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能够从理上真正打动君主,促使其改变决定的奏章往往能称得上是成功的,而李斯恰好就具备这种说服的能力。
先从《谏逐客书》这篇文章的背景入手:在公元前237年,韩国人郑国利用为秦国修建渠道(也就是著名的“郑国渠”)以此来消耗秦的国力,使秦无力伐韩。这也令得秦宗室大叫逐客,秦王难免也担心所召揽的客卿并非效忠于秦国,遂下了逐客令,而李斯也在被逐之列,这也是李斯写下这篇奏章的原因。
再从《谏逐客书》的结构和内容上分析,便可以看出李斯十分善用说服技巧。结构上,他首先摆明“窃以为过矣”的看法,接着以秦国四位英主召士纳贤,皆以客致强的历史为依据,强调重用客卿的重要性;第二个部分则论述秦王所喜爱的色声宝玩均来自他国,委婉表达秦王“重物轻人”的做法,希望他能明是非;最后运用道理论证来说明逐客的危害,并对上文进行了总结。内容上,李斯选择举例的对象具有代表性,秦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君主及五帝三王都是历史上治国有方的人物或是秦王的先辈,而李斯也摸透了秦王想要吞灭六国,一统天下的这一抱负,所以着重将“客”与“国”二者紧紧联系起来,通篇围绕“用客则国强,弃客则国危”来展开论说;后又对秦王十分珍爱他国的色、乐、珠玉进行论说,委婉提出对秦王“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做法的不认同,我认为从这些小的方面入手是可以真正打动人的,它能够很直观的表现出秦王对待“物”与“客”的差异,使其产生认可;接着又用“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为喻来说明“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的道理;用“借寇兵而赍盗粮”为喻来说明逐客是“弃黔首以资敌国”、“藉寇兵而赍盗粮”的愚蠢行为,形象且具有说服力;在结尾时,李斯又将“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搬出来,形成首尾呼应,双重论证了逐客的危害以及用客的必要。
在李斯如此一番劝谏下,秦王最终也还是收回了逐客令,可见强有力的语言常常决定着人们是否愿意为之做出改变。李斯在摆事实、举实例,用事实说话的同时,也时刻注意着秦王的感受,能够避重就轻地展开论述,这在下级面对上级提出意见时也同样适用,这篇文章说话的艺术和技巧值得我们去推敲、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