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书中间会刷会儿微信换换眼神。
看了一个名叫柏峰的写了一条名叫嘟嘟的狗。我关注了不少养狗的微博。我对小动物属叶公好龙式的喜欢,爱却不敢养,怕腥,怕脏,怕毛,怕麻烦。真爱的小动物是小孩儿。尤其是肉肉的胖娃娃,看见了就挪不走眼神。昊儿小时就是那种胖娃娃。半岁的时候就20斤了。我天天抱着他步行去上班,回来还顺手买一大袋子菜拎着……我那时怎么那么厉害呀?我现在拎两棵白菜都胳膊疼呢。
2,女人有了孩子,就是圣斗士了。
昊儿在冬天出生。坐月子时,图喂奶方便,我常穿件怀孕时穿过的,夹克款式的,肥大的紫红袄子。不久我就发现,昊儿一看见那袄,就咧开小嘴笑。即便袄在绳上晒着,他也冲它笑。我以为他那袄当成喂他奶水的妈妈了。后来又发现,他一看见那颜色就“咯咯”笑。他奶奶说,这小家伙聪明,知道认颜色了。我那时己经明白,那种颜色,己浸入他最初的记忆,成母色了。后来读乐嘉的性格与色彩中的某一段,方知是自己无意中塑造了昊儿的性格,心里又甜蜜又骄傲。
3,记忆力越来越差。有些书前看后忘。有些感悟必须当时记下。今年给自己的朋友圈又根据类别划分好几个小圈圈了。哪些东西给哪圈人,是有设置的。能看到我唠叨的,是我的好姐妹和一些自己信得过的,依赖的师友。网络虚无,至少我们都见过,或者处了好多年,并且会一直相伴走下去的。
4,读的书是《小小说大系第一卷》。这套书来我手里三年整了。只是当初随便翻翻。现在想静下心来重新读,重新学,重新写。咋天读刘建超老师五篇的感觉误删了,后又想补记,情感就没那么浓烈就找不到那味了。刚才读刘国芳老师的五篇,就在这里随手记下。读过芳师的文,没见过芳师其人,在论坛上读过攻去他的文,说他每篇作品都同个套格,等等。这五篇当中,读《风铃》《黑蝴蝶》篇名和开篇,你几乎就知道结尾,但是你还想读下去,是作者的语言氛围。就好像村口大榕树下围着一堆人,你凑近一听,是有人在讲古老的《天仙配》,你本不屑听,但讲故事的人嗓音磁性,讲的方式也别致,于是你就好奇地停了下来。听完后说不上多么开心,至少不会失望。这两篇小说,我读后就是这种心情。不喜欢他的《诱惑》,太牵强附会了。读《一生》,我能确定他是写过诗歌的人。这篇小说原本就是散文诗。我个人更喜欢他的《角色》。这篇小说里具备了我所理解并要求小小说所俱备的凤头猪肚豹尾。
5,我个人觉得,小小说的迷人之处,就在于你读它的时间越久,你越觉得自己愚蠢。它就像一本《红楼梦》,开始读时,你以为你是林黛玉或者薛宝钗,再读,你就觉得自己离史湘云妙玉更近,更读就就觉得还不如晴雯和袭人,再读,再再读,你也只觉得自己只配当焦大了……
6,于德北的《祝福》和刘国芳的《风铃》,几乎是同一个意思同一个内容,都是通过孩子喜欢的道具来让中年男女重组家庭,结尾也是余音袅袅回味无穷。把这两个名家的两篇作品放在一起比,如同环肥燕瘦,还真分不出高低,就都成经典了。这就叫作家的个性,或文字风格。写作者,形成自己的独特文字风格,尤为重要。
7,端起杯子喝茶时,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这手,因为今年自己任性到不愿再当保姆,从正月初四解下围裙,很少洗涮锅瓢盆到现在,短短的十天内,冻红的,裂开的伤痕,都己痊愈。这手还透出了白晰的光泽,指甲也修得很齐整,涂上指甲油后,就是一双很女性的手了。一想到这里,忍不住搓了搓手记下得意的小心情……飘,你终于知道心疼自己了。
8,天冷。不愿随昊儿回乡下。一个人去附近餐厅觅吃的。在小区路口竞然看她。身为美女,据说在权力的扶持下,才从工人跃到主要领导岗位的。关于她的绯闻,因为权力的醒目,传遍小城。公事见过正襟危坐侃侃而谈的她,我这还是第一次遇到生活中的她。据说权力调走后,她就主动跟丈夫离婚了。现在陪在她身边的,是一个中等身材,肤色白净,比她矮的中年男人。两人在我前面,进入我想进的餐度,从两人对面而坐商量点菜时,她笑得像子孩子似的欢快表情,可以确定两人是情侣。离去时,从男的帮他拎包帮他拉门的动作看来,她是遇到了真爱。她孩子似的快乐表情,也是证明。在祝她幸福的同时,越发坚信,人生苦短,必须找到那个懂的人,在一起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