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他是在一年八月中旬,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忽觉被什么疯狂的拉拽。一瞬间疼的头皮发麻,睁眼就对上一双半眯的桃花眼。眼尾生得一颗小痣,无比惹人怜惜。「这寸草不生的荒芜地方,怎配你?不如搬去我家菜园子。」他使劲刨我周边的土,拉我的头发,花叶落的一地。吹在他满头的乌丝,飘在他泛青的衣袍。霎时间我竟觉得那样好看,让人忘记了身处何方,忘记了疼痛。
他哪知我所在之地原本不是一片荒凉。花草繁盛是我来之前的景象了。燕须本就是个修仙问道的好去处,我赶走这一方生灵独霸这个灵气充沛的好地方,滋润了好些年头。如今却被这个傻小子刨来一处小菜园子,想着给他满园的绿添一抹红。而我,在对上那桃花眼的瞬间,竟再气不起来。
我想他该是喜欢我的吧,不然为何如此尽心尽力照顾我,盼我开花。他该是恼我的吧,我这样不争气。
这天天还没亮的时候,老芭树下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恍惚睁开眼,就见一个穿着花马甲的兔子正蹲在树下挖他的莴苣,你是哪里来的精怪,怎敢在我的菜园子偷东西!?那兔子回头瞧我,粉红色的眼珠圆溜溜的。他冲我笑笑,手脚麻利的将几棵莴苣塞进布袋。转身翻过篱笆,消失在灰沉天际几抹还未泛起的日光里。
天蒙蒙亮时,他推开小屋的门,将一张巨大的木头桌子拖出来,一路拖到老芭树下我的身旁。又在芭树上悬了一块木板,扫干净树下的枯叶杂草。采了几把新鲜薄荷丢进屋门前冒着青烟咕噜噜的大水壶里。做完这一切,他累的半躺在我身旁,轻轻的喘气。有水珠划过他颤动的睫毛,晶莹剔透,日光升起来了,落在他周身,美的让我移不开眼。这是我搬来这里的第四年,这是我爱慕这个男人的第四个年头。而我,还和来时一样,即使他再怎么悉心照看,也依旧开不出一朵花来。
天大亮,来了几个摇头晃脑的小孩子,两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那穿着花马甲,粉红眼珠的分明就是早晨那只偷东西的兔子!他们每个人怀里都抱着一颗又肥又嫩的莴苣。
自那以后,他每日在那老芭树下教没钱进学堂的小孩子念书识字,兔子隔几天会来刨一次莴苣,每次都被我撞见,后来熟识了,便会闲聊几句。再后来,便搬来与我们同住。
一晃又是很久,兔子从当初胖嘟嘟的孩童变成了翩翩的少年郎。园子里的莴苣长了又长,他的鬓角也慢慢浮上白丝,为何我还不开花?
凡人的一生太过短暂,不像我和兔子,他经不起岁月的折腾,一天一天的老去。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无法阻止。再后来,他渐渐没有力气再做些什么。为我拔草除虫这种小事也都变成兔子来做。我望着他整天整天的站在屋檐下,一言不发。你的眼睛里在望着什么呢?门外的风雪那么大,你快进去吧 ,你去坐在火炉旁吧,我多么想为你披上一件斗篷,多么想与你并肩一处看云起又落下,我多想你的手再抚摸着我啊。先生可知我心意?
这一天来的很平常,这一天一直到太阳落下,他也再没有走出来,我便知道我们这一世的缘分到了头。
他走后的第七年我终于迎来了第一次开花,花开落地,我在满院纷飞的落红中化了人形,如此曼妙的女子,先生可会怜爱?
他走后的第十二个年头,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我在屋里睡的正香,忽听急促的敲门声,支开窗,偷偷望去。一个浑身湿透俊秀的男子,背着行囊,拿着破伞,抬手叩门。一头乌丝裹在身上显得无比消瘦,泛青衣袍上的海棠栩栩如生。
「打扰姑娘了,实在唐突,在下是进京赶考的秀才,途经燕须,忽遇大雨,不知可否借宿一晚。」
「你…」我颤抖的说不出话来。
「姑娘?」他偏着头,眼里是漫天的星辰。
开门的那一霎那万般思绪涌上心头,对面的人儿笑的恬淡,还是那张脸与当年那个他一般无二。半眯的桃花眼,眼尾生得一颗小痣,多么惹人怜惜。
你可还记得我?我是当年你院里那株不开花的海棠啊!
我匆忙拉他进来,在他诧异的目光里扯起裙摆转了几个圈。
「如此曼妙的女子,公子可还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