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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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开始的时候我搬家了。搬家是由于生活上的变故造成的,但并非是丈夫炒股赚了钱,也不是孩子上小学换学区房。而是我所遭受的变故,在某种意义上,在一些所谓的特别圈子中获得强烈却稍纵即逝的认可——远离丈夫,远离房子以及远离婚姻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我希望能够创造出一种不虚情假意、不失去自我、不丢人现眼的生活方式。

现在我只有婚前学校分的一套房子,多年出租已经不堪入目。假前最后一次开会,一个女同事和我去素食馆吃饭。素食馆这种地方在我看来又贵又做作,还跟我们要谈的话题不相衬,但她喜欢。我们谈论彼此的生活——主要是我们的情人,但这个词儿真让人恶心,于是统一了意见,称之为“和我们交往的男人”。我们彼此分享这种事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我可以理直气壮,她却还不能,对我的状况又羡慕又同情,让我暂时上她家住一段时间。

帮我装修房子的人也已找好,就是那个和我交往的男人。他是我离婚的直接原因,尽管我对他,对任何人,装作不是这样。我见他时试图表现出无忧无虑独立自主的态度。我要大笑,有活力,劲头十足,好玩有新意,起码要确保有话可说。但我真正想要的是引诱他跟我做爱,只有到这一步我才会确认自己在他心里是有分量的,这听起来有种力不从心的悲怆。

有一天,我返回去查看房屋的装修进度。我无奈地叹口气,头顶上的天花板似乎在附和着微微颤抖。此时装修工人正在用电锯锯石头,产生了不规律的噪音和线性爆炸的粉尘,我在两米远的地方停留几秒,感觉非常糟糕。房间内闷热难耐,石头颗粒粘附在我黏腻腻的小腿上,让我感到极度不适。我告诉与我交往的那个男人要返回北方度假,他摊摊手说你把所有的烂摊子都丢给我,但我察觉到他未尝不是稍稍放松下来。关于离婚这个问题,我们都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

长途卧铺列车的口音混乱得像一锅大杂烩,北方口音比南方的要多,我一说话,就被误认为是南方人。那趟列车失去了我当年南下时的那份舒适与浪漫,取而代之的是逼仄与古板。我将下铺的位置换给了一对母子。中铺的位置让我只能躺着,成为名副其实的“夹心饼干”。不对,十年前还能称作饼干,现如今只能叫汉堡包,我长胖了许多,空间变得狭窄,让我感到窒息,透不过气来。我躺在两块“小圆面包”中间,翻身困难之际,感到有些后悔,为何不选择乘坐飞机?我原本打算在火车上这段可以无所顾忌、无所作为的时间里做些什么?我闭上眼睛,试图让思绪平静下来。一种似曾相识的、毫无预兆的感觉突然降临,只觉得内心空空荡荡,没着没落,就像行李架上的一件行李没有妥善放置一样。

近在咫尺的顶棚上,有乘客写了一些类似于旅游景点“到此一游”的话,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卧铺车厢里看到这样的东西。自从机票打折、高铁和动车变得越来越普及之后,这种带有空调的快车在人们心中的地位逐渐降低。显然,管理人员也习以为常,越来越不把它们当回事——只要这玩意第一个没被擦掉,之后就会源源不断地出现,像从前传播速度惊人的公共厕所文化。

假如无法表达爱意,我会跟随记忆的脚步,穿越时间的长河,奋不顾身地寻找你的踪迹,我知道,只有找到你,才能结束这场难捱的漫漫旅途。我的爱皆是为你所用,死了也要爱,因为爱,已成癌。张旭明,就是这趟车带走了你,现在我要去找你,等着我!

看着这些连珠炮似的,又文艺又别扭的宣泄,特别是张旭明那一句写得工整且真心实意,我感到有点困惑,车厢内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此起彼伏。不知道他们是在怎样的时刻,怎样的心情写下这些话?是挑大家都已入睡,无人注意的时候动的手?那么,我也可以——表达或者释放某种情感?

现在,我感觉自己与那些记录下这些内容的人之间似乎建立了某种联系。我试图理解他们的心境,却发现自己越走越远,像是在茫茫人海中漫无目的地漂泊。然而,在我目前所经历的生活中,或许没有任何人能让我提出任何要求或请求,并且不会因此感到愤怒和担忧,归根结底,我与人们乃至外界的联系实在是过于薄弱。

在第二天晚上的新闻联播时间,我回到我父亲的住所。

路上颇费了番周折,这列我熟悉无比的火车不再停靠我熟悉无比的车站,而是将我扔到离家百里之遥的大城市,之后继续一路向北赶往下一个大城市,虽然预先知道这样的路线规划,但兜兜转转寻找长途汽车的过程中,我心中不免充满了委屈和怨愤,仿佛我跟那座东北小城都被这个世界遗弃了。

长途汽车如今被人们亲切地称为“虎跃”。名字很是响亮。它已不再是记忆中的破旧肮脏,车内却依然拥挤不堪,人满为患,甚至连过道都被塑料凳子塞满。没有人在嗑瓜子、聊天,开下流的玩笑,每个人都在低头专心致志摆弄手机,除了司机。每当其他车辆超过他时,他都会恶狠狠地骂一声:傻叉!而每次超过一辆车后,他都会得意又轻蔑地说:傻叉。

电视里正在播放某地发生爆炸的新闻,我一进门,父亲就告诉我,国家出大事了!

