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当大侠的林初一

“我一定要成为名动天下的大侠,使最利的剑,骑最骏的马,做最动地惊天的大事。”

留下这样的一句话,林初一决然地别过小花,离开了跑马镇,走向了江湖。

小花的本名当然不叫小花,对于林初一坚持地以这样恶俗的名字来称呼她,李红妆心中原是很不乐意的。

“以后再没有人讨厌地叫我小花了呢。”被这样莫名的情绪占据着,她的心中一时竟忘记了着恼。

“若是你邀请我,我就勉为其难地陪你去闯一番江湖吧。”她心中这样想着,林初一却已经走得远了。

林初一当然不是不想邀请她一起去闯荡江湖,只是她与他终究是不同的。作为响马镇最大的豪族李家的千金,李红妆并不需要在江湖中打滚去获得一些东西——那些东西,她生来就已经拥有。

林初一头也不回地走着,把手伸进了怀里:除了几页翻烂了的剑谱,还有“叮当”作响的半串铜钱。

“店家,切一大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两名江湖豪客大咧咧地坐到条凳上。

林初一神往地看着这江湖话评中常见的场景,无奈地摇了摇头,埋头把手中的杂粮馒头三两口地吞下。

“也许那五十两白银我拒绝得有些过于坚决了。”望着那一大盘熟牛肉,林初一咽了一口唾液,不禁有些后悔起来。

离开响马镇虽然是林初一自己的决定,但不能说完全没有一点其它的原因。随着李红妆一日日地渐渐长大,李大豪对于林初一这个女儿的玩伴越来越难以容忍了。

“小林,你还年轻,到江湖中去闯一闯吧,响马镇这样的地方不应该绊住你的脚步。”说着这样的话,李大豪适时送上了白银五十两以壮行色。

五十两白银很重,重到可以压弯一个人的腰杆。林初一没有接过这五十两,他挺直腰杆走了出去。他心中已经暗暗下了决定,等到日后发达了,一定要用五千两,不,用五万两,全部换成天宝钱庄的银票,一张一张地糊到李大豪的脸上去。

天宝钱庄是天下最大的钱庄,在几乎每一个地方都有分号。天宝钱庄很得江湖中人的喜爱——你若是银两太多太重不方便携带,天宝钱庄可以帮你换成全天下都通用的硬通银票;你若是在行走江湖之时有了急用,天宝钱庄甚至可以根据名气的大小预借给你额度不等的银钱。

林初一不是江湖少侠,没有任何的名气,所以天宝钱庄并不打算把钱预借给他。林初一急了,直接把那几页剑谱拍在柜台上,道:“这是我家传绝世剑法的剑谱,就换五十两。”

“我们是钱庄,不是当铺。”掌柜拿眼看着林初一,仿佛看着一个白痴,他用两根指头拈起那几张破纸,接着说道,“便真是当铺,就凭你这几张破纸,半文钱也当不到。”

直着腰杆走出响马镇的时候,林初一不会想到短短的几天之后自己就要蜷着腰猫在破庙里。牛肉吃不起,客栈自然更是住不起的。江湖游侠儿的生活竟是如此艰辛,完全不似那些评书里说的那般多姿多彩,快意恩仇。那些说书先生要么是没有真走过江湖的大忽悠,要么便是明知江湖艰难却粉饰太平的瞎话王——总之,他们欺骗了林初一纯真的童年。

“小林,发什么呆呢,要出发了。”镖头吃完了牛肉,喝足了烧酒,一边剔牙一边对林初一喊道。

“是,镖头。”林初一咽下最后一口馒头,匆忙起身。

林初一的运气其实不能算是差的,半个月前,在饿得快要脱力的时候,他遇到了中元镖局招收新人的大好机会。

中元镖局?林初一精神一震,这似乎是说书先生评书里常出现的天下第一镖局。于是他赶紧排到了队列的后面。

“你会什么?”一个看起来很严肃的中年人上下审视着面色腊黄的林初一。

“剑法,我的剑法练得很不错,要不我使上两招给你瞧一瞧?”林初一感觉自己人生的大机会终于来了,激动得就像急于把狗皮膏药推销出去的野郎中。然而,当他反手摸到背后的时候,却不由得僵住了——那里空空如也,本应一直挂在背后的长剑已然消失无踪。

