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一,在此之上标注断句。
正德五年三月
○丙辰 朔。孝肃太皇太后 忌辰,奉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崔元 祭裕陵。
○命南京·内官监·太监 董文、永顺伯 薛勋、工部·尚书 俞俊,督修孝陵明楼及懿文灵殿。
○升江西·按察司·佥事 董□□正 为广东·布政司·右·参议。
○降狭西·按察司·副使 沈文华 为狭西·右·参议,仍提调学校。时有巩昌府生员酗酒,敺伤分守官者。诏:“发生员充海南军。”以 文华 约束不严,罪之。
○命:“宁阳候 陈继祖 领五军营左哨坐营管操,遂安伯 陈鏸 兼管红盔将军。”
○锦衣卫·都指挥使 杨玉 奏:“强贼屡于近地劫掠,各巡捕官及守备·通州·都指挥 黄玺 不能禁捕。既奉旨宥罪,限以三月,而过期无获,宜逮治。”诏:“各巡捕官,俱降一级。州卫掌印官,各夺俸五月。玺,三月令戴罪自效。”
○兵部·尚书 胡汝砺 卒。汝砺,字良弼,狭西宁夏人。成化丁未进士,授户部·主事,进郎中,擢山西·大同府·知府,敢于任事,绳下以法,颇著治迹,然急于干进,厚贿 刘瑾 以希汲,引 瑾 以同乡,故甚悦之,因援以为党。正德丁卯夏徵,为顺天府·丞。戊辰,进府尹,遂升户部·左·侍郎,寻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往宣府清理屯田。己巳,改兵部。庚午,召还为兵部·尚书。迁转之速,未有及之者。未至任而卒,讣闻,赐葬祭。时例大臣非历三载者,不得请葬祭,而特加 汝砺 亦异数也。卒后五月,瑾 始诛,故弗与罚,人咸幸之。
○丁巳 巡关·御史 王九峰 核隆庆卫仓,草束被焚无迹,因言:“军余 雷宣 等四十余人,积年承揽获利,宜酌量家产陪偿。”诏:“如议。”
○建州并奴儿河等卫·女直·都督等官 童子 等,贡马及貂皮赏彩叚衣物有差。
○四川·夔州府·云阳县地震,有声如雷。
○戊午 吏部会都察院考察河南等道御史:“短于激扬、历练未纯者为 田墀 杨淳、萧海、张元电、刘经、孙迪、潘锐、严纮、魏彦昭、郁侃、范嵩、方德懋、赵鹤、童宽、李纬、张宏、夏廷芝、乔岱 十八人,俱调改别任。墀、淳、海、元电 为各部主事,鹤、宽、纬、宏 为府推官,廷芝、岱 为各府儒学教授,经 等公差丁忧待至日拟改。”从之。
○己未 升南京·工部·郎中 徐潭 为湖广·布政司·右·参议,山西·布政司·右·参议 陈雍 为山西·按察司·副使,南京·山东道·御史 马庆 为江西·按察司·佥事。
○罚原任御史 王润 米五十石,输本处预备仓。润 先坐盐课事,夺职。至是,以内库布疋缺乏,润 尝巡库,当罚俸三月。其子奏:“夺职无俸。”户部请宥之,仍罚米焉。
○辛酉 狭西·郃阳县地震有声。
○壬戌 升山西·按察司·佥事 金山 为山西·布政司·右·参议。
○建保安卫儒学。先是,美峪·守御·千户所故有武学,正统十四年避虏他徙而废。至是,镇巡等官奏请复建,且言:“美峪与保安卫共城,宜并为卫学。”从之。
○命山东·都指挥·佥事 王宪 于湖广·都司,掌印管事。
○湖广·总兵官·都督 毛伦 奏:“近奉敕防御四川流贼,而所属官兵不堪调用。”诏:“许调蕲黄等卫所下班官军,及永顺、保靖二宣慰司土兵随宜截捕。”
○太监 刘瑾 传旨:“南京·司礼监·太监 丘得 同太监 黄伟 等守备。”
○癸亥 夜,初昬火星犯亢宿南一星。
○甲子 黄雾四塞,灾风扬尘蔽,空雨土霾,天色晦冥,如是者数日。
