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内审师修行与实战
一、商业管理公司的崛起
重点讲的是:地产行业中派生出来的商业管理!
说白了=就是“商铺出租”,而不是大型商场或大型超市之类的供就链或销售运营管理。
这项业务之所以单独作为一项审计,最大的原因是,一些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未出售商铺(卖不掉,或者是想持有重资产,养鸡生蛋)。
于是就将商铺整合整合,成立商业管理公司,专门负责商铺出租,慢慢地,会增加一些自主经营的商铺和托管商铺。
不过,核心仍旧是出租为主,就算一些大型市场,比如:家具市场、茶城、古玩城、书城之类的市场运营,其核心业务仍旧是“租赁”。
楼市下行,地产项目赚钱变难了,很多地产企业开始将目光瞄向了地产派生出来的2个稳定的现金流大牛:物业和商业。
商业管理也由原来的粗放式管理开始变得日益精细化,慢慢进入一些企业的主营业务之中。
商业管理审计,也变得日益重要!
二、只说干货
商业公司和其他公司一样,有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流程,财务系统、人力资源等。
这些基本的业务,和其他行业都是通用的,本文不再细述。
只讲一些商业公司具有特色性的管理问题。
全是根据个人经验总结,挑一部分干货讲讲。
三、资产完整性
很扯蛋的一件事儿,按说你有多少商铺,有多少可出租物,应该清清楚楚才对。
但是,粗放式的商业管理,连个资产明细都没有,这就造成了:
1.边界不清。一间商铺,商业公司说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在卖,营销人员说商业公司在出租,小区都交房多年了,售楼部也撤了,而铺子就这样一直闲下来了。
2.地下储藏室或地下车库。这个也是很扯的事儿,有的说归物业管理,有的说让商业公司用,最后,一直空着。
另外,还有一些停车场管理,可参照规划和实际对比,有很多未划车位。
3.空置场地。比如,商铺前面有一个大广场,并没有租给商户,但被他们拿来经营。
商业公司运营人员会说:这个场地没产权,谁占了是谁的?
明明是你红线内的广场,你就不能出租?
更多时候,是现场商管人员收了好处,但并没有给公司带来收益。
4.广告位。无论是底商还是大型商场,都会有一些好的“广告位”,这些位置并没有签入租赁合同内。
却被一些商户免费使用,甚至是外来商家的广告,自然也可能是商管们收了好处。
5.无产权商铺。按法律来说,有产权的你才能出租,没有产权的房屋(楼梯间、储藏间、无产权门楼、配套用房、重要位置的二次开发等等)很多时候没有形成“资产”。
既不登记,也不出租,要么闲置,要么被人免费占用。
对公司来说,这些都是“隐形资产”,都是需要二次开发的。
6.铺位号问题。因为商铺出租涉及了合并和拆分,然后,铺位号很多时候都是商业人员自己编制的。
要明白:铺位号是商铺资产的唯一标志,弄得混乱或不规划,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管理缺陷。
7.商铺面积。估计很多说会问,商铺面积还会有错?还真得会!一方面:商铺出租时,涉及到预测面积、产权面积,还有现场现划面积,不一定按哪个面积出租;
另一方面:商铺私自扩建或无产权房,面积更不准确。
所以,我们需要核实下:出租面积是不是少了?对比合同、平面图、产权证和现场查看等等,通常是能查出问题的!
四、合同管理
这一项审计内容,其实和其他行业的合同管理相近,但因为商业管理不精细,而且日常审计过程中又经常发现问题,所以,单独作为一项来说。
1.合同台账。未设立台账,或者台账登记信息不完整。
2.以内部政策代替合同条款。
最明显的是,商户因经营困难,提出免除部分“租金”、“年交改月交”、“延期交租”、“降低租金单价”或者“减免面积”,当然也有“增加租金”的。
按道理,这些都是合同变更,应该签订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实际业务,有很多都是走一套公司内部签批手续,没有补充协议,也没有让承租人签字确认;
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纠纷,只会参照合同执行。
3.合同条款。(1)合同内未约定:撤场时,商户遗留物品或恢复原状的条款;(2)未约定:撤场应提前提出撤场申请条款,为二次招租留足招商时间;(3)合同内未约定或不明确:“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装修改造押金等。
4.先出租后签合同,或续签合同。虽然有免租期,但也应先签合同后进场。
曾遇到过一例纠纷:租户交了定金就进场了,还没签订合同也没有达到进场条件。
等签合同时价格讲不拢,最后只得打官司,费时费力,又耽误出租。
5.合同签批。这是一个很弱智的审计问题,仿佛也只有商业公司会出现,内部签批手续不完整,合同就盖章签字下发了。
还有更离谱的,只有财务人员那里才有合同,其他人的合同都不保存。
五、空铺检查
商业管理审计,一定要进行空铺检查,到现场一户一户看,别嫌麻烦,这道程序才是最能查出问题的。
1.空铺仍在出租
一次巡检时,发现有间商铺,在资产明细上,明明是空铺,但是却有商家在用。
一问招商和商管(运营)人员,有的说:“不知道”。
有的说:“铺子一直闲着,闲着也是闲着,他们临时用用,明天就搬走!”
