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七,在此之上标注断句。
正德六年秋七月
○己酉 朔,享太庙。
○庚戌 甘肃守臣奏:“凉州、古浪二卫所,被虏残害军民,乏食。”命以饷边年例银十万两赈济。
○辛亥 给事中 叶相 言漕运四事:“一 管河等官,浚无法,以致运船阻滞,宜考核。一收粮等官,多方需索,以致运军贫困,宜申禁。一 各仓斛面斗级,夤缘为奸,宜较勘。一 各船原无余积,把总等官巧为迎合,累及陪补,宜令漕运衙门宽恤。”户部议覆,从之。
○壬子 仁孝文皇后 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马诚 祭长陵。
○大学士 李东阳 上乞休言:“膺至重之任者,必有非常之才,而又济之以有余之力,二者不可缺一。今臣以章句腐儒,甲科常格,兼之子女夭丧,哭泣伤多,眼目昏暗,咫尺之间,莫辨文字,且朝廷之典,年老有疾,制当致仕。庙享之礼,年老残疾,例不入坛。臣之一身兼是,二者使之,居具瞻之地,为百僚之首,虽欲求职之不旷,不可得也。仰祈矜察,放归田里,俾大臣无固禄之讥,国家无妨贤之病。”上曰:“朕念辅导任重,治理关系。卿以非常之才,年未七十,属当更化,实切倚毗,迩称疾求退,已有旨慰留。如何复为此退托?非朕所望于卿者,宜亟起视事,以慰朕怀。”
○阜成关外贼四十余人,夜掠居民,杀牌甲 常礼 等。巡城御史以闻,且请各城关外增设逻卒。命:“停巡捕官俸,责限捕贼。礼 等给棺殓,仍恤其家。”
○甘肃守臣会奏:“土鲁番 速坛阿黑麻 之子 真帖木儿 羁留已久,宜厚其宴赏,转令哈密送回,以杜后患。”兵部会官议谓:“真帖木儿 父死兄存,其去留亦不足以系虏情之向背,不若纵之回,仍请敕谕其兄 速坛满速儿 及哈密忠顺王 速坛拜牙 即令修政睦邻,永通职贡。”从之。
○命:“羽林卫·带俸·都指挥·佥事 杨义 领五军营·右哨管操。”
○癸丑 升礼科·都给事中 于聪 为山西·布政司·右·参政,南阳府·知府 张维 为山西·按察司·副使,刑部·主事 陈霆 为山西·佥事。
○复除广西·按察司·佥事 刘道立 为山西·佥事。
○甲寅 南京·吏部·尚书 张澯 奏:“臣自筮任至今三十余年,位冠六卿,阶登二品。岭海仕籍,近代所无,布衣之荣,于分已极。况臣学非经济,冒陟显融,腹满犹食,涂穷不返,必至伤败,乞赐归田。”上曰:“卿侍朕春宫有年,学行素著,近具乞休,已有旨勉留,宜仍旧供职,所辞不允。”
○南京·坐营·都督 张海 当进圣节表。守备·太监 黄伟 以流贼 方炽,请留 海 备御,而以南宁伯 毛良 代进。良 不欲行,因奏 海 罪。下兵部议谓:“良 不直。”诏:“责 良,仍令进表。”
○乙卯 升贵州·布政司·左·参政 朱玑 为贵州·按察司·按察使。
○山东·按察司·佥事 杨节先 为刑部·员外郎,差直隶决囚索贿于顺德·知府 郭纴 以馈 瑾。至是事觉,令巡按御史逮问,坐降二级,别用。
○丙辰 太监 张永 传旨:“宁夏底定,皆天地百神眷佑所致,未申告谢。迩者,四方灾旱相仍,盗贼继起,荼毒生灵,朕心惕然,礼部其择日遣官祭告。”于是,遣英国公 张懋、新宁伯 谭祐、会昌侯 孙铭 各祭告天地、宗庙、社稷、山川;礼部·右·侍郎 李逊学 祭告天寿山之神;其钟山之神及天下岳镇、海渎,俱令守臣祭告。
○太宗 文皇帝 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崔元 祭长陵。
