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斯布鲁克!”这个名词竟然在最近更新的一期综艺上出现了,坐在电脑面前的我,本来是一副慵懒、扭曲的体位,只是当屏幕上打出偌大的“因斯布鲁克”时,我立刻坐直了,迅速按下暂停键,身体前倾,像个考古学家一样将双眼凑向电脑屏幕,看着“因斯布鲁克”这个词身后的美景,竟也不自然地跟着节目中的主角惊叹起来:“哇,这就是因斯布鲁克,太美了!”于天地之间全是白到发光的雪景,阿尔卑斯山从来不吝啬将大自然的馈赠毫无保留地呈现给我们这些俗世之人。
“因斯布鲁克”好像是一颗种在我心里,未成长但也未腐蚀的种子,多次在我脑海中出现又消失,而这一次,我不会再让它消失……这个在我最近读完的一篇小说中出现的地名,此次将因它的再次出现待我重温这个故事。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第一次看到它是看一篇网文时,那时就特别想要读这本书,只是碎片化时代的阅读缺陷就是你看到了,如果没有记下来,甚至是立刻行动的话,那么所有那些你“看到了”的东西,最后只会成为“看到过”,于它而言,你不过是千万个过客之一,你没有拥有过它,它也没有拥有过你。
庆幸的是,我在续报的一个在线英语学习课程中,再次与这份“陌生”相遇,或许这就是缘分吧,时间不会白过,那些你渡过的时间,走过的旅途,看过的风景,都会在某一天再次被唤醒,所以我是幸运的,时隔一年,和这本书不再是惊鸿一瞥,而是紧紧相拥。
读完第一天的英语学习课程后,当晚我便用手机将这本书的中译本看完了,不得不佩服茨威格对小说人物性格的驾驭,结构之清晰、情感之深沉、文字之细腻……使我在读完这部短篇小说后久久无法释怀内心的郁结,而这份郁结皆因那条让人喜、让人怒、让人哀、让人叹的情感主线……
我在13岁时遇见了你,自此,你的身影,你的形象勾住了我的豆蔻年华,我的懵懂花季,乃至我成年后的所有光阴。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的倾慕贯穿了她的一生,不论身处何地、何时,只要她存在这个世界的一天,她就止不住内心里对男主角的倾慕和深情。
“十三岁与你的第一次相遇,我才有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女主与男主的第一次相遇便深深坠入对男主的爱恋之中,而这次偶然的下坠却恰恰奠定了她此后悲哀的一生。
如果她的十三岁是在富庶家庭的话,或许对男主会有无限的勇敢和无数次的深情对视,然而不是,那时女主的生活一团乱麻,父亲去世,一家人的生计全都仰仗她的母亲,家境落魄,生活拮据,这一切的不美好在女主眼中是不堪,所以面对男主的女主是极度自卑的,这种掺杂着对男主的爱慕的自卑让女主不敢直视男主的眼睛,哪怕在街角撞个满怀,也只会让女主紧张到快要窒息。她只能透过自家门壁上的小洞窥视居住在对面的男主,了解男主的喜好。
她知道男主喜欢读书,于是自己也开始努力读书;知道男主喜欢弹钢琴,于是自己也开始认真练琴;而这一切源自倾慕所作出的努力让她从差生变成了优等生,因为她自己也觉得这样的自己才配得起那样优秀的男主。这样暗暗窥探探,暗暗努力的日子持续了两年后,一个突然的消息让她不知所措,甚至让她无法接受——母亲接受了一个远房亲戚的求婚,而婚后的生活则是需要跟随继父搬迁至因斯布鲁克生活,这于女主而言是致命的打击,离开意味着无法像此前一样关注着男主,所以她抗拒,抗拒,抗拒……只是因为自己还是个孩子才不得不顺从,即便在因斯布鲁克的两年,女主也从未忘记过男主,不参加社交,很少出门,即便在这个第二家庭中生活了两年,对这个城市的了解也只是仅限于几条街名,因为她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念男主,这一切男主并不知道。
和男主几年的分别,身体虽然有了安放的住处,可心灵却始终无处安放,女主终于做出决定来到男主居住的地方,同样也是她情感萌生的地方,她来了,带着更加热烈的期盼来了,到达的第一天晚上她便做了几年前经常做的一件事——独自一人站在男主亮起灯的窗前,远远地注视着,直至灯灭她才肯离去。
她找到一份足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并且在男主住的附近租了房子,为的就是能够方便看着男主,更方便与男主的邂逅。
相遇,有过,只是女主依然很紧张,躲闪着即将相触的目光,这种相遇同样也有难过,因为几年未见,男主依然会在某些时候挽着俏皮女郎进门,女主知道,六年了,她变了,美丽、成熟、知性,而男主没有变,洒脱,不喜欢被约束,过着自己骄纵但颇有文艺气息的生活,心中感到莫名刺痛,女主这才知道,她对男主的的感情不仅仅只是仰慕,这种生长自年少的仰慕还混杂着十八九岁女孩的情欲和嫉妒。
