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里了,环山的小城,穿城的溪水。是的,我来了。
第一次站在这样的烟雨古墨的小镇里,我是拒绝的。因为下着雨,拖着很重的行李箱,走在 这样崎岖的道路上,着实是不易的。
宿舍潮湿,发霉的馊味直往鼻子里转。但是,没办法,这就是我住的地方。吃完饭,一个人随处逛了逛,忽然就喜欢了这里。
这里的清一色徽派建筑在恰到好处的细雨里显得那样端庄,那样黑白分明。这里不论是百年的祠堂还是近现代的私宅都依山而建,云雾缭绕,蒸腾一片。像世外桃源,又像是百年沧桑的安然。它就这样自有一种风格。
我在这里遇见了他。一个小青旅里,我买明信片偶然路过。挑了几张明信片,去付钱。老板笑着对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突然就觉得像一束光,在微凉的小城里让人觉得温暖而不热烈。我故作淡定的付了钱离开了这家小青旅,然后坐在一个楼里一下午,听他不远处浅浅又热烈的歌声。脑海里只有一句歌词“你在远方的山上春风十里”
我发现,我开始喜欢这里了。喜欢这里的山长水远,天地辽阔。喜欢这里远离城市,安逸祥和。喜欢这里每天枕河听泉,穿林雨打的声音。还喜欢这里看过往来客,高贵又慵懒的有理想的人。比如,你。。。。。。
这里还有无数大大小小的黄狗,他们每天送我们去山里写生,晚上再来接我们。这里还有几家米酒店,每次走过小巷,都能闻到萦绕鼻间的酒香。这里,走一条穿城而过的小溪,每天他们的生活都从这条小溪开始。小溪,仿佛给了他们生活的全部。这里有琐窗朱户,这里有幽深寂寥,有细致入微。当然,最重要的是有一个我喜欢的你。
你穿汉服,一头卷发,扎个丸子头,笑起来有两个虎牙,暖暖的。我,是个来此地的学生,画画一般,眉眼一般。你唱歌好听,我唱歌跑调。但是我和你一样穿汉服。
于是,我日日拉着同学去你的店里画画写生。时间久了,你也认识了我,你叫我汉服小妹,我在心里叫你小哥哥。你在店里安静的唱歌,我在一旁默默录音。你放很冷门的歌,我听过就会小声的哼着唱,有一次你看见了笑着说“汉服小妹听过啊,都哼了”让我很是尴尬的笑了。
其实,我们的交流并不算多,大多时候都是你唱歌我在听,你画画我在看,你工作我和同学画画。唯一的特别之处就是我去的多了,你会和我打招呼说小妹又来了啊。在平常的聊天中我知道了你叫葫芦,知道你有一个异地的女朋友,知道你喜欢音乐,会谈一手好吉他,会剪漂亮的纸。然而,也知道我们终究都是红尘过客,都有自己的生活。
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或许我的感觉崇拜会多一点吧。但是我还是承认我很喜欢你。
离别的最后一天,下午和同学呆了一下午。我们不曾安静过,一直嬉笑画画。但是你好像从不曾在意过,仍然是一直安静画画。最后有几个女生走的时候问你要了微信,你笑着拒绝了,说有缘自会再见。嗯,有个性,我喜欢。
在这里短短的三四天,我却见识到很多,也收获很多。我终于穿起了汉服,在这样的烟雨里禹禹独行。我拍了这里太多的风景,终于自己也成了别人眼里的风景,入了很多人的相机。我也终于在这里遇见了自己想象中的人了,很开心。
走的那一晚,你说给我唱首歌问我点什么,我说《我要你》,你安静的唱,我安静的听。我们一直呆到最后,走的时候我说老板再见啊,你笑着说再见啊,然后行了个军礼。
好了,故事到此该结束了。你或许都不会记得我,但是却觉得难忘。是时候拍拍身上的风尘,走下一段路了。
你好哇,查济,见到你我很开心。。。。。。
最后一张全图,一张你的店,还有一个我。如果你看到这个文章就当是一个玩笑吧,因为一切都会成为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