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

        06年的夏天,曾云和萧玲一同去参加阿兰的婚礼。同寝室的女孩儿中,阿兰是第一个嫁出去的。男方叫张耀,是高我们两级的师兄,在市建设局工作。在学校时并不认识,去年经人介绍,见面后才知道还有这样的缘分。交往还不到一年,两人便步入婚姻的殿堂。

        阿兰的家在郊区,张耀是城里人,距离不算很远,所以结婚时自然是需要去新娘家接亲的。男方家底殷实,接亲的车队也很是气派,清一色的黑色奥迪,长龙一般停靠在乡村狭窄的公路上。一番嬉笑打闹之后,新郎便背着新娘子上了婚车。曾云和萧玲两人挑了最后一辆车,坐了进去。按习俗接亲和送亲的人数都是有讲究的,每个车上的人只能是双数,很快,一个中年男人坐到了车的副驾上。车外鞭炮声响起,迎亲的车队出发了。

        车里应景地播放着周华健的《明天我要嫁给你了》。萧玲和曾云坐在后排一路闲聊着,青春洋溢的年纪总是快乐的。两人旁若无人地讲着各自遇到的趣事,银铃般的笑声和着轻快的音乐飘荡在车里。连坐在副驾上的中年男人也不时回头看看她们,嘴角泛着笑意,他应该包容了她们的聒噪。也许大多数成熟的人对青春都是包容的。是啊!青春是无法掩饰的,无论快乐还是悲伤。       

        那个时候,她们眼中的婚礼都是浪漫的,出嫁的人儿也必定是幸福的。她们欢快欣喜地见证着好朋友走进了一段新的人生。

  来参加婚礼的同学虽然不多,但大多都有一年光景没有见面。萧玲与阿兰在同一个城市,婚礼结束以后,萧玲自然也是要尽一尽地主之谊,招待许久未见的同学们。

        萧玲热情地把同学们领到了酒店旁边的KTV,一进门,耗子就拿起话筒大声嚷嚷:“喂,喂,我先说两句啊,同学们,先说好了啊,今天这客我来请,特别是萧玲,不许跟我争啊。俗话说得好,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女同学敞开了玩,敞开了喝。”

      “你是想养萧玲吧!耗子,只可惜人家萧玲早已让高昊养家了,拐不走了。哈哈哈……”吴大勇打趣地说。     

        萧玲拿起沙发上的靠垫,使劲朝吴大勇砸去。嘴里骂着:“吴大勇,在学校就没学好,现在到社会这个大学堂里还没学好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什么叫养家了,我又不是猫猫狗狗。再说了,我萧玲稀罕谁养。”

          萧玲性格像个男孩子,虽然脾气不太好,但是个标准的美人儿,皮肤白皙,标致的鹅蛋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大学时,身边就从来没有缺少过追求者。高昊是同级中文系的男生,也是众多追求者中长得最帅的,最会哄人的,却也是最花心的。尽管萧玲对这一点心知肚明,最后却还是选择了他。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女人又何尝不是?

      曾云没有萧玲闹腾,是个安静,温柔的女孩子。她和另外两个女同学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们闹,这些人依然那么亲切,快乐。仿佛他们分开的不是一年,这也不过是短暂假期之后的相聚。

        一下午欢歌笑语,曾云也玩得乐不思蜀了。“叮铃铃,叮铃铃……。”曾云的电话已经在桌上不知道响了多少遍。曾云一看,是郑丽萍打来的,心想:糟糕,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郑丽萍是曾云单位的同事,比曾云大不了几岁,前不久刚结婚。郑丽萍很喜欢曾云,老想着把曾云介绍给她的表弟。这个周末,他表弟刚好从省城回来,说了好几次让曾云一定抽个时间见见面。曾云磨不过她,加之萧铃也说要广撒网,重点捕捞,便也就答应了。

        曾云走出包间,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接了电话,“喂,郑姐。”

      “曾云啊,你回来了吗?”

      “郑姐,我马上上车了,路上不堵车的话,七点之前应该能到吧!”曾云不忘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虽然并不是有意欺骗她,但无缘无故失约,或者是迟到总是不好的。

      “晚点没关系,回来就好,我让王阳六点半去车站接你。你记住了,他的车是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刚从4S店提回来的,还没上牌呢。你路上注意安全啊!”郑丽萍刚把话说完,耗子踉踉跄跄地从包间里出来了,看到曾云,一把抓住她说:“我说你……。”曾云一手捂着电话,一手食指放在嘴唇下方,示意耗子不要说话。待耗子安静下来,曾云着急地对郑丽萍说:“我知道了,郑姐,我上车了,先挂了啊。”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耗子大名叫陈林皓,是班上的开心果,平时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其实是个心里透亮,也很执着的男生。大学时他最喜欢的就两样,萧玲和音乐。有一段时间还跟中文系的男生玩乐队,省吃俭用的钱全花上面了。萧玲善良,仗义,经常请乐队的人打牙祭,这不仅让乐队的几个小伙感激涕零,更让陈林皓对萧玲爱得死心塌地。

      醉醺醺的陈林皓紧紧地抓着曾云的手腕说:“曾云,你不能走,你走了,萧玲也得走,我都一年没见她了,怎么能就这么走了。”

    “我家里真有事,得回Q市了。萧玲家就在这,她能去哪儿啊,她不会走的,你放心啊。”曾云边说边把他往包厢里拖,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他按在沙发上坐好。那陈林皓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屁股一着沙发就倒下了。

        曾云与同学们一一话别,出门时,陈林皓已经打起呼噜了。曾云看着萧玲,怨愤地说:“自古痴情空余恨,多情总被无情伤。好端端一个人被你折磨成什么样了。”

        萧玲推着她走到门口:“快去相你的亲吧!自己屁股都还晾着呢,还有精神管别人。你要看他可怜,就把他收了?”