○镇守·湖广·总兵官·都督 毛伦 奏:“安陆、汉襄、沔阳地方,连年凶荒,寇贼蠭起。今仓库空虚,民无由安,兵不克用,乞早为处置。”因言其弊,皆先年整理粮储,侍郎 韩福 追徵失宜所致也。诏:“湖广今年起运米准存留十万石,仍取贵州布政司银十万两,及先此侍郎 毕亨 奏:留余银八万四千余两易榖备赈,灾重州县拖欠旧粮,并运京物料,俱蹔停徵。韩福 已闲住,姑宥之。”伦,刘瑾 羽翼也,故敢言 福 之失,而 福 之刻剥贻害,伦 犹有不能尽言者。
○罚先任兵部·郎中 冯良辅 等米有差。兵部奏:“弘治七年以来,各处租银、马价起解赴部未完,而解人辄弃,批以逃由,车驾司不行查举也。”于是,前后为郎中者 良辅 已升官闲住,杨守隅 已致仕,俱罚米一百石;李麟、周载、冒鸾、张恩 俱二百石;其病故者,贷之。
○乙丑 升湖广·德安府·同知 杨奎 为山西·按察司·佥事。
○丙寅 升兵部·左·侍郎 王敞 为本部·尚书。
○升行人 毛玉,知县 刘纮、叶溥 等,俱为南京·给事中。玉 吏科,纮 户科,溥 兵科。推官 周宣,知县 孙乐、朱弦、陈轼、丁楷、江良贵,行人 王瑶,俱试·御史。宣 浙江道,乐 河南道,弦 江西道,轼 福建道,楷 湖广道,良贵 陕西道,瑶 广西道。知县 贺宽、郑行,儒学·教谕 许洪宥,俱南京·试·御史。宽 河南道,行 广东道,洪宥 山东道。
○岁给褒城王府·镇国将军 偕洀 夫人 周氏 并子女,养赡米五十石。时 偕洀 已故,韩王为奏请也。
○诏:“今后伪造印信者,除本犯外,为人雕刻者,全家发边卫,永远充军,财产没官,著为令。”
○丁卯 给宁府·庶人 觐锥 并其子 宸湤 家属养赡米。觐锥,先为钟陵王,宸湤 为镇国将军,俱为事革爵。宁王奏其家属无从养赡,且所犯与诸庶人不同。上特给之,仍令诸藩毋援例奏扰。
○戊辰 改刑部·署郎中等官 朱嵩、李衮、蒋曙、刘和、刘文庄、冯时雍、陆鳌、张淮、喻时、涂文祥、于鏊、朱嘉会、徐文华、孙修、张承仁、陆芸、梁材、盛仪、张琮、高坛、张麒、詹源、刘大谟、许谏,俱为监察·御史。嵩、衮 河南道,曙、和 浙江道,文庄、时雍 江西道。鳌、淮 福建道,时 湖广道,文祥、鏊 广西道,嘉会 狭西道,文华 山西道,修、承仁、芸、材、仪、琮 山东道,坛、麒、源 云南道,大谟 广东道,谏 四川道。先是,御史多缺员。诏:“于两京在外六品以下,升改。”至是,吏部拟授由京官五、六品改任者,俸级叙迁,一以原任为准。
○都御史 甯杲 奏擒扑强贼并自尽自首者六十余人,因陈四事:“一 请依先年购擒 张华 余党赏格,以励有功。二 请所过州县,给官兵粮刍。三 请以府州贮库军器,给官兵。四 请调定州土达官舍。”下兵部,勘详以闻。兵部言:“杲 屡以曾经奏报贼数,重复敷陈,以饰己罪。都御史 柳尚义 追捕强盗 王大川,屡经 杲 地,杲 坐视不理,宜令自劾赎罪。”其所拟事体颇通者,谨议上闻。得旨:“杲 不与 尚义 协力追捕,乃重复敷陈已奏贼数,穿窬狡狯,饰罪希恩,其停俸戴罪,以图后效。兵粮器械,如议。”
○庚午 宪庙敬妃王氏薨。妃,山东登州府人,父敖,母黄氏。成化乙未,选侍 宪宗皇帝。丁未,册封敬妃。至是薨年,四十有六。辍朝三日,祭葬如章丽妃例,谥曰:“恭懿”。
○宥巡按·四川·监察·御史 陈钟 罪。钟 以所按多盗,不能扑灭,被逮至京,自陈调兵设谋,多所擒获。兵部亦言:“功可赎罪。”故宥之,惟夺俸三月。
○辛未 诏:“天时亢旱,风霾累作,朕心警惕。其自明日为始,文武百官致斋九日。”
○遣官祭告天地、社稷、山川。
