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候走在路上,忽然之间就觉得,有很久都没有去过图书馆了。
有关图书馆的回忆,最早应该是在小学。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妈妈是某个学院的图书馆管理员。印象中,她的家里总是有很多借来的书,她的妈妈总是喜欢看书,看电影,做手工,给她织各种各样的帽子、围巾和手套。我曾一度非常羡慕朋友的妈妈,觉得她气质高雅,不流于俗套。而我的妈妈,却总是忙于工作,对于这种小布尔乔亚的生活好像不是很感冒。
图书管理员的生活好像很悠闲的样子,那时的我暗想:我喜欢看书,将来长大了,就当个图书管理员,每天沉浸在书的海洋,和温润如玉的文化人打交道,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第一次接触图书馆,是在高中。严格意义上说,那并不算是什么真正的图书馆,书是学校组织大家捐献的,放置图书的房间好像是个挺大的资料室。我当时是班里的生活委员,老师任命我顺便当图书管理员,负责登记借出和换回来的书籍。一开始我还饶有兴致,后来也不知道忙什么,总之是登记出现了混乱,好几本书怎么也找不到了,记得当时还为是否要赔偿损失而惴惴不安了好久。于是,这件事成了我心头一个小小的阴霾,让我一回想起来就觉得头疼。
上了大学,空闲时间多了,我开始把图书馆当成了消磨时光的好去处,不光是我,整个宿舍的人都爱往图书馆跑,有的人是去看电影,而我更爱借书。我喜欢在一排排的书架前慢慢地踱着步,在一股清淡的霉味中间,细细挑选心爱的书籍。有些书年代久远,早就失掉了封皮,图书馆就用牛皮纸糊在书上,再用钢笔或细细的毛笔重新写上书名,有时我看着封面上或是龙飞凤舞,或是细细描摹的手写体,会发一回愣,想象着写字人的脾性。有些书很新,看起来乏人问津,抽出来一看,都是些散文、诗歌,对于血气方刚的大学生来说,这样的书,确实不对他们的口味。有些书的书页旧得发黄,仿佛一碰就要碎掉似的,有些书也很旧,却是被太多人借阅,而损伤惨重。
我早已记不清在图书馆看过了多少本书,只记得文学类的书籍可能都被我翻了一个遍,记得最清楚的是读完了池莉的全集和哈利波特全集。有关国内和国外现代文学的基础,恐怕就是那个时候打下的。也就是在那时,我对现代文学产生了一种深沉的爱,爱它的写实,爱它的冷静,爱它平静下暗涌的波涛。读一本好书,常常能让我静静地思考很久,很久。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确,是那些沉重的书籍,带着我品尝了世间百味,在我终于尝遍愁滋味的现在,它们带给我的领悟,早就融入到了我的血液中。
那个时代,手机并不流行,也没有什么电纸书,然而,那却是我读书最多,最狂,也最陶醉的时候。记得读研的时候,每天晚上抱着一本书,可以从半夜看到第二天清晨五六点,同屋的人呼呼大睡,只有我独自亮着一盏孤灯,在为作者精彩的文笔而拍案叫绝,兴奋得难以入眠。废寝忘食,这个词形容爱读书的我,的确是再合适不过。
每次去图书馆借书的时候,总有个小小的尴尬:我的名字和当时一位大红大紫的影视明星同名,借书处的老师总是一手拿着我的借书证,一边用带着怀疑的眼神扫我一眼,仿佛在看我是不是照片上的这个人。久而久之,我也就习惯了,还会和认识的老师聊上几句。每次,当我抱着一堆小山也似的图书出来的时候,老师总是说:“又借这么多。”其实,我一个人的借书证是远远不够用的,非得借来两三个人的才行。结果每次,从图书馆出来回宿舍的路上,沉甸甸的书都累得我双手酸痛,可是心,却像高高飞翔的小鸟,欢快至极。
当时师大分两个校区,东校区和西校区,中文系在西校区,而我在东校区。听说西校区的图书馆中,文学类的书简直多极了,我一直渴望着能去西区一睹图书馆和中文系女生的风采,可不知为何一直没能成行,或许是路途遥远,又或许是东区的书,我还没读完吧。
记得当时特别讨厌图书馆里面的代书板,一大一小,大的拿在自己手里,小的在取书时放在架子上书的位置,用来保持相对固定的图书位置。我常常在借完书后,忘记拿出小的代书板,结果就只好返回去到处找,为此还被老师说了几次。
按说,图书馆是年轻男女最容易产生情愫的地方,比如两个人同时抽出架子上的一本书,然后女生羞红了脸,男生故作大方把书递给女生说,给你吧,两人因一本书而相知相识。再比如在图书馆上自习,两个人无意眼神相撞擦出火花,或是两脚不小心碰在一起,由此萌生出一段纯纯的校园恋情。于我,这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且不说师大图书馆架子间的过道很窄,两个人只能背靠背才能通过,而且面对着一堆旧兮兮黄乎乎的书,在一个略带霉味的空间,我觉得两个异性同时抽到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女生爱看的纯情小说和男生喜欢的武侠小说,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架子。至于上自习嘛,我只能告诉你,阅览室到处都被考研复习的学生占领了,桌子上到处贴着“×××已占”的白花花的小纸条,满桌子铺天盖地都是复习资料,别说眼神相撞了,谁都没空抬头看你一眼,两只脚碰在一起倒是可能会因为谁占了自己的地方而打起来。像我这样不是晨型人的,好像就没几次成功占据图书馆的位置。再加上后来占座之风愈演愈烈,老师就要求不让带复习资料进去了,那我还进去个毛啊,老老实实去教室了。
工作以后,仍然是在一所大学,学校里仍然有一座图书馆。多了些不同种类的书,少了些我爱看的书。闲时也会去逛逛,倒也不再是为了一定要挑出某本书,享受的,无非是那种闲闲的心情,还有仔仔细细,翻看一本书,为自己选择的那种沉静。一直以来,我都喜欢爱看书的人,从他们的身上,能看到难得的,不浮躁的,用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情的那种态度。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话,倒是真真儿的。读过的书,并不为了一定能有什么用,不过是在某个时候,某种心情,能唤起你的某种感慨,对人生,对生活,多一份感悟和理解,多一份包容与温柔。
相信我,你所读过的书,所经历的事,总有一天,会让你的眼睛,闪着别样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