林初一忽然想起来了,就在几天之前,饿得发晕的他把铁剑换成了馒头。那不是天宝钱庄,而是一家有些破旧的当铺。这家破旧的当铺心气当然不如天宝钱庄那般高,很高兴地接下了这柄长剑,并排出了十枚铜钱。林初一的心气当然也不如先前那般高了,很高兴地接过了这十枚铜钱,很高兴地用这十枚铜钱钱换了十个馒头。

立志要成为名动天下的大侠,现在却把唯一的长剑拿去换了馒头,林初一觉得很丢人,直燥得满脸通红。但在那中年人看来,这面色苍白的小子把手停在背后,惨白的脸色更变得乌黑发青起来——其实林初一多虑了,作为一个饿了几天的人,他再是窘得无地自容,脸上又哪里来的半点血色?

中年人不再理会林初一,望向了他身后。那是一个精壮的汉子,皮肤黝黑,满脸的憨笑,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庄稼汉子。感受到中年人的目光,汉子满脸兴奋的神色,两眼左右打量,快步走到边上,“嘿”的一声双手抱起了一块三尺见方的大青石,再“嗨”的一声扔到了一丈开外。

边上的林初一翻了翻白眼,有些同情起这庄稼汉子来。除了有些蛮力之外,这是十足十的庄稼把式。虽然有些佩服庄稼汉子的勇气,但林初一并不认为天下第一镖局会招收一个庄稼汉子。

林初一的这个白眼翻得有些过于早了,事实上,他还太年轻,对这个江湖的了解还是太少。他一脸震惊地看着中年人如获至宝地快步上前,拍了拍庄稼汉子的肩膀,十分用力地点了点头,道:“很好,你被录用了。”

把长剑换了馒头的林初一无法展现他那神异精妙的剑法,作为一位没有剑的剑客,他理所当然地被忽略掉了。天色渐晚,天边的云层愈来愈厚,林初一的肚皮却愈来愈薄了,披着一件同样单薄的布衣,他在近晚的寒风中簌簌发抖。

但一个人的运气来了总是阻拦不住的。镖局这一次的人口缺口很大,中年人瞥了一眼剩下的林初一,无奈地摇了摇头,道:“你也一起来吧。”

林初一没有任何的犹豫就跟着中年人走了,因为从中年人的嘴里蹦出了他此生听过的最动听的两个字:

“管饱。”

确实管饱,每顿三个杂粮馒头,个个足有好半斤重,一口咬下去,那嚼劲更胜过最韧口的牛肉。林初一恨恨地咬着杂粮馒头,惆怅得像深秋枝头的黄叶。

他本想当一位大侠,镖头却叫他扛包。是真的包,很大的麻布包,里面装满了杂粮与米糠等物,往肩上放上三个,武功再好的大侠也难挺直腰。

林初一不明白,这江湖与他在评书中听到的相差太远。作为天下第一镖局,平常押运的不应该是“碧玉老虎”这种稀世珍宝吗,至于也应该是数十万两的镖银啊,这样才能吸引到相应的汪洋大盗啊。

尽管知道这样的想法不好,但林初一的长剑确实已经饥渴难奈了——顺带一提,三天之前,镖头经不住他半个月的软磨硬泡,终于把库房里的一柄生满了铁锈的长剑许了他。所以,他现在又是一位拥有长剑的剑客了。

风平浪静的走镖生活让林初一的心中极其苦闷,但又无可奈何。天天押运的都是些米糠杂粮,劫镖的大爷们哪里看得上眼?

所以当看到山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匹高头大马的时候,与镖局的其它人不同,林初一是惊喜多于惊吓的。林初一感觉到自己的手腕依旧灵活,腰干依旧挺直,手指已经摸上了背后长剑的剑柄。

下一刻,看清了山路尽头的那人,镖局的其它人瞬间从惊吓变成了惊喜——那马背之上的分明是一个二八妙龄的女子。江湖中当然不乏年轻的女侠,但女盗却极少见,似这般如花似玉的人儿更加不可能是劫镖的强人了。

此刻林初一当然也已经看清了马背上那人的面容,与镖局的其它人不同,他瞬间从惊喜变成了惊吓的状态。小花当然不至于这样可怕,只是此情此景,她却是林初一最不愿意相见的人。

李红妆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这样偏僻的山道上,她拍马上前,堵住无处躲藏的林初一,说道:“林初一,你死活要离开响马镇,结果就是为了呆在这样的破镖局里吗?”

