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100分奖100元,陈老师自己花钱奖励学生,其他老师群起而攻之。被校长约谈后,陈老师做了个更“荒唐”的决定……
陈老师教初二两个班地理。教的学生成绩都很好,他教的班级一般排一二位。在他的班上,有独特的奖励措施:现金奖励,进步奖5元一个,达到95分10元一个,考100分就直接奖励100元。
其他老师却不干了,到校长那反映情况,他们的理由如下:
1、对学生进行现金奖励合适吗?激励学生应该以精神奖励为主,买点小礼品还可以,这么大金额的现金,让学生学习动机不行。
(陈老师:都什么年代了,100元也不是大金额,学生身上的零花钱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多,小礼品谁稀罕?)
2、自己花钱合适吗?陈老师你有钱花,我们大家拿点工资,花不起这个钱。
有些学生其它科目考了高分,找老师要奖金。“陈老师发了,你们怎么不发?”这让老师很难看。
(陈老师:你含不得花钱就不花,“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呢”,钱花在学生身上,心里踏实。)
3、陈老师,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用现金鼓励学生,使很多学生把课外时间和精力放在地理学习上,挤占了其他学科的学习时间,其他学科的成绩不太好。
(陈老师:白猫黑猫,只要捉到老鼠就是好猫,自己花钱奖励学生,这不犯法呀。何况我不仅仅是花了钱,我的课上得很有趣啊,有些老师的课让学生昏昏欲睡,学生课后还会学你这一课吗?)
陈老师心里不服,但还是被校长约谈了。校长这样要求他:鼓励学生注意方式方法,立即取消现金奖励,要跟其他老师处理好关系。
陈老师什么也没说,点头称是。回到班上,他跟两个班的学生做了约定:奖励照旧,但不能对外声张,更不能找其他老师要奖金,平时的奖金累计下来,到暑假统一兑现。
陈老师那时还做了一个其他老师看起来更“荒唐”的决定:一个学期累计发出去多少钱,我叫程老师再拿出多少钱来,带大家去搞活动,人人有份。
学生欢呼雀跃,陈老师在两个班的人气更旺了。
你们喜欢陈老师这样的老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