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季节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春天了,这种万物复苏的季节,总能给人一种重新过活的错觉,仿佛一觉醒来,又是一个新的人生,新的百态。
春天里,总想出去走一走,看看沉寂一冬的树木抽出嫩芽,百花吐出新姿,春风路上的行人是否容光焕发,与那一半的爱人漫步在和煦的日光下,春季里,我也渐渐变得温润,年岁渐长,秉性难改。
不知怎的,我对老人有一种莫名的痴迷,公交站牌下流浪的长胡子老人,寒风中卖红薯的老人,小区街道旁卖草莓的老人,路上卷起裤脚快步疾行的老人,他们将沧桑体现的淋漓尽致,那种简单到一眼望去不久矣的后生,没有太多的期待与热情,可在他们身上,还依旧能看到对生命的眷恋,依依不舍的用弓起的背,尽心尽力去过余生的每一秒。
我路过他们身边,只能感受到自己的倦态,他们老的快要忘记自己是谁,我年轻的不知道自己是谁,沉积在他们单薄体内的岁月,一刀一刀雕刻出老态,我那么喜欢他们,喜欢那种厚重感,可他们不知道我是谁,这好像我初时作的文章,满纸高谈阔论,词藻皆华美,恨不得用尽毕生所学堆积出天下第一,一字一字的傲然冷漠,一笔一笔的写尽一个冷眼旁观者对于这个世界的控诉,我那么喜欢冷峻,喜欢那种孤立一世的俯视感,可看书的他们不知道我是谁。
半年前,叫兽曾与我说过:“人生的四把剑,用过了青光利剑,就是紫薇软剑,这把剑,误伤义士不祥,要用的好才能用,第三把玄铁重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境界在此,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了,最后一柄剑,草石竹石皆能为剑,无剑胜有剑,握住几把,也就过了几个境界”
握着青光利剑的时候,一字一字地以为手中有了利器就可以纵横天下,却不知道此时仅仅只能与“河朔群雄”一争短长而已,就是这样的年纪,还是倔强的觉得太美丽,老人们手里持着的那把剑,是我最想握住的剑,难怪我那么爱他们。
走了一段时光路,回头再瞧瞧,眼里多留意的,就只是生活细事更多一点,青光利剑也就扔下了,字里行间朴实无华,人有没有变化不知道,但文章更加平易近人了,不喜欢过多修饰,不喜欢堆砌华词,随意到心若无尘,般若自在。随意惯了,待人做事更多只随心,不愿多看的人,一眼都不看,不想说的话,一句也不言,每天尽兴地随着自己性子待事,朋友也不多,就四五个,这些朋友,都是拿真心去相处的,不管遇到多少事,身后总有他们在支持与帮助。我始终觉得,朋友不在多,贵在珍,虽然就寥寥数人,但有困境时一直帮助着我的,有支持我的,有聊得来的,有共患难的,有志同道合的,这也就足够了。
我本来就不擅长人际关系处理,更多的人只会让我更加迷茫无措,简单点,我的脑子才能记住本该要记着的事,老人也是这样,他们擅长忘记。有次碰到一位老人,静坐在我对面,我在风中等着人,他看着远方,脚下放着一个塑料袋,袋里装着一些饼干和小面包,在他的右手边分别摆放着一张报纸,一个打火机。我们距离两米左右,他翘着右腿,手微微颤着,忽而想到了什么,一刻间又好似忘记了,愣了几秒,慢慢地从塑料袋中拿出一块饼干喂在嘴中细嚼,手在衣服上蹭了蹭,天蓝色的牛仔裤看起来亲切又和睦,我喜欢这条裤子,想要据为己有,可那是他的裤子,也许他就这一条裤子呢?
看他的鞋子就知道,他并没有太多的衣服,后帮被踩扁压在脚下,上衣泛着旧色和污光,在明朗的晴天下,有种刻意忘却的岁月感,我始终没能看清他的脸,被染着灰的帽子遮着。
他动了一下,又想起了什么,手慢慢放在胸口前摸了摸,不是,没有,再往下一点,不是,也没有,他似乎再找东西,换个口袋,摸索着,慢慢地,慢慢地拉出一根烟,用无名指和小拇指夹着,指甲缝里藏着黑色的污垢,好像还缺个东西。
我侧目看向他身旁的打火机,他摸着口袋找,往出拉,里兜没有,再摸摸上面的口袋,也没有,去哪儿呢,换个地方再找,一瞥眼,看到了。于是放下夹着烟的手,缓了一会儿,沉思了一阵,再打着,打了许久,火机被收在里兜,右手边的报纸被叠成一小份,他抽了口咽,埋下头看报。
我忘记了他什么时候走的,翘着右腿坐着,刹那里发现,在他油尽灯枯的身体对面坐着一个风华正茂的姑娘,时间在他们中间画了一道屏,我望着对面的他过不去,他看不到对面的我在望着他,他老了,老的连动动手都快要死去,而我,连动动手都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