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程菁菁来到一座古宅前,踌躇不前。心里暗暗叫苦。
程菁菁今年刚大学毕业,学建筑出身的她整个大学里都拼了命地学习,以求毕业谋个好出路,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地挤进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建筑公司。本以为从此可以一展才华前程似锦,不料无门无路的她终究比不过被那些家世背景好的女孩子,一进公司就被安排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岗位。所谓可有可无就是哪里缺人填哪里,这不是,被安排做“说客”来了。
来的地方叫做“青衣巷”,扎根了千百年的一个古镇,具体多少年已无人知晓了,只知镇上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留下了一座座人去楼空的荒宅。那些古老的宅子拆的拆,倒的倒,最后只剩下了宋媚笙独户,像一片荒丘立着一座孤坟,突兀而荒凉。宋媚笙说什么既不肯搬也不肯拆,孤零零地守着半死不活地宅子。
程菁菁的任务,就是说服宋媚笙搬迁。为的是公司,也是为她程菁菁。
青衣巷傍河而生,涓涓细流如一条玉带环绕着古巷,如痴男怨女般彼此纠缠,难舍难分。可惜那细流终究抵抗不了人情的淡薄,它停止了鲜活的生命,变得干涩而苍凉,如同一个女人流尽了眼泪。好几处隐隐约约堆积着斑斑驳驳的垃圾,它们也知道古巷已死,它们像尸蟞一样腐蚀着前尘,啃噬着过往。
再也没人能够记得青衣巷曾经的繁华。
除了宋媚笙。
【贰】
宋宅很大,单从外墙来看就可得知,巍峨的青砖黛墙盘亘了百十来尺,可见宋家当年也是个钟鸣鼎食之族。程菁菁思虑了很久,也踌躇了很久,脑子里闪现出公司那些家世好背景好的女孩子轻视傲慢的面孔,忽的负气般重重地拍了宋宅的门环,拍得连程菁菁的五脏六腑都跟着“彭彭”乱蹦。仿佛千金重。
一鼓作气再而衰,可久不闻动静。在程菁菁快泄了气时,忽然听见一阵脚步声。程菁菁凝神屏气,静静地等待着。她已经想好怎么应付钉子户宋媚笙,她已经想好怎么不卑不亢怎么软硬兼施,这关乎她的利益,关乎她的前程。
脚步声越来越近,程菁菁也越来越紧张。脚步声终于停止落定。
“宋宅不卖不迁不倒不拆!来客请回!”宅内传来语声,声音尖厉坚定,而门却未开。
程菁菁哪想会连面都见不着就遭逐客令,一听急了,连着又重重地拍下门环,想着在公司受过的气和白眼,不禁下手更重,拍得宋宅的大门剧烈得晃动。终于只听“吱呀——”一声,宋宅大门掩开了一条缝。
程菁菁一看机会来了,立马推开门闪身进去。
不曾想,公司众人口中的“宋媚笙”,竟是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太。那老太太穿着一身素衣,冷着苍白的一张脸定定地望着她,目光空洞无神,可是唇色脸颊鲜红,衬得一头白发更白,吓了程菁菁一跳。
说是老态龙钟,其实是因为那老太太一头如雪的白发,可是又看了不对劲,原来是竟抹着口红涂着胭脂。不,那不是口红和胭脂,程菁菁仔细一看,那是唱戏的底彩,是的,是底彩,她还顶着白色的盘面呢。程菁菁在大学里参加过戏剧社团,她能粗略地认识些。那老太太大约扮的是白蛇!
老太太怔怔地看着她,忽的眼泪汪汪:“清河,你回来了?”
【叁】
老太太把程菁菁误认成了沈清河,这是她后来知道的。公司有多少人敲开了宋家大门却又被赶了出去,可当天程菁菁却没有,她凭的不过是一张与沈清河七分相似的脸。这是她的运气,也是她的机会。
宅内十分豪华,都是字画条幅。红木桌椅,紫檀五斗橱。云石香案。
最引人注目的,怕是宅内正中的一个两层小楼的戏台。上顶头雕大罩顶,后挂锦缎台帐,刺绣斑斓,绮光潋滟,但也因为年代已久斑驳暗沉。
宋家大宅,曾是青衣巷最火的梨园。
可是那戏台怎么看怎么怪异,程菁菁又说不出哪里怪,只觉得看的人毛发直竖。忽的定睛一看,戏台下方的正中处竟是一座孤冢!