除了对国家大事的极度热忱外,我父亲也非常看重人情往来,他不厌其烦地跟我细数了在过去两年里,都有哪些人在哪些节日带了哪些礼物来看望他,“尤其是你姑姑家,人家那做的,简直没话说!”

于是第二天,我就提了一堆礼物去看我的表姐翠兰,我姑姑的女儿。

我远远就看到她——跳跃的小圆身板儿!我喊:“翠兰!”她上来抱了我一把,我手上所有的东西就换到她手上,她说:“你还是别那样叫我了。”

“什么?翠兰吗?要我叫姐?”

“马先生不喜欢,他说一听就是农村来的。”

听到她说“马先生”比她让我知道她不再叫翠兰更让我吃惊,她现在改名叫若涵。当然我也接受不了她还管他叫“我对象儿”——我一个堂姐就一直这么称呼她丈夫的。我有几年没见到她了,上次回来,她跟那个姓氏更乡土的家伙还在形势不明的时期,总是不停地将他跟另一个年纪更老但也更有钱的人比较来比较去。

她的头发染成粗糙的暗金色,但发型已经发生了变化。那俏皮的小卷儿在她的两边脸上炸开,刘海却是齐齐的,搭配之下有一种违和感,说不上狂野还是乖巧;即使她已过了四十岁,但白里透红的脸蛋儿和眨巴眨巴的大眼睛让她看起来更像个小孩子;脚上穿了双令人担心的镶满闪光水钻的蓝色高跟鞋,脚趾甲涂成绿色。她的整体形象,实在称不上是可爱、性感或是粗俗,也可以理解为新潮的撞色混搭。她似乎故意不让你看清楚,始终在活动中,即使是短暂的停歇,也会带着快动作后留下的虚影。

我忍不住开口评价她手上戴的金镶玉戒指和脖子上的金链子:“你潘金莲啊,正月十五力压群芳,光芒万丈的。”她使劲掐了我一把,“去你的!你怎么老这么多?南方真不是养人的地方!”

她带我从街口上来到了一家店里,一家专门做塑钢门窗的店。

“他让我当老板,就那个,”她指了指墙上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我拍手,说没想到你是大老板啦。

“我才不干那破玩意儿呢!”翠兰的小脖子骄傲地向后靠在椅背上,“他的钱都是以前挣的,现在生意老难做了,别当上老板给他扛以前的债,你不知道,做生意钱财往来拖十几年的都有,我现在接手不就是给他擦屁股吗?”

这家店内,除了门前那张铺有绿绒布并压着玻璃板的桌子外,全是脏兮兮冷冰冰的塑钢建材,甚至桌子上也摆着装有钉子把手等部件的生锈严重的铁盒子。店内没开灯,未粉刷的水泥墙与一排排的加工台组合在一起,让我意识到这更像是一个加工厂,而不是一个建材店。她坐在店内唯一一把带靠背的木质椅子上,那把椅子连个座垫都没有,而我则坐在店内另一个可以坐的的东西上——一个还算结实的木箱子。

“你这一天怎么熬呢?从早到晚就坐这儿?”我问。她说能安静坐这算好的呢,工人们今天有外面的活,要不然也不能让你来,吵聋你耳朵。“现在习惯了,最开始我不想来,但我不来就是他姐来,”她俯身对我耳边说,“你不知道,就这破店,一个月边角废料卖破烂就有千八百的,这些年,全给他姐贪了!”

翠兰跟马老板是正式结了婚的,每个月老马给她三千块让她存起来,零花家用另掏,现在她看店,每个月再额外给三千块的工资。这是她跟我讲的,而跟我父亲一起生活的阿姨对她的收入却有另一个版本,她是翠兰前夫的寡婶,也就是说,翠兰对她前夫讲的嫁给老马之后的待遇,远远比她跟我讲的要低,是她觉得不能让我以为她太便宜,因而自己抬高身价,还是希望前夫给她更多孩子的抚养费,真相难以判断。

“我想去给别人打工,挣多挣少我理直气壮,拿他的工资越来越难受。”她指了指过道上停的一辆电动车,“今年生意太差,上个月都亏钱,我寻思,他赔钱给工人开工资还能给我开工资啊,不得说等有钱再给我啊,我他妈想了好几天,让他给我买了辆电动车。”她哈哈笑起来,那辆车在昏暗的过道里闪着银绿的光芒,“三千六,车速80迈!”她说,“他晚上打麻将不回来我就骑着这个回我妈家去。哎呀妈呀,颠死我了,骑一回,浑身像被虫子咬遍了似的,刺挠死我了,那我也得骑,要不然天天放这显得我跟缺心眼儿似的。”

我说你以为你不缺心眼儿啊,就为了那点钱,这么算计,你这还像夫妻吗?

