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歌案”的刘鑫又在蠢蠢欲动了。
我没有去关注他们的微博,只是从多个微信公众号和知乎中的一些答案知道了大概。
但我觉得,不管事实如何,刘鑫都是恬不知耻地在消费着死者江歌和江母。这种吃人血馒头的行为必定会被全社会唾弃。
不过反过来想,想必刘鑫是不在乎的吧!毕竟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也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能做出这样的事来,那就说明,她不在乎什么骂名。她知道,自己现在做的即使再多人在电脑前骂,却没有违法犯罪,也影响不了她多少。等她吸粉了,再改头换面,也许可以和当年的凤姐那样,洗白出另一种可能来。届时的收益可就不能小觑了。
现在的社会真是笑贫不笑娼,不管你的名声、财富来源多么肮脏,人们只看你所拥有的,然后幻想着自己也能如法炮制。看来我应该重读回鲁迅的书了吧,看清楚这些吃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