李红妆是李大豪的千金,作为整个响马镇都要供起来的大小姐,她自然很有一些大小姐的习气,所以说出来的话就有些不太好听。镖头听不下去了,皱了皱眉头,说道:“姑娘,我们这个镖局与天下第一镖局可是有一些关系的,怎么也不能算是破镖局吧。”

“哈哈哈”,李红妆干笑几声,在那几辆骡车上扫视了一番,视线落在那些麻布包上,直看得镖头的脸色发红,这才冷哼一声,回过头来对林初一说道:“跟我回响马镇去。”

林初一把头撇向一边,只当没有听见。他打定了主意,不管李红妆怎样说,在没有成为名动江湖的大侠之前,他绝不会回响马镇去的。但李红妆死死地盯着他看了半晌,却不再劝他了,只是招呼着镖头走到了一边。

“我要托镖。”李红妆十分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镖头一脸的为难,看着骡车上的麻布包,说道:“姑娘,这不合规矩,我们镖局正在走镖,若姑娘有意,等我们走完了这一趟镖,必定优先安排姑娘的镖物。”

然后镖头就看到了银票,白花花的一大把,一千两一张,天宝钱庄出品。李红妆把手里的一把银票抖得“哗啦”作响,问道:“不知道是什么规矩?”

镖头倒吸了一口凉气,义正严辞地说道:“不知道姑娘要托什么镖?本镖局上下万死不辞。”

李红妆笑了,指着数十步外偷偷瞄着这边的林初一,道:“我有一个要求,这个镖,让他也做镖师。”

李红妆轻轻一踢马蹬,胯下马儿向前慢悠悠地走了几步。眼看她将要离去,林初一有心挽留,却又担心她真个不走了,心里不禁犹豫不决。李红妆策马走了十数步远,猛地回过头来,扬起短马鞭指着林初一,大声道:“林初一,你若不争气真当个大侠,便永远别回响马镇来见我了。”说罢,李红妆猛地一甩头,纵马而去。

看着那飘扬在空中的长发迅速远去,林初一仿佛看到了那一路洒在泥尘上的莫名水珠,他心中一紧,差点就要忍不住起身追去。这一刻,什么江湖,什么大侠,都不再重要,他只想要再回到那个叫做响马镇的地方去。

但那骑着马儿的身影终于远去了,林初一的双腿像是灌了铅似的迈不开半步。响马镇终究不是他的响马镇,李大豪请他离开,当然不会轻易让他回去。千里乘兴而来,片刻败兴而归,林初一心知李红妆必定极为难受,但他只能握紧拳头,继续向前。

小插曲很快过去,林初一的心情也慢慢平复下来。一个时辰之后,在喝水被呛了一口之后,镖头像是忽现发现了林初一的才华,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于是,林初一很华丽地裉去了扛包工的身份,成为了一名华丽的镖师。林初一志得意满地擦拭着长剑,因李红妆离去而变得低落的心情也重新变得高昂起来,并很得意地赋了一首四不像的蹩脚打油诗:

“我有三尺剑,锋芒未曾现。今日拿出来,大家开开眼。”

初听前两句,镖头微微点了点头,身为一个粗鲁的江湖客,这已经很不容易了,想不到小林肚皮里竟还能有丁点儿的墨水。当听到后两句时,他不禁一口烧酒喷了老大一地,即使粗鄙如他,也被深深地震撼了。

毫不理会别人的目光,林初一沾沾自喜,只希望现在马上出来几个劫贼,好让他的长剑大展一番雄风。刘千斤适时凑了上来,谄笑道:“恭喜林兄荣升镖师,小的一定紧跟林镖师的脚步,镖师往东,小的绝不往西。”