有谁会把冢立在自家院子里的?那又祭奠谁的?程菁菁看的只觉阴气渗人,头皮发麻,
却又忍不住好奇,一回头,却见宋媚笙那满脸皱纹却上了白色底彩的一张脸正对着自己,唇红发白,一双凌厉地眼睛直直地审视着她,在宋家大宅里显得异常阴森。
“那是沈清河的。”老太太忽然开了口。
老太太当天把程菁菁看错成沈清河,却也清醒。沈清河早已走了多年,怎会回来?即使真的回来,也早该变成一个年过花甲的糟老头,又怎会是一个唇红齿白的小丫头?
可是这个小丫头的面孔,与当年的沈清河真像啊,看着她就好像看见当年。宋媚笙老太太把程菁菁留了下来。程菁菁是何等机灵的丫头,见此便明白自己的价值和地位,于是一个劲儿地贴着宋媚笙,一口一个“媚姨”。
宋媚笙早就过了被称之为“姨”的年纪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程菁菁愿意这么叫她。
“媚姨,清河是是谁?”为了知己知彼,程菁菁主动出击。
【肆】
清河是谁呢?这却要从六七十年前说起。
六七十年前的青衣巷还是一个人烟兴旺的小镇,青衣巷的人爱看戏,所以作“青衣巷”。而当时的宋家,是数一数二的梨园,从宋家走出来的弟子,即使成不了腕儿,也是戏台上少不了的角儿。
六七十年前的宋媚笙,也还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头丫头,整天只知道围着爹爹要糖葫芦。小媚笙自小没有娘,爹爹宋明楼是宋家一家之主,也是宋家班的一班之主,他深知梨园这条路的艰辛,不希望女儿步自己后尘,只愿能找个好人家嫁了,便也没有苛求女儿定要走这戏路。
直到沈清河出现。
沈清河是宋明楼在青衣巷的河边捡回来的。那天宋明楼带着一帮徒弟去河的尽头练功开嗓,却见一个小男孩畏畏缩缩地蹲在码头边,寒冬腊月却穿着单薄破旧的棉衫,手里捧着一个早已冷透的红薯。不知是被谁家抛弃了。也许不是抛弃,是出于无奈。
宋明楼一眼看中了这个清秀单薄的孩子,是块小生的材料。于是宋明楼把他从寒冬腊月的河边带了回去,他没有名字,只知道姓沈。因在河边发现,宋明楼给他取名为“清河”,沈清河。
沈清河大约比小媚笙还要大些,小媚笙便整天“清河哥哥”地叫,两个孩子两小无猜,十分投契。也是奇怪,自从沈清河来了这宋家班,连小媚笙都自觉地练起功来,他练嗓她也练嗓,他撕腿她也撕腿,就这样半玩办练,功底倒也不含糊。
宋明楼都看在眼里。这两个孩子,都是好材料。
果然,到了十几岁的年纪,二人在生、旦里各占一角儿。宋明楼还记得二人第一次登台,唱的是《白蛇传》,媚笙长大了,眉眼出落地标致美艳,演起白蛇来独有一番风味,而清河自幼功底扎实,也争气地安全度过变声期,一亮起嗓子来声如裂帛。第一次登台,媚笙扮演的白蛇,她头戴水钻头面,身披白绣花帔,下着素白百褶裙。大幕拉开,白蛇从上场门移步走来,她唱:“虽然是叫断桥桥何曾断,桥亭上过游人两两三三。似这等好湖山愁眉尽展,也不枉下峨嵋走这一番。”
听戏的人齐声吆喝:“好!好!”给一个碰头好。
许仙风雨中撑伞而至:“适才扫墓灵隐去,归来风雨忽迷离。百忙中哪有闲情意!”
许仙也博得了满堂彩。
两个孩子在台上非常镇定,倒是宋明楼,大半辈子里见惯了各种场面,却紧张地出了一身汗。
一炮而红。从此青衣巷多了两个角儿,宋家班的沈清河和宋媚笙。一个生一个旦。
“媚姨,后来你是不是爱上沈清河了?”听至此,程菁菁忍不住发问。
老太太如梦初醒。一双浑浊的眼睛像被摄了魂,不知看向何方。
爱?岂止是爱,简直要掏空了给他。
【伍】
沈清河和宋媚笙,自幼相伴长大,到了谈婚论嫁年纪暗许终身。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前世的姻缘。
宋明楼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不主张却也没反对,自己是看着沈清河长大的,虽无权无势倒也知根知底,是个可让媚笙托付终身的好孩子。
可惜终究只是个戏子。婊子无义,戏子无情。古话自有它的道理。
这俩孩子的戏唱的是越来越好,最卖座的便是俩人的《白蛇传》。宋家班每天叫座的人络绎不绝,于是从原来的小戏园子搬进了大宅,宋家进入了最繁华最鼎盛的时期。
而宋媚笙和沈清河,一个白蛇一个许仙,戏里戏外爱得痴缠。以为得以生生世世。
【陆】
宋明楼不知何故病倒了,找了很多大夫来看,久不见好。
不知从何传的谣言,说沈清河是宋家大忌,最后会害的宋家人散家亡。
宋明楼心知肚明,沈清河本就不是宋家人,却得宋明楼一手栽培,出人头地,自然少不了他人暗妒。人心叵测。他自是不信这个他一手带大的孩子会害自己。宋媚笙更是不信,从小青梅竹马的清河哥哥,怎会害死爹爹?
