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谈判能力
谈判分为零和谈判和双赢谈判。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诉求不一致,商业上实际接触的零和谈判居多,个人认为应该尽可能的在谈判中促进共赢。为人处事更多的是重复博弈,何必急功近利。
零和谈判主要方法有四种:定位调整偏见、权力有限策略、谈判期限策略、出其不意策略。
定位调整偏见要旨在于:首先报价,报价越极端越好,留有谈判余地。目的在于打破对方心里预期,迫使对方在自己的报价附近拉锯谈判。这个策略实际操作中未必有效好用。了解定位调整偏见,不求主动有效,做到能够有效识别正确反应即可。应对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俗话: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权利有限策略主要指金额、条件、流程、法律四个方面的限制。每一次谈判,身后都应该有一个“看不见的决策者”,无论是否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即使只是完全个人决策,也要常怀敬畏之心,谨记“抬头三尺有神明”,凡事学会自我约束,留有转圜余地。
谈判期限策略总体而言就是充分利用时间价值的不对等。如果延期有利就选择战略拖延,如果时间紧迫就选择最后期限。这和其余零和谈判方法一样,玩的还是你多我少的博弈,或许有效,但个人并不喜欢。
个人偏向于做大增量或者优化存量寻求共赢,即使一时半会条件不具足,至少意识先行。
“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合作谈判不妨着眼高一点,携手合作不怕低一点。
谈判,最重要的是养成双赢思维的能力,具体的谈判策略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