“我也觉得过意不去。”翠兰鼻音很浓,语速一慢就透出乖巧和深情:“我不好意思,就使劲给他做好吃的。他喜欢吃烤肉,对了,下个月我也干脆别要工资了,买个烤箱给他烤肉吃——哎妈,我对他太好了!”她推了我一把,吃吃笑起来。

正笑着她身子一下弹起来,向门口迎了过去,一个女人进来说家里的门把手坏了要换个新的,翠兰递给她一个说24块,女人正想买,老马进来了,说这种是固定尺寸的,还有一种可调的,不管你原来那个把手宽窄,这个都能行。那女人说那要可调的吧,翠兰说可调的要68,那女人说怎么差这么多,翠兰说就是这个价,女人磨唧几句说我回家量量再说吧。她一走翠兰就说你没必要跟她介绍贵的,看她就知道只能买便宜的,你介绍贵的她倒犹豫不绝了,卖贵的我们也不多挣钱,还不都是十几块钱的挣头!老马无语,此时看到了我,表情颇为尴尬,干巴巴地跟我客气几句,说让你这大教授来这么个破地方坐,翠兰也真是的,晚上来家坐坐,家里舒服。看到我放在桌上的包,说这包不错。包上有coach的商标,老马上过大学,翠兰几次得意地埋怨他回家就知道看书。

老马在店里转了几圈,像个来看样品的顾客。他个子很高,很挺拔,不像五十几岁的人,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干净熨贴的浅粉衬衫束在笔挺的银灰色西裤里。站了一会儿,又蹲下来擦他本来就油光锃亮的浅棕色皮鞋。翠兰说你去吧去吧,人家支好局等着呢,我老妹儿也不用你陪。他笑笑跟我又客气了几句,正要出去,又想起什么,回身从包里拿出一个装钱和票据的文件袋递给翠兰,说等下有人来取工程款。

我盯着他的背影,问翠兰,你是怎么把他弄到手的?

“切,弄他这样的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她表情轻浮得意,脸上有红似白的,像孩子一样略显丰满的体态扭动着,让人心里痒痒的。

我把他抢来的。翠兰说。他本来想着玩玩呢,女朋友一大堆,还经常有人要给他介绍对象,我他妈觉得这不对劲啊,逼他办手续,他总推脱,我知道这是还没玩够。我办了个新电话卡,给他发了条短信,说我听人家说你挺好的,我能不能认识你啊。他妈的他真回了。我请他吃饭,他说有事不方便,我说别介啊,我都在饭店门口了,他就来了。

“要知道,男人都这个德性,你懂吧?”

我说:“我当然懂。”

她哼了一声,好像我是个对男女之情一窍不通的人,或者,只会纸上谈兵,经验不足,实操技能很差。某种程度上她的判断可能是对的。

老马在饭店门口看到翠兰的时候,唯一能说的就是“你怎么这样呢,你怎么能这样呢?”翠兰想嘲笑他几句却说不出来,因为老马转身就走了。过两天回来收拾衣服对她说我没脸再找你了。

“那怎么办?”我问。这种事不可能在我身上发生,即使发生我也想像不出怎么可能得到大团圆的结局。

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翠兰决定开一家超市。坚持了六个月之后,给老马发过去一条短信,内容是我经营了一家超市,但一直都不如意,今天好累,都不想动,你能不能开车送我回家。老马立刻回复说,能,太能了,送你一辈子都行。

“就这样?”我不解,“就结婚了?”

翠兰说就这样。别提开超市有多苦了,全是为了他。我松了口气,这好像并不伤及自尊。也许是因为她说话的方式,即使说再让人憋屈的事,她说的方式也让人觉得轻松。

我想到我生命中那些男人,不管是曾经的还是现在的,他们都说我“格色”。我经常咀嚼这个词,它指的是头脑不够简单,性情不够乖巧,眼神不够温和?没准儿我的打扮也有可挑剔之处,甚至声音也沙哑了点。更可能这个词指向的就是一种特殊的混乱,它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难搞”,它有时是赞美,有时是厌憎,全凭说出这个词的时候那男人还有没有爱意。而翠兰这样的女人,就像有天赋去让自己“好搞”一样,她不懂也不必懂什么忠诚的辩证法,她吃的亏都是显而易见的委屈,让欺负她的男人心生歉疚,补偿的方式也是简洁而有效。

“对了,让我老舅给我二婶涨点钱吧,那点钱也太少了,现在没这个价儿的。”我离开的时候翠兰说。她老舅就是我父亲,她二婶就是伺侯我爸的阿姨,按东北流行的说法就是带薪后老伴儿。