可宋明楼的病是越来越严重,宋家再也等不得,终于有人出面:要用沈清河的血来祭宋家先祖。宋明楼病在榻上,并不知一场腥风血雨要横扫宋家楼。即使他知道,也已经有心无力。防也防不住的,是人心。
宋媚笙不知从哪儿得来消息,催的沈清河连行李都来不及收便连夜出逃。
可终究还是走漏了风声,沈清河还没走出宋家多久,宋家便追了出来。
宋媚笙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夜晚。宋家大大小小像失心疯般打着火把到处寻找沈清河的身影,整个夜晚把青衣巷的里里外外照得灯火通明。一直追到河边,沈清河来不及逃,眼见快被追上来,一头扎进了河里。
宋媚笙随着宋家人赶到河边,她眼睁睁地看到沈清河最后跳河的背影。她自小与清河一同长大,了解清河不会习水,知道怕是凶多吉少。果然沈清河再也没有出现过,只留下岸上的一只鞋。宋媚笙将这只鞋葬在宋家的戏台下,成了沈清河的衣冠冢。
宋明楼得知一切后,急火攻心咳了一口血, 没多久便归去了。
宋家连着失去角儿和班主,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有兴盛过。
宋媚笙一直不明白,那些人明明口口声声是为宋家,却最终断送了宋家。
【柒】
程菁菁已经连着陪着老太太十来天了,每天听着老太太回忆,像老太太的嫡孙一样尽心尽力。当然程菁菁明白自己本质是尽职。
“媚姨——媚姨——”程菁菁叫。
“什么?”老太太从回忆中如梦初醒。醒来,却是恍隔世了。美艳亲王的宋媚笙,自后一辈子未嫁,一辈子守着宋家大宅,不知是执着地等着沈清河的归来,还是看淡了人情的苍凉。
“媚姨,也许沈清河还活着呢!”程菁菁俯在老太太的腿上,抬起头睁大无辜的眼睛看宋媚笙。像极了慵懒的猫。一只觅食的猫。
“媚姨——”程菁菁已然投饵,“你应该走出青衣巷去看看,也许沈清河当年逃出了青衣巷,只是不知巷内境况,不敢轻易涉足——”
猛然感到老太太忽的一颤。程菁菁明白,这一剂饵下得恰到好处。
【捌】
青衣巷最后一户人家宋媚笙,终于答应搬迁。
拆的那天,宋家大宅屋外人头攒动,公司总算把软硬不吃的宋家老太太拿下来了。那天程菁菁特地画了淡妆,她以工程负责人的身份站在宋家大宅门前,神气凌然。无门无路又怎样,别人做不到的她程菁菁可以!
程菁菁颐指气使指挥着众人,一雪前耻。拆迁工程浩浩荡荡地进行着,宋家历经沧桑的老宅子,轰然倒塌。
所有人浩浩荡荡地忙碌,每一个人侵蚀着,啃噬着,要把这块土,这段情,夷为平地。
忽的有人团在一起,先是小声议论,最后噤了声。程菁菁不明所以,一边以十足的派头叫着一边走去:
“哎——你们怎么回事——还想不想干了!”
蓦地,连她也不说话了——
挖机在戏台处挖出了一具尸体。
白发苍苍,唇红脸白,头戴水钻头面,身披白绣花帔,下着素白百褶裙,是宋媚笙!她蜷缩着身体,像刚出生的婴孩,手中紧紧攥着一只鞋。
程菁菁不知道,宋老太太对她体贴孝顺的目的心如明镜。宋老太太知道宋宅早晚保不了,她也知道沈清河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程菁菁更不知道,其实宋媚笙后来见过沈清河。他没死,不但没死还成了家有了妻女。那些生死誓言、爱恨痴缠,他早已忘记。
宋媚笙等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最后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她在拆迁的前一晚,用双手刨开沈清河的荒冢,一点一点地把自己埋了进去。她终于可以一辈子守着沈清河,一辈子守着宋家了。
【玖】
程菁菁忽的干呕不止——似乎要把她整颗发黑的心给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