故事当中有一个叫做魔女区的地方,充满了可怕和诡异的气氛,似乎隐藏了所有的秘密,是罪恶的根源,也是幻想破灭的地方,深埋着太多的沧海桑田,谁的心能够时过境迁?故事中的人或许突然消失,或许突然死亡,一切都让人措手不及,没有一点时间去迎接下一个意外。小麦与秋收终究重逢了,他把她从一个流氓的手中救出,那段描写的真好:“终于,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他,就是他。十年生死两茫茫的他。不思量,自难忘。原本白净清秀的脸庞,已黝黑粗犷了许多;单薄瘦弱的身体,宽阔结实了不少;就连少年脸颊上,都爬满了黑色胡渣;唯一不曾变过的,是明亮忧郁的眼睛,睫毛覆盖出一片阴影,藏着闪烁滚动的目光。”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此刻,似乎没有比紧紧拥抱对方和流着重逢的泪更恰当的事情了,可背负着仇恨的人哪里能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爱情的甘甜?他又不见了。小麦疯了似的找他,发了一条短信不回复,小麦又发了一条:我这一生,只爱过一个人。
最后的结局出人意料,虽然一切的秘密都有了答案,可回想种种仍觉得凄凉,那条害人的紫色丝巾勒断了太多人的希望和幸福,让人望而生畏。我联想到东野圭吾的《白夜行》,男人背负着最沉重的往事,和女人看似虽然没有交集,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故事的背后隐藏着太多的爱恨情仇,男人和女人都在以一种别人看不到的方式相爱着,很深沉,很绝望,却也永远无法在一起。在这个世界上,年轻的人们有一种天真的可爱,应该过着最鲜活的日子。可也总有这样一种人要承受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负担,去千锤百炼,去体会绝望的滋味。命运,似乎在很久之前就写好了人生的情节。
《谋杀似水年华》,我喜欢这个名字,悲伤地隐忍。小麦和秋收在十三岁时就相识了,好像认识了一万年那么久,可突然地相聚,突然地分离,使我想到小林一茶的那句俳句:“我知道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一句然而包含了太多的可能,也掩埋着太多的可念不可说。故事的最后,小麦还是没有放弃秋收,或许应了那句:故事太长,你好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