○吏部·尚书 杨一清 陈陕西边务八事:“一 宁夏官军投托各将领,以避征调,多至千数百人。今太监 张弼、总兵 杨英、仇钺、史镛 退出军伴差操,请奖励为边臣,劝仍令巡抚官清查着伍。一 宁夏湖滩往年为各官占据,英、钺 既以归官,请置籍稽考,以杜复归私门之弊。一 寘鐇 投托家人三十五户,请发高桥儿等驿及兴武营守御千户所,走递当差。一 宁夏岁贡红花三千余斤,种灌锄采动用军丁千余,运送车辆粮廪几四千里,请停免。一 灵州千户所为宁夏喉襟,内有山,后归附土民、土达,上下交征,无所控诉,宜令环庆兵备兼管灵州,即州治为衙门,令其练兵理狱,抚安土人。一 庆阳、安边、二苑草场弃地,宜招募土人给地籍名,使报效杀贼。一 汉中西乡县东南有盐场,关西南有大池霸,俱离县三百余里,流民啸聚。请于二地,添设县治,抚流民以安反侧。其通江巴县东乡等处,去汉中颇远,宜添守御千户所,招募逃移并茶徒矿徒,以实戎伍。一 正德五年以前,拖欠沿边粮草多已徵,在官而未起解,或已起解而委官,及大户未纳,宜令抚按官、督守巡有司,核实监追。”入,上嘉纳之,弼 及 英 等赐敕奖励;寘鐇 家人发充军;环庆兵备,令兼理灵州;川陕添设衙门,待地方稍靖,总制官议处以闻;其余事,宜下所司议。于是,户兵二部议覆,多从 一清 言,且推行于边镇,惟红花贡如旧。
○革辽阳分守内臣。从镇巡官奏也。
○丁巳 降浙江·都司·都指挥·佥事 刘曰□永 为指挥·同知,坐贿逆 瑾 也。
○贼破枣强县。知县 叚豸 死之初,贼薄城。豸 率众捍御,斩贼二百余人,首领一人,贼怒攻围益急。阅三日,城陷,豸身中数矢一枪,犹嗔目奋臂呼,曰:“杀贼杀贼。”知不可为,乃赴水死。贼怒杀其首领者,遂屠其城,死者四千八百余人,绝者五十余家。时参将 宋振 驻兵县东门,与贼对语,不发一矢,贼寻引去。事闻,赠 豸 太仆寺·少卿,赐祭一坛,仍录其子为锦衣卫,世袭百户。既而科道劾 振 纵贼,令戴罪自效。
○戊午 升南雄府·知府 王启 为贵州·布政司·左·参政。
○己未 慈圣康寿太皇太后 圣旦节,赐群臣宴于午门。
○升湖广·布政司·右·参政 刘挺 为右·布政使,监察·御史 阎睿 为浙江·按察司·副使。
○庚申 兵部覆监察·御史 蒋瑶 等所上七事:“一 重将权谓:军旅之际,非威不行,偾事者,宜即斩于军门。二 严门禁谓:门卒困于索占,请命巡城御史查点。三 清役占谓:禁兵之设,所系甚重。近权贵役占,动以千计。如军器局旧额军匠六千余人,监督内臣二人,今添设内臣六十余人,人占军匠。三十一局如此,他可知也,乞以各监局所占军士充伍。四 多应援谓:黠贼横行,几一年师出无功,宜分将骁勇,以为后继。五 专责任谓:诸将自分彼此,动失事机。如贼已入山西,而 张伟 尚拥师山东,坐观成败。请无以境土为限,责其成功。七 节冗费谓:近年传升官员及投充校尉、军匠不可胜数,糜粮月以万计,请敕兵、工二部查革。”得旨:“近来建言者,多浮泛不切。该衙门不论可否,一概覆奏,徒为烦扰。今后似此者,不必覆奏。”
○辛酉 升山西·按察司·副使 陈凤梧 为湖广·布政司·右·参政。
○兵部覆尚书 柴昇 等所奏:“操江官军,宜令选练。其有私役,及拨送势要者,罪之。如例大小教场,并神机营官军,宜阅实取其年力精壮者为首拨,免其工作;稍次者为次拨,非工作奉旨者,不许擅役快船夫甲验户佥充。仍禁约进贡人员,求索财物,违者治罪。其进鲜进贡等项,守备官如旧例给扛;给与船只,科道并兵部委官察之,不许虚增数目。及多索夫钱重,为民害马。快船应付,惟进贡供应,及钦差、内臣、镇守武职、封王正副使、皇亲、公侯、驸马、伯、南京各堂上官进表者给与,著为例;此外奏讨者,罪之;若守备内臣数多,请上裁。”得旨:“守备官生事害民者,已有旨禁约。如 彭恕 招权网利,其尤甚者,其革之,令南京·御马监·佥书。余悉如议。”
