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大概是十二三岁,我从农村来到县城求学。春节放寒假时回老家,打听邻村我的小学同学小丛的音讯,才得知她投井死了。于是我写了一篇作文,纪念她。
小丛大我三两岁,瘦小机灵的样子,一双眼睛敏锐有神,农村的女孩子营养不良上学又晚,而她尤其甚些。她家住在山坡上,一个名叫牛庄的地方,那里的孩子每天步行很远来我们村前的学校读书,小丛学习很用功,成绩也好。
据说死因是家庭穷困、父母逼迫身为老大的她辍学嫁人,以获取一笔彩礼。但性情刚烈的女孩却走了绝路。
她的家人在她投身自尽的井边,发现了她整齐摆放在井台上的鞋子,善良的她大概是担心离开后家人找不到她而着急吧。
可怜的是,为抗婚而死的女孩,死后也没有获得自己想要的自由和尊严。她的父母将她配了阴婚,我们老家俗称“配骨尘”。为了钱财也为了她的阴魂归宿。
当地习俗,不成人的孩子,是不能进入神圣的祖坟的。要么一卷草席抛掷荒郊野外,要么挖个浅坑胡乱埋在山岭土岗。何况她还是一个自杀未嫁的女孩子,“配骨尘”是最让仍然活着的她的家人安慰又合算的选择:小丛既不会成为孤魂野鬼,她的家人也可以因“嫁女”获得一笔彩礼。
可悲的是,我的同学对我讲述她的遭遇时,带着责备和轻蔑的语气,说她不该以投井自杀这种决绝的方式丢家族的脸面。我问怎么这样说,幼稚的语气答曰: “四邻五乡的村民都这样议论呢。难道大人说的不对吗?”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静默中回忆起她曾经说过,有机会带我到她家后山上去看满山遍野金灿灿的迎春花。我最喜欢的、在脑子里无数遍幻想憧憬过的灿烂辉煌、金黄一片。多少次,想像着我俩奔跑徜徉在花海中的快乐欢喜、无忧无虑。
而现在,我只能揣想执拗聪颖、安静柔弱的她,如何忍耐着地底的阴暗和清冷,睡在一个生前死后都是陌生的男人身边,不能安宁又无法反抗。
这件事情对年幼的我内心振动很大。在高一年级的作文课上,我一口气把她的故事写了出来,抒发了少年的我对她的怀念哀思和同情,对不让家中女孩读书、“配阴婚”等愚昧贫穷乡土观念的谴责。
我的语文老师名叫邢锦章,他是一个博学儒雅的老人,在课堂上他声情并茂地朗诵了我的作文。邢老师和我父亲是朋友,大概是他对前去学校了解我学习表现的父亲说起过这篇文章,父亲和哥哥在家里也读了我的作文,只记得大我十多岁的哥哥说了一句话:“这孩子,还有些小资调呢。”父亲读罢沉默不语。我心里琢磨:小资调是什么东西?令我崇拜的颇有学识的哥哥对我是褒是贬呢?
没有人教我,也没有受谁启发,我年幼的心灵第一次感知了生命的无常、陋习势力的恐怖和对花季生命的伤逝。
大概我的心还是悲悯的吧。直到现在,我仍会想起来,曾经有这样一个弱小的生命,经过我的生命又消失了;曾经有那样一份纯真的友情,闪过我的记忆永远留存下来;曾经有一双聪慧灵动的眼睛,看着我的眼,讲述读书上学长大高飞的梦想;曾经有一只瘦小粗糙的手,从破旧的衣兜中小心翼翼地掏出她珍藏的野酸枣放进我的手中……
曾经有一份微弱但激烈的力量,为着自由和尊严抗争,虽然最终被陋习贫困吞噬消灭,但我不敢忘记。于是,我又把小丛的故事讲了出来。
我是这样想的:如果小丛不是生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还保守闭塞的山区农村,如果她有幸生活在开放的现在,除了投向井水的黑暗阴冷,她和她的父母还会有更多选择,比如离开家乡外出打工谋生赚钱。
所以当常常看到,身边那些还未退去稚气纯朴的女孩子,步履匆匆奔走在城市的马路街道里巷,我觉得,这些花季少女背井离乡,再怎么艰苦、辛劳,比起小丛,起码她们还怀有一份幸福的希望。
谨以此纪念我幼年时的朋友,并祝福这些素不相识的已然是小我一辈的女孩子们。
配图:葛饰北斋,野地美树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