林初一心中一乐,这是表忠心来了。要说这刘千斤,初看他一脸的憨厚,还以为是个实诚人,想不到真真是人不可貌相,竟是个花花肠子的油滑人。这刘千斤正是与林初一一同参加新人选拔,因举起三尺大青石而备受镖头看重的那人。他又为林初一的江湖阅历添加了一笔。

老天很眷顾林初一,在他刚当上镖头半天之后,他们在某个山道旁遇到了劫镖的强人。十数匹马,在山道上一字排开,这意味已经不需多说。

镖头脸色微微一变,走到众多强人的面前,不卑不亢地抱拳道:“各位好汉请了,今日我中元镖局路经贵地,未及登门拜访,是我中元镖局的不是。特奉上小小心意,权当给各位好汉买些茶水解解乏。”边上早有趟子手奉上白银二十两。

二十两并不算少,这十几名劫贼便是天天喝酒吃肉,也够他们半旬的用度了。镖头认为,凭“天下第一镖局”的名头,又主动奉上了白银二十两,顾足了对方的颜面,这些劫贼正该顺阶而下才是。

那劫贼首领却并不去接银两,只是仰头“哈哈哈”地笑了三声,然后他身后的其它劫贼也一个紧接一个地“哈哈哈”连笑三声。

当听到第一个“哈哈哈”的时候,镖头面色如常;当听到第二个“哈哈哈”的时候,镖头面色巨变;当听到第三个“哈哈哈”的时候,镖头面色惨白,转身就跑。其余趟子手也“呀”的一声,闹哄哄地拔腿就跑,镖车扔了一地。

听得“呀”的一声,林初一已经拔出剑来,正要往前冲去,却不料身后一只大手伸过来,拖着他往后就跑。林初一虽然自诩剑法不错,但蛮力确实比不过刘千斤,被他拽着,身不由已地往后跑去。

好不容易跑出老远,眼看那些劫贼没有追来的迹象,众人这才三三落落地停下来,不停地喘着粗气。林初一看着刘千斤,一脸的气愤:“我们不是天下第一镖局吗,为什么看到劫贼就要跑?”

“天下第一镖局?”刘千斤一脸鄙夷地看着林初一,又偷偷瞄了一眼远在数十步开外的镖头,低声道,“你觉得天下第一镖局会是这个破烂样子?告诉你,天下第一镖局叫做‘中原镖局’,咱们这个叫做‘中元镖局’,是镖头故意取个相像的名字,好能沾些光的。平日里,就凭这个名头也能吓退不少毛贼的。”

林初一只觉得两耳嗡嗡作响,有些理解不来,一时间竟没有听清刘千斤紧接下来的话语:“也不是啥毛贼咱都怕,可是那一排排开‘哈哈哈’像疯子一样的,是道上最有名,最残忍的‘三笑山寨’的人啊,咱们不跑,等着送死么,哈哈哈。”

许是死里逃生的缘故,刘千斤这个看着憨厚其实油滑的汉子也忍不住心情大好,笑出声来,并很俏皮地“哈哈哈”连笑了三声。

事实证明,乐极往往总会生悲,刘千斤开心得有些过于早了。只听得马蹄声响,中元镖局的众人已经被十几匹马包围在小树林里。劫贼首领下马走上前来,脸色很不好。他一脚把镖头踹倒在地,道:“镖物呢?”

镖头浑身发抖,叫道:“好汉,镖物就在镖车上,都送给各位好汉,求好汉放过我镖局上下。”劫贼首领怒极反笑,一脚踏在镖头的胸口上,道:“那狗屁米糠就是押运的镖物?你当我是傻子?”

他回头扫视众多趟子手,笑道:“你们看我像傻子吗?”劫贼首领当然不是傻子,谁若敢那样想,才是真的傻子。

片刻之后,劫贼首领从镖头的怀里搜出了一叠银票,得意地笑了起来。与之相反,镖头瘫在地上号哭起来:“好汉,那不是镖物,是托镖人给我的报酬,按道上的规矩,你不能拿走啊。”

劫贼首领一巴掌甩在镖头的脸上,冷笑道:“谁理会什么道上的规矩了,这好几千两,你是要让我假装看不见?你真当我是傻子了?”身为劫贼,当然不会对几千两视而不见了,劫贼首领很自然地把这几千两银票揣入了怀里。许是收获极丰,劫贼首领的心情极好,在众多趟子手惊恐的目光中慢悠悠地走开,并准备招呼手下离去。

除了镖头之外,镖局众人都暗呼好运,看来这劫贼并不打算大开杀戒。正在众人舒出一口长气之时,林初一已经仗剑拦在了劫贼首领的身前。劫贼首领有些意外,看着身前的林初一,道:“你想要找死?”