○夜,金星犯左执法星。
○壬戌 命提督仓场·户部·右·侍郎 邵宝 回部管事。升巡抚·河南·右·副都御史 邓庠 为户部·右·侍郎代之。
○升刑部·署员外郎 吕和 为山东·按察司·佥事。
○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左·副都御史 陶琰 以老疾乞休。上以 琰 居官清慎,不允。
○癸亥 元节遣驸马·都尉 蔡震、樊凯、崔元 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 周钺 祭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 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山东盗连破武城、乐安、阳信、沾化、海丰、青城等县,攻乐陵·知县 许逵,败之而去。
○先是添设都御史,巡抚福建、汀漳、江西、南赣、广东、南雄、惠潮七府,及湖广郴州。至是,以广东韶州府与郴接境,亦隶焉。
○甲子 升荆州府·知府 边贡 为山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
○总制·江西·都御史 陈金 等奏:“参政 吴廷举 轻率督兵,攻靖安贼寨,为所败,官军多死者,请逮治。”诏:“廷举 且免逮,革冠带停俸,令戴罪自效,待事宁之日以闻。”
○兵部奏:“近闻强贼 刘六 等由湖广、江西,自南而北,踰山东长清、齐河等县,直抵霸州,复往山东而南。强贼 杨虎 等由河南、山西,自西而东,踰曲周、威县直抵文安,复往河间、泊头、庆云,亦由山东阳信、海丰而去。往复纵横,如蹈无人之境。请命提督·都御史 马中锡、总兵官 张伟将、参将 李瑾、指挥 冯安 所领京达官军,不必分调,悉令统领,随贼所往,督同官军民快相机剿杀。其参将 宋振、都指挥 庄鉴 所领官军及达官舍余,亦宜量贼缓急,相机调用。及移各镇巡官各督守巡、守备及府卫预选兵快民壮操习,各村集镇店佥点火甲防守。”诏:“如议。”
○工部以尚书 柴昇 等奏:“请取回织造太监 乔忠、吴经。”不允,其随从人役,有营私害人者,令守备太监 黄伟 指名奏闻。
○乙丑 大学士 李东阳 复上乞休言:“自屡告请以来,病日深而忧日至。况老而无嗣,只影自随,宗祀之责,惟臣是任。然此一身一家之私,犹不足言。陛下绍统有年,前星未耀,乃祖宗亿万载社稷之寄,所系甚重。昔 孝宗皇帝 亲凭玉几,发纶音,早定大婚,永图至计。臣面承顾命,夙夜于衷,比之寻常,情实倍万,责任之重,无过于臣。臣所当言,亦无急于此。若复因循隐默,苟利目前,臣恐一旦溘先朝露,无以见先帝,误国之罪,万死莫赎。伏冀上念承传之重,俯怀翊戴之勤,高拱清穆,深居禁密,朝奏以时,饮膳以节,以保圣躬,以延嗣续。尤望悯衰朽之质,理难久长,察忠恳之言,止于如此,俾之休致,以尽余生。”上曰:“朕览卿奏,具见忠受至情。卿受遗先朝,辅导朕躬,见今天下多事,正宜同心佐理,何忍舍朕求去?宜强起视事,副朕倚毗至愿,以仰答先帝顾命之意,不必再辞。”
○改南京·户部·右·侍郎 邓璋 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诏:“旌表节孝,有司必公举卓异者以闻。其寻常及妄诞者,禁之。核既实,俟丰年,官给银三十两付其家,令自树坊表,并复其家二丁,终其身。”从礼部请也。