也有说:“正准备签合同,他们刚从原来的经营场搬出来,没地方,需要临时占用!”
也有说:“是公司某某的关系户,一直在用,领导说先不管!”
而实际上,都他妈的经营多少年了,从没有掏过租金,至于有没有人从中落好处,还得进一步审计。
2.被其他商户占用
空铺并没有商户经营,但也没上锁或者其他人有钥匙,就被附近商户当成仓库在用。
也有被物业公司占用,往往物业和商业同属一家公司。
有时,也会被当成自己的仓库使用,而不是出租。
3.原商户减铺后继续使用
一些大户,因为经营困难,需要缩减面积。
比如,曾经一个酒店,一层二层三层全是他的,因为经营困难,将三层退租了。
现场检查时,三层仍旧在使用,仍旧可以入住。
我们查查水电使用情况或突击检查的情况下,就能发现问题。
4.没有招商广告或信息
虽然在一些空铺大门上贴着“此铺出租”,非常难看。
但是,你连出租信息都不公示,是几个意思?
就算不在商铺大门上张贴,你在商业区或其他位置总得打打广告吧?
建议:用统一的公示牌,弄一套好看的标识系统。
5.空铺垃圾和杂物
好多空铺在商户撤场后,留下一堆建筑垃圾;
也有遗留的没用的桌椅板凳;
更难看的是,商铺墙面顶棚被敲得乱七八糟,还满地杂物。
无论新商户是不是得重新装修,你都需要保持干净啊!这么乱客户来了会相中吗?
6.商业公司没有钥匙
检查中,出现过很多想不到的事儿!
明明,商家已经撤场很长时间了,但是商业公司却没有这个铺子的钥匙,一问才知道,钥匙还在商户那里。
你说扯不扯?
7.商业撤场后,物品仍旧存放
最好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商家撤场时,可移动的东西撤走,不可移动东西的不准撤除,并无偿归商业公司所有。
这样更有利于二次招商。
有些合同会签订“恢复原状”!有点儿过于扯蛋了,你的原状是毛坯啊?怎么恢复?
但是,很多时候,商家撤场后,所有物品都没搬走!
这时,你问商业人员,他们会说:“这些东西商家不要了。”
但是,里面明明有电脑、空调、贵重摆件啊?
这时,就要细查了:这些东西到底归不归我公司?丢了算谁的?还是一直被他们当仓库使?
8.门没上锁,没断水断电
现场检查时,一定要看商铺有没有锁门,尤其是消防通道。
理论上,消防通道一定要保留,但是,如果全空了,还需不需要留着通道?
我们要考虑会不会有人上去?如果空铺里出现杀人、贩毒或其他非法事件,责任算谁的?
更可气的是,好多空铺里面的水电还通着。
这点一定要细查:现场检查,和水电抄表检查。
如果出现非法经营,或者火灾,或者水漫金山,损失会很大!
六、撤场和收铺
1.流程控制:有没有设置收铺流程?有没有收铺的管理表单?参与人完整不?
2.收铺验收:这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包括:地墙门窗,也包括水电气暖和消防设施。
更重要的是一些内部结构和水电改造,一定要留下改造图。
3.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结清:不结清不能搬离。
4.上锁、断水、断电:必须保证锁是自己的,钥匙只是自己有,水电必须断掉,这些东西都要写入收铺验收的手续里。责任人签字确认。
5.遗留物品协议:如果商户有些东西或装修物,可以被下家使用,也利于二次招商,那就不需要搬迁和拆除。
此时,需要重新签订一份物品遗留协议:
贵重物品不得留存;
我方掌握商铺出入权,商户如需搬迁需提前申请或协商,不得私自出入;
物品丢失我方不赔付,理论上已经归我方所有;
如二次招商用不到,需要提前搬离或我方无偿清理。
下家如需支付转让费,可由撤场商户与下家协商,我方不参与。
七、租金标准
1.“招商”一定要与“运营”分开,不要同一批人既负责招商又负责运营(现场管理),很容易出问题。
2.租金标准的确定,一定要有内部签批手续,要有调研信息,不能由招商人员决定。
3.不要迷信“金角银边”,商铺的好坏完全看“人流动线”,如果规划不好人流动线,地图上看着再好位置的商铺,也经营不好。
4.战略性商家或自带流量的业态或品牌,不要计较租金。
他们是商业活动的“资源”,租金可以低,甚至零租金,各种政策一定要一路绿灯。
因为,人家的价值,是让其他商户交租金。
5.审计时,一定要对比分析,同样地段,同样的价值的商铺,租金会差好多。
对比一下,你会发现,有很多“关系户”存在。
这也是舞弊线索之一。
八、欠租和清铺
市场环境不好,就会出现一批欠租商家,但怎样减少欠租现象,是一项重要内部控制手段。
1.分清“欠租”和“负租”
欠租是该交租金了没有交,比如:你需要在本年12月1号前,交齐明年租金。
你在12月2日交租金,那么,在12月1日,你就是欠租,是没按合同要求付租金。
如果你在次年的2月1号交租金,那么,整个1月份,商户就处于负租状态,因为1月份的租金一直没收到。
我们一定要控制“负租”现象,我们可以免租,可以减租,但一定不允许出现“负租”!