她想要认识男主,想要走进男主,而曾经那种怯懦、胆小的心态只会让她离男主越来越远,所以为了让男主关注到她,她开始与男主对视,以她惊艳的容颜,加上充满向往的眼睛,她相信自己可以摄住男主,她成功了,而成功后的奖励便是男主的邀请,不仅仅只是用餐、话聊,还有共度的一夜,以及此后的第二夜,第三夜。
她看着躺在身边的男主,内心的喜悦无以言表,她以为这是多年后暗恋的获得,哪知在男主眼里,她也不过是一个无数个与他共度良宵的陌生女人之一,共度的三晚,男主并未认出躺在他身边的妙俏女人就是六年前曾与她撞了个满怀的13岁少女。
三晚过后,男主再一次远行,这样的消息像一盆冰冷的水泼向她,她回到现实:他深爱的男主还是那个不愿被牵绊,被束缚的男人,而正是这种自由、洒脱和随性才吸引了女主。女主用一种平淡的话语送别,并带着希望男主能够写信的祈求,只是现实永远是冷酷的,在独自等待男主的日子里,没有等来一封信,却等来了他们那三晚缠绵后的结晶,即便没有男主的独爱,却有了和他的结晶,这足以让女主喜不自胜,为了避免这个在她看来的好消息被曾经熟识的邻里知道,她选择独自一人搬去了一个陌生地方精心孕育肚子里的那个种子,因为这是她和男主唯一的连接,这种连接充满了她对男主甚至骨子里的倾慕。
费劲千辛万苦,女主将这个结晶生下来了,她爱男主有多深,爱就爱这个孩子有多深,她想要让她的孩子享受男主那个阶层所有的好的东西:教育,娱乐,社交等等,而这种期盼最终实现的途径却是让自己成为一名上流社会的交际花,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娇艳让每一个见过她的男人深深爱慕不已,也不断有伯爵向她求婚,想给她及她的孩子一个家,可是她都婉拒了,因为她心里清楚:即便身体给了别人,心灵永远不可能相送,因为她要为了那个情来的快,忘得快的男主保持自由之身,妄图有那么一天再次与男主相见,哪怕是以一个交际花的身份,她不介意。
她成为了那个圈子的红人,她发现她和男主有着共同的朋友,而这个共同的圈子意味着共同的消遣之地——歌厅,酒局,宴会……这为她提供了很多见男主的机会,而就是在这么的刻意为之中,她再一次收到了男主共处的邀请,而再一次她果断接受,如十一年前一样,不带一丝犹豫,因为她因为爱男主而了解男主,男主要的就是这种不需要背负任何责任的缠绵,如十一年前一样,她被男主带回熟悉的深巷,带进那个她年少时憧憬过无数次的屋宇,带入那个实质上让她成为男主女人的温床,他们再一次享受了彼此的温存,只是这一次女主没有如曾经那般的激动,而是只剩下幻灭,哪怕再次相遇,依然不被记起,依然如其他被男主邀请进屋的女人一样,只是提供了一夜的销魂。
女主收拾完后,走出了男主的房间,朝女主走来的管家见到女主的第一眼就怔住了,但还是克制住了自己惊讶知之情,做好了一个仆人的本职:“小姐,你好。”,如十一年前女主和仆人的第一次相见一样。
一个仆人尚且能在第一眼认出女主,而那个让她深爱不已的人却始终未曾记起。在眼泪流下来之前女主便一个箭步走出大院。
张爱玲说:“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第一眼见到男主,女主便找到了活着的意义,让自己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那份爱恋也曾在她心里开出花来,但是她还是卑微的,卑微到尘埃里,可,那又怎样,谁会爱一个藏身于尘埃中的人哪!女主对男主的倾慕是执爱,是宽容,是理解,是下坠,直至这种下坠最终将自己化为乌有,然后只剩这临终前的最后的爱情倾诉。
爱一个人很简单,难的是一辈子只爱这一人。女主一辈子的爱全系男主,没有怨言,没有恨意,有的只是成全,成全男主的放荡不羁爱自由,成全男主的不恋前情爱新人,哪怕在临终的最后一刻奋笔疾书中也不断安慰男主,如果自己的言语间有让男主感到不自在的地方,她都是无意的。
女主对男主深入灵魂的倾慕,却只换来肉体的交互,爱至此,何来意?何谈尊严?即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有很多这种心承执爱之人,用尽全力去爱,不给自己任何转爱的余地,以前我不理解这种行为,看完这篇小说后,忽然懂了,他们只不过是自己心中认定的那份爱的虔诚供奉者,拿走爱,意味着拿走了他们的心灵寄托。
只是后来懂了,爱是付出,但绝不是一方一味地付出;爱是放手,留下遗憾放有美好;爱是寻找,寻找一个势均力敌的爱人比一味的执着更重要;爱也是专注,择一份感情专一生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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