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安顿好老婆休息,开始了我的写作,反省一下自己是多么爱“忘事”。
妈妈让我带一样东西回郑州,结果我拿了一天没有什么事情,快到了家了,我把他忘在了车上。
我知道我不止一次忘了东西、丢了东西,甚至可以说我在丢或者忘了东西上是一个“惯犯”。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忙于别的事情把要做的事情,要带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更确切的是觉得这些东西太麻烦,太无趣。更深一步说,我根本不想见到它们,想要扔了它们,丢了或者忘了只是我自己无意识想要的结果,当别人提出时我才会觉得有那么一点懊悔。
丢了东西的状态恰恰是我专注于某件事情的事情,这真是很诡异的时候,可以专注于某个东西,或者事情把周围一切都可以忘得一干二净。
比如我有一次在做长途大巴的时候,把手机忘在了车上,一点都没有想到,直到我回到宾馆才想起来,这让人真的很懊恼。当时是因为我专注于坐享,完成以后感觉特别爽。
这让我想到了《断舍离》中的观点,就是买东西的时候,只买最好的和最差的。这样就可以把最差的随时扔了,把最好的留在身边。我们那些已经丢了的东西应该属于既不好又不差的范畴,属于扔了可惜不扔用不着的“鸡肋”。而当我们忘了时,反而觉得很好,也不在意。
但是,这种事情最好是自己去清理,因为丢了事情是小,影响心情才是最得不偿失的。
比如钥匙,这个小物件,很是可以让人恼火的。带上没有看出什么,一旦把它锁在屋里,那一系列的后果不可想象,因为没有钥匙你办不了任何事情,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恼火的啊!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情况,我试着想出了一些自己的方法:
1.扔掉那些既不好也不坏的东西,省的自己无意识提醒自己把它们扔了。
2.养成一个习惯,出门之前检查一下,随身要带的重要的东西。比如我的出门之前我要检查一下:钥匙、钱包、手机。
3.找一个备案,比如说为了避免钥匙忘了拿,你可以自己放在外面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