我父亲认为我回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韭菜盒子,小白菜汆丸子,鲫鱼汤,苦瓜炒蛋,黄瓜小葱沾点炸酱。鲫鱼是阿姨的老乡钓的,别的菜全来自门前的菜园——我父亲住在一楼,把门前的花园改造成菜园。我冲洗这些东西的时候,他说,得啦得啦,撸一下就行,你当是街上买的吗?自家出的,什么添加剂都没有,纯绿色食品,你这不是浪费水吗?苦瓜炒的鸡蛋是我乡下姑姑送来的,酱也是她自家做的。哪个菜都有不凡的来历,这让我父亲在饭桌上很得意。

饭后阿姨收拾两下就站门口换鞋准备出去,穿着水蓝的T恤和白纱百褶裙,很鲜亮。这里的人穿着都很鲜亮,空气和阳光也比南方更透明,我视力一下子提高了似的。这跟湿度低有关,不氤氲,一切都那么明亮。她打扮这么漂亮是要去跳舞,这是她一天中很重要的事情。她跟我母亲截然不同,父亲努力在我面前克制着对她的喜欢,她走后就不停抱怨她,他反复强调死亡让我母亲成为天底下最完美的女性,无人能超越。

傍晚的空气中充满了这座东北小城漫漫长日的躁动因子,与印象中全然不同。粉白和玫红的扫帚梅在晚风里摇摆,虽然我知道它们还有个更好听的名字叫格桑花,但在这里,它们只是扫帚梅。这种花是单瓣,花很轻,但茎太细,它们不得不颤抖。不是风,是音乐的声浪让它们如此的。

音乐声越来越大,前面是一个广场,一群妇女穿着蓝T和白裙转着圈跳舞,阿姨在第二排,她个子高,长得俊俏,但身段并不柔软,表现力不够强。我站在那看了会儿,跟她挥挥手,她没看到,做了个转身的动作。

在小区之外就是河堤,河堤下面沿河便道是红色塑胶的,在绿柳丛中像一条带子。静静的河,静静的云和树的倒影,没半点皱褶。

很多人在散步,但很少有像我这样的单独一个女人。一对对男女慢慢地走着,女人大声地讲话,男人很正经地回应,好像表现耐心是在彰显必要的男子气概。他们的孩子都在老年男女手上,那些爷爷奶奶们聚在树下,互相夸着对方的孙子。

下到便道上的时候我看到坐在台阶上的我父亲,他在跟一个老头儿聊天,我上前打了个招呼,那老头儿说我在听你爸讲故事,他老能讲故事了。父亲对我摆手说你去吧。我知道他不想让我在旁边听,想必那故事是我听过无数次的。

前面又有一个小广场,一群人在扭秧歌,再往前走,又有一群人在跳拉丁舞。再向前,转个圈,顺着走就回头了,我离开了塑胶路,继续原来的方向,在茅草丛里有一条小路,土被踩得结结实实的,它通向我一直想去的地方——铁路桥的下边。这里天光云淡,几个闲人在涉水嬉戏,异常安谧。我默默望着他们,静与静之间,一种隐隐的压力,让我头晕。这是一种奇怪的现象,我的耳朵已习惯噪声成为日常生活的背景,是昼夜不停的浊流。我想起小时候和小伙伴在磨房玩耍,磨米机停下的那一刻,我们的叫喊声也被窗口射进来的阳光,映照成一颗颗空气中飘动的粉尘,静静地,落地无声。

我察觉到一种危险,那是通过更复杂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生活的危险。回到故乡,各种经验在时空交错中被唤醒,使得我在另一个城市的生活像是水土不服一样,令人心虚。我本该是路上所见的任何女人中的一个,生命只有一次,这是我以前的命运,如今我变成这样。越来越难评价它到底值不值得。

我跟翠兰约好第二天下午早点关店一起回她妈家,我要去看我的姑姑。当然我不是坐她的绿色颠屁股的电动车,老马开着吉普车带我们一起去看老丈人、丈母娘。

一路上,我都在观察副驾驶座上坐的陌生人,翠兰和老马对他都很客气,而他们的客气是不一样的,翠兰有点小心翼翼,就像在遵守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妇道尊严凛凛,不假辞色,而那个男的却一直在逗她,开着粗俗的玩笑。老马则表现出东北男人的粗犷大气,对他称兄道弟的。最古怪的是,他们谁都没认为需要给我们彼此介绍一下。他比我们都年轻,头发是柔软服贴的半长发,闪亮的棕色皮肤,瘦削的脸,打开的窗子让他的发丝飞扬起来,让我想起曾经爱过的一个诗人,但他上身竟然穿着一件破旧的绿军装。关于这种衣服的记忆,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在我儿时这种衣服曾经在我哥哥那个年纪的人之中流行过,后来过时了就经常出现在下地干农活的人身上。他既像个诗人,也像个流浪汉,事实上,这两种人要想区分有时也不那么容易。他此时好像觉得调笑够了,转回身朝向了我,咧开了一口白牙,眼睛黑白分明,甚至水光涟滟,眼角的皱纹却令我吃惊的细密繁多。他说:“你还记得我不?”