林初一当然不想找死,只是被十几个劫贼撵了一路,最终连剑都没有拔就让对方从容离去,这不附合他心中对江湖的理解。这是他当上镖师的第一天,也是他身为镖师所押的第一趟镖,无论如何,他总要为这个镖局,为这趟镖拔一次剑。

“哈哈哈”,劫贼首领仰头大笑三声,觉得林初一的举动实在可笑。林初一却并不觉得自己的举动可笑,自己的剑更加不可笑。在劫贼首领的笑声当中,他手中的剑已经刺了出去。

笑声戛然而止,劫贼首领只觉得轻风拂面而过,林初一手中的长剑已经贴着他的脸庞下滑,划开了他胸前的衣襟,白花花的银票纷扬洒了一地。劫贼首领一声大喝,手中钢刀对着林初一当头劈下。林初一却不慌不忙,长剑一转,已轻飘飘地点在了对方的手腕处。劫贼首领只觉得右手一麻,钢刀“咣当”落地。

劫贼首领惊恐地大叫一声,向后跳开,那十数名劫贼见状齐齐围了上来,挡住了林初一。眼看十数柄钢刀齐齐扬起,林初一却毫不胆怯,长笑一声,手中一柄长剑指南打北,将那自幼苦练的剑法淋漓尽致地使了出来。一时间,只听得“啊哟”呼痛声与“咣当”声响成一片,如同玉珠入盘,十几柄钢刀齐齐落下地来,劫贼们齐齐手腕中剑,无一遗落。

劫镖贼们齐齐看着林初一,包括劫贼首领在内,一脸震惊。

趟子手们齐齐看着林初一,包括镖局镖头在内,一脸震惊。

林初一也是一脸震惊,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剑法练得不错,但却想不到这些劫镖贼竟如此地不堪一击。作为绿林道上鼎鼎有名的“三笑山寨”的贼人,难道就只有这么一点儿水平?又或者说,自己的武功已经高到了某种境地,远远地超越了当今江湖的武学水准?

林初一心中正在暗自忖测自己的武功高低,那兵器落地的贼人们却已扑满一地,涕泪交零,齐声高呼:“大侠饶命!”

第一次被称为大侠,林初一内心深处不禁开出花来,他假作平静,道:“你们‘三笑山寨’作恶多端,还敢求饶?”

那劫贼首领急眼了,连忙道:“大侠误会了,我们只是附近乡野的村民,因一时贪心,假借那‘三笑山寨’的恶名,好唬住一些过往的商客,骗些钱财。我们并无大恶,求大侠明鉴。”

林初一的大侠梦瞬间破灭,自己摸索着练了十几年的剑法当然不可能高明到了那样的地步,真相只有一个:这些所谓的“三笑山寨”的劫镖人,与所谓的“天下第一镖局”的押镖人一样,都是西贝货。打败了十几个乡野村夫,自然是没有资格称大侠的。

于是林初一的情绪变得低落起来,有些意兴阑珊,他转过身来,摆了摆手,道:“罢了,既然如此,你们走吧,把银票和镖车留下。”

转过身来后,凭一已之力夺回镖车与银票的林初一并没有听到趟子手们的欢呼声,那一张张脸上,有的只是清一色的惊骇表情。然后,林初一只感觉到颈后一痛,眼前一黑,迷糊中似乎又有“扑”的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

再次睁开眼来,林初一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阴暗潮湿的所在,身下充当被褥的是发黑的稻草杆,一股腐败的难闻臭味充斥鼻间。回过神来的林初一很快发现,这是一间牢房。

木栏外面的小方桌上,两人正就着花生米喝着小酒,并没有注意到林初一已经醒来。两人的交谈声也因而传入了林初一的耳中:

“这小子的武功那样高,大当家只把他关起来,却不杀掉,是怎样的想法?”

