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解,每章一读。
文: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解:
“指”“马”辩是春秋战国时代名辩家们的主要论题之一。以“白马非马”论为例。白马毛白,以毛色为马的划分标准,白马只是马的一个种类。“马的一个种类”当然不等同于“马”。这是名辩家通常的逻辑。庄子别出心裁,转换思路,建议从对方的立论出发。仍以“白马非马”论为例。当我们谈“马”时,这个“马”一定包括所有现实和潜在的马,奔跑在草原上的马,泥雕的马,画中的马,凡此等等,都是马。既然“马”是这样的,那任意拿出的一匹马都只能佐证马的存在,不能等同为“马”。那白马自然不是马了?
“白马非马”论当然是一种诡辩,其内在的逻辑是混用“是”的内涵。按照常情的理解,白马是马,这是在“属于”的意义上使用“是”。但若硬要说白马非马,那此处的“非”之“是”只能用“等同”意来自洽观点的逻辑了。
其实,在庄子眼中,论题本身意义不大。(换牛换羊都一样,更换辩论方法也无二)他试图让人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再以“白马非马”论为例。“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首先需要辩者理解对方的“马”为何物,在这个时候,辩者不仅是自己,还是对方。如果能再往下思考,就会发现自己和他人无非持有一种观点。观点本身无所谓对错是非,各有各的道理,对错是非只是人的一种据己的判断。
所以,庄子说“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除了浑沦一体外,“一”是否还指语言的“一”呢?
文:
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无毁,复通为一。
唯达者知道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
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xǜ)曰:“朝三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解:
“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在世人看来,凡“物”都有可不可,然不然;换句话说,总能对“物”道出一二三。这一二三是“物”吗?不是的。“物谓之而然”,有“谓”才有“然”;“物”本来无所谓然不然,“谓”一下就有了“然”,有了“不然”。同样的道理,“道”也无所谓成毁,“行”一下就有了“成”,有了“毁”。递归回去,“然不然”复归于“物”,“成毁”复归于“道”。所谓“道通为一”。“一”是庄子用来描述“物”、“道”本来的原初语滴。
其实,“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只是用来表明“道”“物”本为“一”的权宜说法。道、物与成毁、然不然并不是通常意义的“生成”关系;否则就割裂了二者。世人恰在此意义上做理解,所以“劳神明为一”,又执着于“一”以为道。这里庄子给出“朝三暮四”的故事,很是值得品味。朝三暮四,朝四暮三,合计均为七,“名实未亏”。道、物的意义也在此。有成有毁,有然有不然;成毁、然不然“合计”均为道、物。故为一。如果一味追求“一”,就只想着“成”,而忽视“毁”;只顾到“然”,而忘掉“不然”。那这个“一”就背“道”而驰了。
庄子这里还在强调“成心”的影响。那是否意味看到“然”,又看到“不然”,就看到了“道”。也不是,兼看“然”与“不然”,恰是一“然”,就又忽视了不“兼看‘然’与‘不然’”了。理论总是充满困境,那怎么办呢?干脆“已而不知其然”,任道、物自为吧!
文: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也,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果且无成与亏乎哉?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昭文之鼓琴也,师旷之枝策也,惠子之居梧也,三子之知,几乎皆其盛者也,故载之末年。唯其好之也,以异于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而其子又以文之纶终,终身无成。若是而可谓成乎?虽我无成,亦可谓成矣。若是而不可谓成乎?物与我无成也。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解:
《庄子》一书立意奇高。它会总结出常人据以为傲的观点,自己又退而思之。在“知至”论中,庄子总结出三个“知至”的层次,或说为流变。“未始有物”,这是极限的“知”了;物与物不同,有“封”,其次之“知”;是非现而道亏,这是常人的“知”。
有人以“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为庄子的洞见。其实不然。相比前两个层次,这算不了什么。下文问到“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是非彰而道亏,但道亏而爱成。有亏有成,于“道”无亏无成。怎么能说“道亏”呢?又怎么能说“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只看到是非彰带来的“亏”,没看到是非彰带来的“成”,故不为高见。
昭氏鼓琴技艺高超,赢得名声,是谓“成”;强加他人,有“以坚白之昧”终,是谓“亏”。在昭氏身上,不仅有“成”,也有“亏”。这是由评价的立场不同所致。反观昭氏之子,鼓琴无成,那他就真的无成吗?一定有成的一面。所以,庄子云:“虽我无成,亦可谓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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