○兵部请定升赏格,募有能擒斩刘六、刘七、齐彦明、杨虎、李隆、朱千户 有名贼首者。军民人等,即授世袭·正·千户,赏银一千两;文武职官,升三级,赏如之,武职准世袭,文职免官后子孙世袭百户;贼党,免其本罪,升赏亦如之;若贼首自相擒斩者,亦免罪,仍奏请升赏。从之,且令胁从自首,及自解散者,免本罪,仍复二年。
○户部·左·侍郎 陈勖 卒。勖,字时勉,山东单县人。成化辛丑进士,授户部·主事,历迁员外郎、郎中,廉平颇著,擢通政司·右·参议,寻迁右·通政,命阅实山西、宁武等三关边务,转左·通政。正德丁卯,为太仆寺·卿。明年,为户部·右·侍郎,值逆 瑾 窃柄,不善阿顺己,衔之。会御马监请官清核牧马草场,意非瑾出,而瑾所建玄明宫亦侵其地。时 勖 适被命,乃益见猜怒。事竣,勖 上章乞罢,进左·侍郎,给驿以还。瑾 败复起,仍旧官提督太仓,后改莅部事。辛未卒于官,以子工部·郎中 策 请,得祭葬如例。勖,性坦夷,历官无大建白,而奉法勤慎,鲜有败事云。
○丙寅 礼部言:“旧例学校乏材处,许他县人补充生员,比乃有冒籍入学者,甚坏士习,宜令各提学官查核。如边卫夷境远方山县,或初立学校,人材鲜少,或止有府州县学,而无卫学;其卫所人材果堪教养,及提学官摘拨,充增补廪者,仍旧存留,起送科贡;若人材众多处,本地自有学者,乃或搀入别学,虽由提学拨送,亦宜覆试,果学已成者,发回本学,计所补廪,增月日依次出身;其学无成冒籍者,俱为民。”遂著为令。
○益王输银一千两,助江西军饷。守臣以闻,赐书褒之。
○四川·夔州府·獐子溪骤雨,山崩水涨,大石漂流,坏城郭陂池。
○丁卯 命常德卫·指挥·同知 周辅 守备郴桂,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盗破河南武安县。知县 梁敏政 率众追捕,身被重伤。参将 戴仪 督兵,擒斩十人,盗遂遁,从临洺关去。都指挥 丁杰 不即策应,巡按御史 张麒 等劾之,下其议于所司。
○戊辰 辽东锦义二城,天鼓鸣。
○己巳 以兵荒免河南开封等府,郑州祥符等州县,宣武等卫所,税粮有差。
○贵州镇巡官奏:“贼首 蓝么、方四 等转入石阡,掠据屯寨,将趋凯离,则播州罹其荼毒。若出偏桥,则辰沅岂能固守。请令四川、湖广镇巡官,督土兵应援,及助军饷。”兵部议:“从其请。”得旨:“责诸镇巡及总制者,令并力灭贼,以安地方。若再怠玩误事,重治不贷。”
○昏刻,土星犯平道星。
○庚午 诏:“免山东灾伤,及被贼残破州县岁俵马匹。”
○福建·福州府,地震有声。
○辛未 升户部·右·侍郎 邵宝 为左·侍郎,光禄寺·卿 杨潭 为户部·右·侍郎。
○怀仁王 聪淑 奏:“盗攻霍州,亲督将军 成型、仪宾 孔凤 等御之,贼乃退。请如潞蒲二州,添设守御官军,及修筑城池,且为图以献。”得旨:“怀仁王保卫城池,其功可嘉,写敕奖励。添设守御官、军镇巡官,其议以闻。”
○壬申 命:“闲住·后府·都督·同知 白玉,万全·都司·署都指挥·同知 陈勋,山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 姜义,协同坐营管操。”
○升宣府·右卫·百户 姚信 为署指挥·佥事,属副总兵 张俊 驻霸州等处,协同剿贼。信 尝充大同·副总兵,降百户。有荐其可用者,故有是命。
