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蒋胜男指出,育儿是夫妻双方的责任,社人需要给育龄男女足够的时间,包括育龄男性足够的家庭时间来承担家及和共同育儿,建议将男性的带薪陪产假增加到30-42天。
实话实说,这提议真的很好,但是否会落实到位就真的看地方。
地方企业招聘难,找工作的人也挺难的,还给男方带薪陪产假?
那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老板会不会加一条:三年内不许生孩子,生孩子需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比如调岗等。
为什么调岗?可能你生了孩子之生加班的时间少了,调你到轻松一点的岗位工作,公司这么安排也是合情合理,替你着想,不过轻松一点的工作,自然就会降薪咯,你接不接受?
不接受的话,那这份工作就不太适合你。
你接受的话,至少三年内不许生孩子哦。
生了就要接受公司安排哦。
大家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都没留意到,除了合同上写的底薪是当地最低底薪外,另外的都是公司其他额外名头发给你的钱,才凑成你拿到手的工资;另一条就是,你得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很多人为了入职,什么条件都答应,根本不会细看合同的条约。
其实细看了也没用,就是上面说的,公司就是这样的合同,你签,明天就可以上班;你不签,那就得另谋高就。
所以,除非是国家强制执行,否则根本就是空谈。
还有就是,很多地方上班有双休,加班有加班费,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但有些企业特殊情况,就是没有双假,只有单休,单休的话因为特殊性,还不能在周末其中一天休,只能在周一到周五其中一天调休。
这些,都是企业HR在你入职前跟你说清楚的,就是私下大家协议好,你签了,你就默认了没有双休,没有加班费。
更别说带薪休陪产假这种事了。
之前就有人担心带薪产假,很多已婚女性为了混个带薪产假会选择出来上班,反正休产假也有工资拿,但站在企业单位这边去考虑,肯定不愿意自己的员工是已婚未育的妇女,一旦她休产假,谁来完成她的工作?不得再招一个人?那她休完产假回来,我招的人又用习惯了,肯定也不好炒掉那个人,咋整?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薪水支出问题,还是公司用人问题。
企业老板为避免麻烦,一般都是选择调岗,让妇妇服从公司安排的方式,间接劝退孕妇。
说了这么多,还是建议把劳动法落实到位吧,打工的当然希望带薪假期越长越好,企业公司老板这边又不是做慈善的,怎么合理用人才是关键。
纵观古外,家庭分工要明确,比如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负责养家糊口,女人负责家庭生育、家务、稳定等,但家用一定要给足,主内外的都不容易,也可以性别对调(如果女人赚钱比男人多,也可以女主外)。
但大部分男人都没耐心带孩子,又大部分女人也没能力养家,所以是否延长陪产假还得再观看,毕竟也有网友提出担心,男人只有假期,并没有育儿。
至于公司是否有带薪陪产假,一般正规的公司都会按照劳动法去走的,不用太担心。
就业难,生育难,国家一定也会有补助,比如国家现在就有的生育险,也是保障女人在生育中拿到生育金以补贴家庭开销。
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的,中国一直是以人为本的国家,很多领导也都下过基层,了解民间疾苦,我对国家是充满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