2.清铺
如果租户不交租金,又不撤场。
这时,就需要执行强制清铺措施:重新上锁、清理物品等手段。
如果搞不好,麻烦很大。
曾经遇到过一件事儿,公司全员出动,把商家人员赶走,物品清理。
然后,被人家投诉“黑社会”,并上诉赔偿“损失”,然后就是无休止地打官司和投诉。
一方面,我们在合同内应约定,不交租金后可清铺,物品归属等等。
另一方面,清铺前,应提前送达撤场通知,让法务介入,甚至协调政府机构参与。
3.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
合同内一定要约定这些东西。
出现负租不可怕,只要履约保证金能覆盖租金就行,一旦覆盖不了,租金收取就困难了。
从个人感情来看:很多商户确实是经营困难才不交租的,能免租还是免租吧,不要落井下石。
4.催收程序
对于我们审计来说,要看商业人员有没有执行催收程序,各公司有不同要求,就不细说了:催款函、扣保证金、诉讼、停水停电等等。
当然,有时为了收租,为给商户一些租金减免政策,此时,就要看这些政策有没有签批,往往也能查出不少东西。
九、时间节点
1.二次招租信息的内部流转,比如:现场运营人员一定要将商户退场信息,转交给招商人员。
这个时间一定要早于撤场时间;不要等商户走了,才开始准备招租,这会造成更长空租;
2.催收租金时间,要早于应交时间,应交租时间要早于上次租金到时间;
3.撤场申请时间,一定要早于租期到期时间,最好能够满足“二次招租”所需时间;
4.续租时间,要早就合同到期时间;
这些时间点,可以审计下,能发现一部分管理问题。
十、税务风险
关于财务审计和其他行业的公司都差不多,但只有“房产税”这一项和其他公司的差别较大,我们审计人员也要重视。
1.房产税问题
如果房屋所有权是开发公司,出租管理归商业公司。
租赁合同中,要衡量租金是开发公司收还是商业公司收?因为这对房产税的影响很大。
做好税务筹划:比如,可以让开发公司将商铺租给商业公司,商业公司再转租,也就将收益的一部分转嫁给了商业公司。
那么开发公司的房产税可以少交一些,12%可不是小数目。
当然,也得考虑商业公司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得看他们有没有充足的可抵扣成本?
所以,我们审计人员得会计算,才能提出合理建议!
还有就是,可以将租金拆成“租金收入”和“管理费收入”,甚至物业费收入;适当减少租金收入,从而减少房产税支出。
这些都应在“合理”的税务筹划范围之内,不过太过分,比如:租金10元,管理费你收30元/月/平,本末倒置,清等着税务局找你事儿啊?
2.无产权用房
曾经,公司开除了一位商管员工,人家投诉公司把很多无产权房出租,收的租金没有开票和交税,然后,公司被罚了一大笔钱。
所以,还是提醒:哪怕没产权,最好也要开票交税,因为,以后税控会越来越严格,虽然没产权也是违法,但起码税局不找你麻烦!
当然,你也可以进行风险转嫁,比如:以个人名义出租!
对于税务筹划,虽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是,还是规规矩矩最安全!
十一、共享收益式出租
商铺出租,一般是你给我钱,我给你铺子用。
但也有其它模式,比如:你不用给我租金(或只有极低的保底租金),但你得按收入或利润的一定比例给钱。
也称为零租金模式。
大型的卖场、超市、商场经常会用这种模式吸引小摊贩,小租位,多采用集中收银制度。
对于商业公司来说,随着商铺收益的下降,固定租金收取越来越困难,这种模式也会越来越多!
这时,就会出现一个风险点:商户隐藏收入或转移收入的现象。
常见的:更换收款码或故意混乱收入数据,从而减少“租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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