○兵部言:“贼 杨虎 与 刘六、刘七 合,复至文安,密迩近郊。宜令参将 王琮 不必回京,副总兵 张俊,都指挥 桑玉,各速领所部驰赴霸州、文安、大成等处,会 琮 剿杀。若贼未灭,不许擅回,仍令团营提督内外官选精锐,以备调遣,及京城内外巡捕衙门并通涿等处守备官,一体戒严。”从之。
○癸酉 兵部·尚书 何鉴 言:“直隶河南、山东,盗贼纵横,非京营军所能制。宣府、延绥二镇游奇兵数多,且迩来边警稍缓。请调副总兵 许泰、冯祯,游击将军 郤永 各领所部。泰、永千人由居庸关至涿州,祯 千五百人由紫荆关至保定,听提督官调遣。人赏银二两,所过有司给刍粮,各将仍禁约军士,毋令扰害地方。”从之,调边兵自此始。
○贼二三千人自称 刘六 等攻破南宫,执知县 孙承祖,毁县治,放狱囚,又掠宁晋皇庄。事闻,兵部请停二县掌印,巡捕官及守备指挥 孙怀 俸,责限督捕,且言:“各处军民子弟,有谙武艺者,宜令提督巡捕官招募,令其立功,一体升赏,毋为贼用。”从之。
○涿州男子 王豸 者,足有涅剌龙形,及人王字。太监 张永 以为妖异,捕获以闻。兵部·尚书 何鉴,因请加 永 恩典。下廷臣议,永 复辞,不允。于是 鉴 及吏部·尚书 杨一清 等议,以 永 劳迹重大,不加恩典,无以表其忠荩,不谅所请,无以诚其谦德。得旨:“永 有功固让,再加禄米百二十石,赐敕褒扬。”指挥 郑玺 等以缉捕功升都指挥者二人,指挥三人,千百户六人。永 兄弟皆已封伯,至是欲身自侯。至以刘马儿三保太监为言,辅臣辩二人者,非身受,永 意沮,乃佯为辞免。廷议因而成之,又方为同类者所忌,故不遂。
○广西·思恩府以 岑浚 之乱,既更设流官,守臣议:“请知府而下,设同知一人,清军兼督粮,通判一人,捕盗;附郭设县名凤化,知县、典史各一人;白山等十四堡,改编里甲;革府知事,改设照磨一人,司狱一人;府学,增训导一人;及设阴阳、医学,迁古陵驿于荒田堡,即名荒田驿;南海等四堡,选置头目及招集原额土军,令通判管领防守,岁贡银炉马匹;土官已革,宜寝。”下兵部会议,俱从之。
○贼千余骑至阜城县,焚其东南二门,入城虏掠,复入献县焚,虏而去。
○甲戌 升刑部·左·侍郎 张泰 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制陕西、延绥、宁夏、甘肃等处军务。泰 辞,不允。
○改建工部文思院于东城·明时坊。以旧置地卑沮洳,不便造作,故也。
○乙亥 改太仆寺·卿 郑宗仁 为光禄寺·卿。
○初,盗破山东·日照县,指挥 童鼎 不能御,知县 李茂 亟登楼呼,指挥 石璠 策应,璠 遂开门遁。事闻,诏:“璠、鼎、茂,俱令巡按御史逮治以闻。”
○盗攻江西·临江府,佥事 戴敔、知府 吴宗周 等御之,为所破。总制·都御史 陈金 以闻,且劾 敔 等。诏:“姑宥之,各停俸戴罪自效。”时已调两广土军未至,复令促之。
○陕西成县、礼县、洮州卫,四川绵州,俱地震。
○丁丑 升刑部·署郎中 陈邦器 为山西·布政司·左·参议。
○都给事中 张王□赞、监察·御史 李廷梧 等各劾奏:“提督军务都御史 马中锡,惠安伯 张伟,巡抚·都御史 萧翀、李贡、边宪、王璟,参将 李瑾 等,坐糜粮饷,军威日损。都指挥 桑玉 战辄败亡,且纳盗赂。乞将 中锡 等降敕切责,瑾、玉 重加究治。”下兵部会议:“请更遣将官二人,领兵策应,御史一人纪功,户部发银十五万两以备粮饷。”得旨:“瑾、玉、宪、翀 停俸,并 中锡、伟 皆降敕切责,令杀贼赎罪。若再无功从,重治之,余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