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是一个古老的职业,其前身大抵是军队的间谍、国家执法人员、冒险家等等。而作为一个文学形象出现,则公推美国作家爱伦坡笔下的“杜宾”为第一人。
其实,世界各国的传说故事中,早就有侦探的身影出现,西方有聪敏过人、铁面无私的所罗门王;我国有狄仁杰、包拯、海瑞。他们巧破谜案、主持正义的形象,早就给“侦探”这个职业做了最好的诠释。
现代侦探小说起源于英美而风靡于世界,各种流派纷繁复杂,从古典密室到冷硬警探,虽系出同门但泾渭分明。在亚洲,则被日本的小说家继承发扬,形成了独具东方特色的推理小说体系。我国的侦探小说创作开端于民国时期,中间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停滞,20世纪90年代之后才又渐渐兴起,总得说来:起步晚,发展慢,关注度低,形式技法以模仿为主,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
我是侦探小说迷,对于欧美侦探小说各个流派都有所了解,除了最经典的几位名家,我尤为偏爱“硬汉派”作品。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亚洲侦探小说则并不十分认同。但我认为,我国现代文学中,像侦探小说这一类通俗文学,也应该受到重视,并且我们完全有能力创造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经典侦探形象。
在我国,刑事案件的侦破,从古至今都由国家机关垄断,普通民众基本无法接触到刑侦过程,更不用说亲自调查。其实不仅在我国,国外也大抵如此,只不过西方国家在某些方面民主程度较高,执法更加透明化一些,使得部分公民可以接触到案件调查和审理的过程。所以,在西方国家,“私家侦探”这一职业有其生存的土壤。不管是现实也好,虚构也好,他们手中掌握的原材料相对要多一些。
目前,我国法律明文禁止私人侦探这一职业,而在诸如美国这样的国家,则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侦探事务。普通公民通过严格的考试,可以领取侦探执照,成立事务所,但所调查的案件一般也只限于一些鸡毛蒜皮的私人事务,或者协助官方搜集一些材料。想接触到刑事案件,没有官方许可,那也是痴人说梦。
另外,现代刑侦手段多种多样,科学性强,缜密严谨。普通民众既无法拥有完备的物质条件,也很难掌握必要的刑侦知识,更无法获得犯罪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如何能展开有效的调查呢?
所以说,现代侦探小说的创作基本上依靠“意淫”,难免穿凿附会、生搬硬套,写不出真实感,经不起推敲,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表明上述个人观点并非对侦探小说进行批判,前面说了,我自己就是此道中人,焉有自己打自己嘴巴的道理。我旨在说明,要让侦探小说有更现实的意义,才能更有生命力。
实际上,侦探推理就是头脑游戏,其意义在于反映和锻炼人脑较高层次的思维能力——逻辑分析,包括观察、记忆、联想、演绎、归纳等等。因此,只要抓住这个思想核心,形式不必拘泥。
现代出版业讲究“讲故事优于讲道理,有意思优于有意义”,侦探小说作为通俗文学,必须要走商业化的路,而只有把握住读者的口味,才能生存下去。惊险刺激、血腥暴力虽然能短暂地吸引读者,但时间一长就容易让人疲劳厌倦。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选取生活中的点滴为题材,把推理的思维方式植入其中,适时加入惊险与转折做辅料,也可以写出精彩的故事。
要像希区柯克那样看似平淡却暗藏玄机,柯南道尔那样千头万绪但遵循逻辑,欧亨利那样轻松幽默且充满惊喜,劳伦斯布洛克那样真实残酷又满含生活的气息。是为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