○诏:“今春不雨,风霾累日,朕念愚民犯法者,多情可悯恻。自正德五年三月十六日以前,逃军、强盗、私盐除正犯外,亲属窝主、邻佑连坐、发遣充军摆站者,法司即稽其数,兵部急移文各处军卫有司,释之。三法司、锦衣卫见问未结,并已结未遣者,皆免发遣。枷号者,即与开枷。依律问拟徒流以下者,减等笞罪。无干证者,尽释之。强盗正犯,通行审实监候,如有攀指冤抑、情可矜疑者,具奏定夺。其余充军者,兵部还会法司开具以闻。内外逃军,自文书到日为始,限三个月以里自首免罪。”于是,大学士 李东阳 等奏:“伏蒙皇上以久旱风霾雨降纶音,命群臣致斋,祭告天地、社稷、山川。仍敕兵部、法司将逃军、强盗、私盐窝主、邻佑充军摆站者,尽行释放;枷号者,即时饶免;强盗正犯,再行审问,徒流以下减等发落。臣等闻命欣跃,至于感泣,中外传播,欢声动地。所以安人心回天意者,端在于此。臣等不能尽言启沃,先事开陈,负咎舍愧,已非一日。幸睹圣心开悟,辄有一二,仰干天听。王府逃校与逃军,同窝主、邻佑连累发遣充军摆站,并见问未结、已问结未发遣者,乞照例释放。倾使假银、伪造印信、举放私债,较之强盗有间,除正犯外,窝主、邻佑亦乞放免,仍将倾使低银正犯,止照本律问罪。犯罪充军,正犯已故,家属该发遣随住者,查有亲男,照例发遣;无子妇人一应家属,乞免发遣;已发遣者,并行释放。死罪重囚,奏诉三次者,本犯乞免加罪,家属免充军,妇人无夫者,免配边军。凡犯罪家产没官,除谋叛以上重罪外,其余近例该没官者,并免没官。两法司、锦衣卫见监死罪重囚,除强盗已有旨,其余乞照递年热本事例,开奏定夺。南京见监并枷号轻重罪囚,亦照在京近奉恩例,一体施行。文武官罚米违限,若实家贫,不系故意迁延者,乞再限三月,仍免加倍上纳。各处获盗数多,中间不无攀指冤抑、见问并续获者,乞令各该捕盗等官,用心研审,务见赃仗,失主并同行上盗之人,明白拟奏。如或轻信妄挐,滥及无辜,希图升职免罪者,事发之日,罪有所归,再照正德年间问罪条例。近该给事中 屈铨 奏准颁行,乞令三法司议拟归一,请自上裁,永为遵守。”上批答曰:“卿等所言,皆有裨于治道,具见为国至意,当悉从而行之。”
○降除原任·太仆寺·少卿 公勉仁 为四川·布政司·左·参议。时 勉仁 居忧,以先任御史,时审录不详。有旨:“降一级,拟授运司·同知。”至是服阕,吏部以各运司无缺,而参议品级相同,且 勉仁 居官有声,故拟改授。从之。
○灵藏赞善王 端竹坚昝 差使臣贡马及方物,赐彩叚衣物有差。
○调监察·御史 郑宣 为兴化府·推官。以巡按湖广无所举劾,故也。
○以水旱免湖广、河南、山东、贵州、浙江、江西、狭西、山西、四川、广西及应天、凤阳、池州、太平、安庆、徽州、宁国、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和州、广德州、顺天、大名、河间、隆庆、保安等处,正德三年逋税五百五十五万六千四百一十四石有奇,四年一万四千六百八十六石有奇。
○癸酉 先有旨减革军官,遇例比例实授者。至是,兵部以旗手等七卫官 张永昌 等二百四十人以闻。诏:“俱减革之。”
○甲戌 罚大学士 刘宇 米八百石,输大同。宇,先巡抚大同,接管徵收舍余丁银。时先后抚臣,俱被罚,宇 已省祭家居,罚亦及之。
○两广镇巡官奏:“柳州府·知府 刘琏 出城为贼所虏,忿悒而死。分守柳庆·参将 官缨、柳州卫·指挥使 张鏊 等,失于防御,俱有罪,但限内能擒贼四十六人,地方已宁。”事下,兵部议:“各官平时不能防御贼,虽已擒,终属误事,宜逮治。”得旨:“鏊、缨 等免逮,各停俸五月。”传旨谓:“琏 死,贼刳其腹实之。”以盐守臣不敢以闻云。
○兵部上四川、狭西、湖广、江西陆续斩捕流贼,凡二千四百一十四人。上以诸处镇巡官,各有督捕之劳,赐敕奖励。