        “谁收得了他呀!人家对你是痴心不改,你就作孽吧。”萧玲看着曾云上了出租车,才转身回去。

        从G市到Q市大概有两个小时的车程,车站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有一班客车,曾云运气不错,一到车站就搭上了马上出发的客车。客车一路飞驰,窗外的大山,村庄,城镇从眼前闪过,对于一年来频繁往返于两座小城之间的曾云来说,这些景物再熟悉不过。曾云插上耳机,听着手机里的音乐。不知道是音乐的催眠,还是酒精的作用,很快便沉沉睡去。

    “快醒醒,小姑娘…”

    曾云睁开眼睛,司机大叔和蔼的脸出现在了面前。

    “总算把你叫醒了,年轻人的瞌睡可真大,到站了,快下车吧。”

      曾云睡眼朦胧地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才坐直了身子。因为头一直靠着车窗,现在脖子又酸又疼,曾云用一只手撑着头,一手提溜着随身的小包包就准备下车。可曾云一看窗外,又傻了眼。这六月的天气真是说变就变,明明上车的时候还艳阳高照,这会儿车外却已经是倾盆大雨,天阴得快垮下来一样。曾云看了看自己身上那条鹅黄色的衬衣裙,心想,淋湿了是小事,关键不好看,还怎么见人啊。曾云转头可怜巴巴地看着一脸和善的司机大叔说:“叔叔,你有伞吗?借我一把吧!”

      司机大叔无奈地说:“本来有几把备用的伞,刚刚都被先下车的客人借走了,我也得淋着回家了。小姑娘,要不你在车站门口避避雨,再打电话叫家里人来接你。”

    “也只能这样了。”曾云两步跑到站门口的屋檐下,翻出包里的电话,打算打给郑丽萍,问问接她的人在哪儿呢。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播放了一个多小时音乐的手机早已经罢工了,黑乎乎的屏幕就像此时的天空一样。

    天越来越暗,街边的路灯亮了,曾云估摸着现在已经七点了,诺大个车站似乎只剩下曾云一个人。曾云突然想起郑姐在电话里说过,让她表弟六点半在这里等,兴许现在还在呢。于是她睁大了眼睛到处搜寻没有牌照的白色越野。Q市是个小城市,这个车站又是一个即将被淘汰的老车站,地方并不大。

    果然有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越野停在出站口的旁边,闪着应急灯,司机应该在车里。曾云想,这时候应该不会巧到同时有两辆无牌照的白色越野等两个人吧。这样一想,曾云更加笃定这应该就是郑姐的表弟了。而且此时的曾云已顾不了那么多,她只想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离开这个地方,能看见“活的车”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她把包往怀里一抱,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那辆白色越野冲了过去。拉开车门,一屁股坐到了后座上,再“砰”地关上车门。曾云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还好,没湿太多。再把发梢处的水抖了抖,又用湿漉漉的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水滴。

    简单的整理之后,曾云才抬起头看着坐在前面驾驶座上的人。车内没有开灯,借着昏黄的灯光,曾云只看到面前的这个男人正扭着头看着自己。男人并未发问,只是安静地看着。昏暗之中,只有那双眼睛深邃而明亮,视线接触的瞬间,曾云有点懵了。曾云从未见过那样深邃的眼睛,然而此刻的曾云却又似乎觉得并不陌生……

   

      街边的灯光正好映照在曾云的脸上,一张稚嫩的娃娃脸,还有一些婴儿肥。谈不上多漂亮,大大的眼睛倒显得干净清澈,一头直发湿哒哒地贴在肩上。王思凡看着眼前这个狼狈又莽撞的小姑娘,心中已觉得好笑,只是多年来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早已经习惯喜怒不形于色。

   

    沉默片刻,曾云回过神来,她努力回忆着郑姐提过的名字,王…,叫王什么来着。管他呢,反正姓王是没错的。

    “王先生吗?我是郑姐的同事曾云。”曾云一边故作镇定地自我介绍,一边伸出湿漉漉的右手。

      王一桐迟疑了片刻,伸出手轻握了一下,“王一桐。”他并没有马上告诉这个莽撞的姑娘,她上错了车,认错了人。

   

    人一辈子总会遇到几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而年轻的曾云如同所有的青春少女,正怀着满腔的诚意期待着爱情。在她诧异于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带给她这样的体验时,心头却也涌上了些许欣喜。她以为那一刻也许便是她的“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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