小时候的夏天,我经常到姑姑家去玩,因为那里有山有水,还有翠兰,她敢上山下河,却不敢偷偷跑掉不带我玩。但扔下我跑掉的事也不是从没发生过,那次的事后来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交流过。

我的姑父是一个能干的乡下人,他自学了拔牙镶牙的技术,在家里开办牙科诊所,有模有样的。进入他们家,人们的视线都会被集中在屋子的一角,其它破烂的家具都被忽略不见,那个角落如此整洁严肃,难以言表。那是由一个带漱口小台子包着黑皮的治牙躺椅,和一个装着器械药品以及各种假牙的白铁柜子组成的。那个充满乙醚味道的角落吸引人过去,想去躺椅上躺一下试试,可上面的牙钻又提醒人嘴巴分泌出酸水,踟蹰不前。我对这个角落恐惧又着迷,但很快就无师自通玩起了漱口器,这时候我姑父就喊翠兰你带她出去玩去。

外面是白花花的太阳,我们跑到前院的大柳树底下抓知了。树底下系了一头大黑驴,这也是我姑父养的,我知道,它是用来配马的。他跟人笑哈哈地说,掏完马屁再来拔嘴里的牙。这话可真恶心。除了大黑驴树下还有一个男孩儿,他正拿了根长长的树杈往树上捅,树杈顶端缠了蜘蛛网,他在粘知了。这个男孩是后院素梅家的二儿子,每次来我们都在一起玩,我们叫他小二。素梅是跟我姑姑一起长大的,后来一起嫁到这个村,又前后院住着,关系非同一般。她虽然跟我姑姑差不多年纪,但辈份儿上却跟我们是一辈儿的,我们就叫她素梅。

有一天,来了个要配马的人,姑姑在烧热水,姑父跟那人在院子里聊牲口,我们都站得远远的。看配种是令人羞耻的事,即使七八岁的我也很清楚这一点。翠兰说你就在这儿看吧,她把我领到一排鸡冠花后面,你装着捡花籽,她说。之后她转身要走,我说你不看吗?她说我早看够够的了。她这样做让我感觉很难堪,我那时已经很能尖锐地体会这种感觉,但我还是蹲下来采着鸡冠花黑芝麻一样的种子。

我姑姑提着一个水桶出来,姑父用热水把大黑驴的下边反复地洗,又用一个亮闪闪的东西摆弄着驴的下边,同样的他把那匹大黄骠马也洗了,之后就把手伸进马的屁股里去!我张大了嘴巴。之后的多少年我经常做噩梦,他的胳膊在大黄马的屁股里伸着,转着,热水还是什么别的液体顺着他的手臂滴滴嗒嗒地落在院中的黄土上。

我头晕脚软地找我的表姐,她却不知去了哪里,大柳树下边有几只刚落的知了壳儿,我捡起来,把它们跟我手里攥的那几粒鸡冠花种子一起小心翼翼放进裙兜里。我听到不远处有奇怪的声音,此时我发现我的脚步一直是蹑着的,我的呼吸已快被自己憋过去,我依旧维持着这个姿态转到大柳树后面,看到小二趴在翠兰的身上,他们都露着屁股。我再也憋不住了,贪婪地大口吸着气,眼泪哗哗地流出来。

他说我是小二。我们多少年没见了?他眨着眼问我,这么多年过去,他的眼神依然调皮而又清澈。是你!我握住了他从前座伸过来的手。

对啊,你们认识。翠兰说。我老妹儿小时候来我们家经常跟小二一起玩。她对老马解释。

老马说,那真是难得,现在天南海北的,能见到儿时的玩伴不容易,你让小二再带你玩,他现在是山大王,种了一山的榛子。

小二笑,皱纹绽出迷人的反讽意味,不知是对老马说的“山大王”,还是对他堂皇的腔调不屑。“你喜欢吃榛子吗?”他问我,语气认真而温柔,没有任何东北腔,是普通话。我说当然,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上山采榛子,采完了当场就砸开,我每次暑假去穿的裙子都会被榛子汁给毁掉。小二哈哈大笑,说你还是那样,一点没变,从小你就注意这些东西。看看你穿的什么,是麻袋吗?巴黎最新款的麻袋?

翠兰拿包把他流里流气的脸拍回去了。车里充满笑声。

“这里很美。”我说。

但是我们驶过的乡间对我毫无意义。山是连绵的绿色起伏,有些山上有牛。杂草堵塞的河流上架着低低的混凝土桥。路过的村庄都是崭新的房子,红瓦白墙,塑钢门窗,门前都有鲜艳的花朵夹道。

“等你住下来再说吧,我不信你喜欢这里的厕所。”小二说。他的确说中我的软肋,那是我长大后每次都拒绝在姑姑家过夜的原因,但这回我决定住上几天。

车先停在小二家,他从后备箱里御下来几桶东西。农药,他说。明天我带你上山,不是打药,我带你去采榛子。他下身穿着条磨白的牛仔短裤,跟上身晒得肩部发白的绿军装竟然很和谐。他是我此次回来见到最帅的男人。我真心实意地笑着说那太好了。