“这小子年纪轻轻,却有一身好本事,说不定是哪个大门大派出来的弟子,若是这些大派找上门来,咱们却已经把这小子杀掉了,到时可如何是好?所以大当家现在只能先把他关起来,再慢慢思量。”

大当家?如此说来,那些人竟真的劫贼,而并非什么乡野山民?林初一心中理清了思路,不禁为自己的天真大感丢脸。

林初一正思量间,外面却传来了一阵骚动,有闹哄哄的脚步声往这边传来。喝酒两人中的一个走到牢房门口,探头往外面喊道:“发生什么事了?”

“真正的‘三笑山寨’杀上门啦!”外面传来这样的声响,脚步声继续远去。牢房内的两人大吃一惊,对视一眼,丢下吃到一半的花生米,慌忙奔出牢房去。

所以当林初一再次看到李红妆的时候,尽管是处在如此值得羞愧的境地,但过于惊讶的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好奇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三笑山寨’的贼人呢?”李红妆难得地显得沉默起来,忽地偎在林初一身边,拉着他的手,喃喃道:“初一,你别当什么大侠了,跟我回响马镇去罢。”

林初一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处境,一时间面如火烧,微微挣脱了李红妆,只是低着头不说话。李红妆轻轻叹息一声,把林初一从地牢中带了出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便一言不发地跃上马背,在数十骑的簇拥之下离去。

直到很多年以后,回想起这一刻,林初一才终于能够稍稍体会李红妆当时的心情。而那个时候,他终于如愿地成为了名动江湖的大侠,人称“新月剑客”。大侠与普通的江湖流浪儿是不同的,当年他用《新月剑谱》无法从天宝钱庄换到一文钱,但现在只凭“新月剑客”这个名号,天宝钱庄便愿意爽快地奉上五万两银票。当年他的长剑只能当到十文钱,现在无数的江湖人愿意花上数百上千两,只为了看一眼他的“新月剑”。

剑仍是那柄剑,但当他成了“新月剑客”,这剑便不再是那柄剑了。响马镇仍是那个响马镇,但当他成了“新月剑客”,响马镇便不再是那个响马镇了。

再一次踏足响马镇,看着那尘封在记忆中的所在,林初一不禁有些后悔了。也许,当初若不离开响马镇反而更好呢。

十几骑黑衣骑士一字排开,拦住了林初一的去路,身为地主,李大豪并不愿意林初一再回到响马镇来。但林初一已不是多年前那个林初一,这十几骑拦得住江湖新丁林初一,却拦不住江湖大侠林初一。多年的阅历已经让他明白,手中的剑往往会比言语更有说服力。当钢刀“咣当”落满一地的同时,林初一已继续举步往响马镇内走去。

“我本该早些杀了你的。”李大豪举起酒杯,喟然一叹。

林初一微微一笑,小呷了一口杯中酒,平静地看着李大豪。自己本为解惑而来,既然李大豪颇有谈兴,他自然乐于奉陪。

“他的武功很好,尤其是剑法据说已经练得出神入化。但我不怕他,他的剑锋利,我的刀难道就差了?我们本来约定,喝完那一杯就要动手了,但偏偏二妹进来了,又给我们添了一杯。这也没什么,多喝一杯便是。但他的剑却已经使不动了,原来二妹与他早已相识——二妹担心我不是他的对手,早两个月便偷偷寻着机会接近了他。二妹把剑谱从他那里偷来,他却把二妹的心偷走了。”

李大豪把杯子顿在木桌上,怒目圆睁:“当年我没有能领教到他的剑法,今日便由你来告诉我,是你林家的剑法犀利,还是我李三笑的刀法了得。”

李大豪便是李三笑,响马镇便是三笑山寨。

林初一长长吐出一口气,凛然道:“李大当家,林某受武林同道之托,今日特来向你讨个公道。”

“呀”,木门开处,一道婀娜的身影走了进来,手上捧着酒壶,脸上带着明媚的笑颜:“爹爹,初一,还要加些酒么?”

李大豪无力地坐回方凳之上,林初一右手扶住剑柄,心中一片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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