我姑姑家如今是全村最大最漂亮的庄园,我表哥是村长,虽然他在城里住,但他家的房子要有一村的代表性,招商引资来考察的人都在这里招待。那些牙科设备早已被我姑父卖掉,他眼睛花了,来看牙的人也越来越少。但屋子里依旧有个格格不入的角落,那是一台跑步机。姑姑指着那个东西跟我抱怨:见过什么是吃饱了撑的不?吃饱了撑的你下地干活去啊,你说哪个农村人会买这么个逼玩意儿!碍事又招灰!姑父说跑步机你农村谁家见过,要整就整别人家没有的,老娘们儿家家的你懂个屁。说着坐在旁边的摇椅上一边摇一边剔牙,说顿顿不是炖排骨就是大鲇鱼吃得够够儿的了。

翠兰在一边把晚饭的照片往微信上发,老马说你发你老妹儿照的,你照得太次了,连个桌子都照不全,苹果6到你手里就跟厕所里贴的瓷砖似的。翠兰说,嗯,老妹儿你给我拍几张好看的照片去。我们把前后园子里的瓜果蔬菜,房前的各种鲜花都拍个遍,这些都是背景,前景是翠兰或站或蹲的各种姿式。她看着我用美图把她磨皮美白,这是我五年前的样,她说。此时天色渐渐朦胧,她的脸温柔恬静,我说你一直是好看的。是吗?她轻轻地说。小二,她又嘟囔了一声。我说小二怎么了。她说我刚离婚时可苦了。

翠兰的前夫,是个让人不知该如何评价的人,即使是离婚后,翠兰也说不清楚这个人是特立独行还是神经病。当一个人的行为超出了一般人的判断能力,他给人的印象固然深刻却不可言说,于是对他的喟叹只能通过实例来表达,比如翠兰跟我讲的他和他老爹的故事。他的父亲住在他们隔壁,想开拖拉机去田里,摇发动机怎么也打不着火,在院子里叫他,他出去对老爹说,行,我帮你摇,摇一下100块,你干不?他老爹盯着他,说行,你摇吧。他摇了5下,着了火。他父亲就给了他500块钱。他笑着说,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是你儿子,要是你在半道上死了火呢?谁白给你摇?我这是让你学学,知道不?

翠兰离婚时是净身出户,连女儿都没得到抚养权,却得到了抚养的义务。离婚后她必须离开这个村子。“小二说他帮我开车,让我跑环线,他当兵时在部队学了开车,我跟我哥借钱买了辆小客,我们俩整整跑了三年环路,没在家里见过太阳,”翠兰苦笑了一声,“他白给我干了三年。”

“为什么你们不在一起?”我问。

“他老婆跟人跑了,没办离婚手续……也不是因为这个,我也不知道,反正不行就是了。老马这人不错,是不?”

我嗯了一声回应她。

翠兰跳着去后园子摘黄瓜豆角,说要带回城去。对任何偷偷丧气的表现,她都会在紧实的泥路上,瓜果的香气里,甚至风和雨夹雪之间,轻快地跑两步,便没什么治愈不了。

她跟老马回了城,我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吃过饭有人上门,是后院的素梅,我对她并不陌生,说起来她还是我们家的远亲,也就是说,小二跟我有八杆子能打得上的血缘关系。素梅跟我姑父聊天,说你家翠兰又给你们送牛奶来了?我姑父说买这破玩意儿,也没人喝,家里都能卖牛奶了。素梅说还是闺女好,我三个儿子,没一个给我买牛奶喝的。

我问她关于小二的事,素梅叹气:“我们家丹凤命不好。”我吃了一惊,没见过哪个婆婆会对跟人跑的媳妇用这种口气说话的。“我家小二没本事,让她吃了苦,她跑出去前前后后跟了三个人也没过上好日子。”我说小二很能干啊,素梅没有否认我,继续说,“孩子去他姥姥家玩,我去接他,看到丹凤,丹凤送了我十里路,末了掏出三块钱让我跟孩子坐车。”素梅说到这落了泪,“我们家丹凤命真苦,哪像你们家翠兰……”她打住了话头,跟我姑父聊起给谁家上礼的事。

小二扛了一箱啤酒进门来,要跟我姑父和表弟喝,素梅见了说我回家喂鸡去。

小二跟我表弟是同学,我表姐比我大一岁,表弟比我小一岁,小二原来跟我同岁。我说你怎么这么年轻呢,有啥保养秘方?小二说你这么讲究的人,学不来的。

表弟问小二你昨晚上去罩鱼了吗?小二说早上五点才回家,罩了一条十三斤二两的鲇鱼。表弟很兴奋,辽河很久没出产这么大的鱼了,能卖一百吧?小二说我送老刘头了。表弟拍大腿说操!老刘头不快死了吗?他能吃下这么大条鱼?小二说,拿给他看的,让他死了瞑目,他年轻时见过的比这大的鱼多了去了,二三十斤的一网一网的。你说鲇鱼姥姥洞啊,表弟说,还一网一网的。小二笑。鲇鱼姥姥洞是我们小时候的一个传说,那里鲇鱼成精的多和大,有一条还变成漂亮小媳妇专门跟打渔的人睡觉。

喝完酒大家都睡了个漫长的午觉,东北夏季的午后,外面是灼热的艳阳,所有的街道都寂然无声,整个世界只剩单调的蝉鸣。我一个人坐在前院那棵大柳树下,它好像没有任何变化,没有变得更粗,蝉声也没有更焦躁。这树、这蝉声,喧闹,单调,熟稔到凄凉。

我打开微信,望着几个熟悉的头像,他们才是了解我的人,我却跟他们无话可说。我转到树后,那是翠兰和小二被配牲口刺激,模仿成人进行性游戏的地方。那个下午的蝉声仿佛叠加在现在的蝉声之上,震耳欲聋。我看到小二跑到河边去捞树枝,翠兰半跪着系鞋带,我就在这蝉声里大声又无能为力地哭着,翠兰使劲踢着鞋,警告我,不许哭。小二捉了只黄蜻蜓叫我过去,他说我们在玩儿,我们以后都要玩儿的。

我不仅比他们玩得晚,我根本就不会玩儿。我的爱像蝉声一样顽强固执,却从来没有一次恣意地冲破天空。这些不过是可爱的正常声波,夹杂着遥远的、非人性的赞同和惋惜。

从刺眼的阳光下走回屋里,眼前一阵昏黑,我听到他们发出的鼾声,甚至闻到他们身上发出的汗味儿。静静站在门口,我感到孤独,继而,又感到一阵孤独的愉快。从高中起,我就断断续续在外地寄宿,后来家址也迁了又迁。常被问及是否思乡,我想想童年,总摸不到自己定义的充满泥土、蝉鸣、秋月和火炉并存的温暖情绪。我念念不忘的,是可以带给我安全感的人的身边。那里,或许是我不停行走着的故乡,他们的体温,便是我一辈子的乡愁。

我们出发前,我姑夫警告说预报有雨。小二说,我们可以碰碰运气。我喜欢他说“我们”,我在他身边感到孩子一般的自由,仿佛我们俩在一起要去干什么坏事。我坐在他摩托车后座上抱着他的腰,感觉自己即将彻底摆脱身上某些不适的部分,跟他绝尘而去驶向山林。

但当我们并肩用双脚向上爬最后的土坡的时候,反倒感觉有些拘束了。“这里的乡间多美啊!”我说。今天我说的是真实的感受。多云的白色天空下,山峦比在昨天明晃晃的太阳下看起来柔和许多。夏末,树木的叶子残败,很多叶子的边缘已经开始泛起铁锈色,有些已经变成了棕色或红色。

“看那边儿!”小二指我看前面那道山坡,“从下边的沟往上去,那座山是我的。”那座山现在是一片黄绿色,多么温柔的山坡!我叫喊起来。他说我上个月在这片林子里抓到只锦鸡,以前还抓到过野兔。我靠着一棵树坐了下来,看着小二,他长长的光脚板,古铜色的胳膊肘,白色的圆领老头衫,他后腰那段对中年男人来说少见的颀长曲线,听着他响亮而自信的声音,闻着他的气味。忽然我感到一滴凉凉的东西落在眼皮上,我说下雨了。

漆黑的云层压顶而来,好像一大片天空滑落,雨幕马上就要降临,可感觉到的却只是几个懒散的雨滴,小二说:“我们还是到下边去吧。”他拉着我的手,像是坐滑梯一样从山坡上往下溜,树下都是软草,这倒也不是难事。我们进入了沟底,那里是高高的草丛。

草丛边的灌木,叶子的颜色很深,整整齐齐的,仿佛是设在那里的树篱,一丛一丛,看起来密密层层,不过走近了能发现小小的开口,是人从那里踩出来的窄道。这就是小二的榛子林。小二示意我顺着那条道向上跑,“上边有窝棚!”他对我喊道。

雨滴越来越密,身边的榛子树花束般摇晃,我们拼命向上跑着,但转眼之间,风和雨一下子打在我脸上,我感觉自己连站都站不起来了,我被雨柱紧紧钉在那里。小二低着头,挪到我面前,拉着我的胳膊,又绕到我后面,把我使劲往前推,我们终于来到那个榛子地中间的小棚子里。

棚子是树枝搭的,里面悬空搭着一架床,上面铺的是茅草,我们几乎同时钻到了床下。空气一下逼仄起来,雨声也小了,我们彼此离得太近了,没法互相看,只能看脚前杂乱的植物和湿透的鞋子。我感到他的头发一绺绺的沾在额前,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淌着,滴到我的牛仔裤上,也可能是我头发上滴下来的。“真他们爽!大雨!山!榛子林!你!”我对着他的膝盖一边抖着一边说。

“我是不是你们知识分子常挂在嘴上的失败者?”他低沉地在我耳边说。我试图抬头向他嘲笑——这么文艺气的感慨!鼻子却顶到了他的下巴,光滑而冰冷。他拥抱了我,我们身上的雨水被挤压出来,我打了个冷战。

“比我成功,我现在无家可归了。”我说。

话一出口,我大吃一惊,不过这算不上是个大错误,小二是无关的人,他也不会跟别人提起。可我本来是要绝口不谈的。我一定是感觉自己该跟他发生点什么——我们一起经历了风雨,还有,他提到了——失败。

我离婚了,想过另一种生活。

“另一种生活,什么样的?”小二拍拍我的肩膀,声调略带嘲讽,却让我感觉真挚,我也会拿这个想法自嘲——你已把童年时期的曙光中所拥有的那种娇艳的花朵,纯洁的时光,天真的希望,远远地抛在后面。

“我是不是自讨苦吃?”

“不是,这种事会发生的。”他再次拍拍我的肩膀。

小二说的是对的。他根本不可能理解我说的是什么,他的回应也仅仅是出于不知如何是好,但有什么关系呢?他说的是对的,这是一个平常的选择。我没有比我看到的这些人更愚蠢,或是更不同凡响。我跟他们唯一的不同之处,是我总以为自己与众不同。中年的任性,对我来说,就像以后再也不会有的犒赏。离婚是个浪漫的举动,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来,仿佛又是极其理智的,让我每个细胞里都充满了又酸又甜的自尊。

“你就这样跑回来了?回来了还谁也不告诉!”小二哈哈大笑地拍着我的肩膀,这触摸有克制,而不仅仅是安慰。他胸腔的震动让我热乎起来。

雨还在下,但现在只是普通的雨势,棚顶上是节奏规律的劈啪声。我从床底钻出来,甩了甩头发,“这年头还会有人弄个看果子的窝棚!”

“好玩的东西我咋会不整一个呢?晚上躺这里别提多舒坦了。”他说你等着,跑到雨里摘了一把榛子回来,放在棚子里的一块石头上,用另一块石头砸,他把榛子瓤递给我,“还记得这味道不?”

“嫩!”我扔了两颗榛果到嘴里,它们还嫩得带着白浆,一股好闻的涩涩的木香泛上我的舌尖。“我感觉自己又脏又老。我没有资本挑剔了,或许一个边角有些磨损的男人,一个有裂纹的,就可以让我满足。”

“看我的裂纹。”小二眯起眼睛,努力固定着眼角的笑纹,让我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

“我给你看样东西。过来。”

他打开一个榛果,里面有一只白胖胖的虫子,被惊扰后探出了头,左右歪歪,我惊叫着跳起来。

“你看,你把它吓坏了。”

“你神经病啊你!”我叫着。

“它很不容易,真不容易,我砸了这么多才砸出一只来。这些榛子树打了很多农药,开花时要打一次,长外皮时要打一次。妈的,太不容易了,这小玩意儿!”

“你的意思是,我就像这只虫子?”

“是你自己说的啊。”小二笑。

“你的意思是这只虫子意味着这些榛子很健康?”

“跟聪明人讲话就是不费劲儿。可要想把这些榛子卖掉,我还必须打第三次药。”

“什么时候?”我问。

“晒的时候。不打药的话还会有虫子钻进来。”

我看着他的手,那个虫子此刻肯定还在里面钻来钻去,我的恶心感却没那么强烈了。

“昨晚上在河里弄鱼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这个事儿,我不想打了。”我说那怎么办?“能怎么办?就不打药,爱咋地咋地吧。这片山我种了三年,今年才有收成,赔得老娘天天骂,非逼着我买药。”他说。

“这不公平。”我说,我在进行一种无辜的直白抗议,抗议什么却不知道。

“唉。”他温柔地叹了口气。“帮我想个广告。放心榛子——与虫子一起分享的美妙滋味,怎么样?”

雨差不多已经停了,天空清亮起来。窝棚前的草叶泛着粉红的光彩,我走出去,看到红红的夕阳发出节日般的光芒。

我拎起窝棚边斜倚在那里的一根木棒——这应该是他上山开路用的东西,对着山坡挥舞,“干点什么吧!”我吼着。再用它指指小二,仿佛它是一根魔棒,能让他走过来,升上去,指向哪里,便漂向哪里。

小二伸出胳膊把那根木棒拿下来,扔到一边去,轻轻地搂住我,仿佛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

他把我的身体转过去,我们原路返回,好像涉水一般趟过榛子林。

“我还是第一次跟一个教授拥抱。”

“我也是第一次,嗯,跟一个种榛子的人拥抱。”

他笑着说:“感觉还行,是不?”

我再次坐上他的摩托车后座,身后的夕阳照得我后背暖烘烘的,风也渐渐把淋湿的头发吹干,我们在山峦曲线下的沉沉暮色中向前奔驰,仿佛可以永远持续下去,不眠不休。尽管我知道,很快,夜幕会将这片大地严实笼罩,不论是车上乘风而行的我和他,还是我们身后那片湿漉漉的榛子林,都无法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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