○丙子 巡按·湖广·监察·御史 翟唐 奏:“四川贼 刘烈 僣号设官,将来必为大患。而狭西、湖广壤地相接,一入竹山,可抵金陵,一入汉中,可抵狭西。今上下朦胧,而奖谕切责者,皆为虚文,宜大开壅蔽,以豫图之。”事下,兵部议:“今荡涤宿弊,宜无壅弊之患,而 唐 首以为言,未竟其意,或者贼情重大,而镇巡藩臬以下,匿不以闻,宜令 唐 指实陈奏。”得旨:“唐 巡按一方,不能弭盗,乃以奖谕切责,所当行者概指为虚文,本当究治,其姑贳之。”时 刘瑾 最忌壅蔽之说,尚书 王敞 摭以诘 唐,触 瑾 怒耳。
○命:“云川卫·指挥·同知 毕钺 守备大同右卫地方。”
○丁丑 升指挥使 施忠 为中都·留守司·署正留守。
○尚宝司·卿 吴世忠 清查蓟州等处屯田,奏言:“东胜、兴州等卫所屯田,多占种盗卖者,田租拖欠,终年积弊已久,若一一置之,于法人情未免不堪。除官豪占种,及知情典买不首者,依律究问外,其余情不得已者,量为处分,田仍给主价,亦免追。若本主无力,另给附近军民屯种。如买主不系官豪,情愿纳粮者,听惟在租税,不失原数耳。其额外查出地土肥瘠不同定,则纳粮仍立图册,以息争端。”从之。
○戊寅 命平虏卫·指挥·同知 刘继 充右参将,分守大同西路。
○命:“广西·署都指挥·佥事 舒洪 守备平乐等处。”
○己卯 翰林院·修撰 何瑭 奏:“乞回籍养病。”许之。
○庚辰 命:“宣府前卫纳级·都指挥·佥事 郝俊 守备顺圣川东城。”
○壬午 南京·太仆寺·卿 南镗 致仕。时 镗 为河南·左·布政使,既闻命以粮课未完,不敢赴任。诏:“以其有违前旨,罢之。”
○守备·凤阳·太监 黄准 奏:“山东徐州盗未尽平,湖广盗方啸聚,而凤阳兵力单弱,乞豫修备御。”事下,兵部议:“凤阳旗军京操运粮者,既难轻议,而各项差占不下一万四五千人。宜行准同巡按御史计议,于杂差内酌量选出若干人协守。逃者,严督该卫解补。”从之。
○命山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 李淳 守备偏头关,玉林卫·指挥·同知 周政 守备大同、平虏城。
○广西·太平府地震。
○癸未 巡按两广·御史 江万实 奏:“近例以广东为远方府佐以下,类以家贫年老,常调壅滞者充之,戕民误国,莫此为甚。乞敕吏部自今两广一视中州,其愿就远方者,皆裁与冗秩,不使得预民事。”吏部议覆,从之。
○乌思藏·大乘法王差 剌麻、绰吉我些儿 等八百人,从狭西河州卫入贡。礼部以其违例,宜减赏,及究河州卫·指挥使 徐经 不行审验之罪。上命:“巡按御史逮 经 治之,仍令是后宜加审验,不许重冒起送。”
○甲申 巡按·两广·御史 江万实 上言边务:“一 南安、南雄中间梅岭,山涧险隘,不逞之徒,聚散无常,凡往来者,必设备而后行。欲于两界地中立城栅宿防兵,时出巡视。一 广东民兵,素无教法,雇募打手,皆游食之徒。今欲量加选集,以足民兵,时加教阅,目为总甲、壮丁以见贮打手,钱易米而廪之,月差其数,不过岁糜数十百斛,而兵强矣。一 顷因 林贵 逋诛,调用狼兵,所过剽掠劫杀,鸡犬不遗,谋之不藏,莫甚于此。然事已无及,愿自今勿轻调用。”兵部议覆,从之。
○乙酉 致仕·太子·太保·礼部·尚书 周经 卒。经,字伯,常山西阳曲人,南京·刑部·尚书 瑄 之子也。天顺庚辰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纂修。《英庙实录》成,进编修,秩满进侍读。十四年,孝宗出阁,改春坊左中允。弘治改元,以东宫恩升太常寺·少卿兼侍读。二年,擢礼部·右·侍郎。四年,改吏部,寻转左。九年,擢户部·尚书,寻加太子·少保。十三年,以灾异乞免,加太子·太保·致仕。上即位,起为南京·户部·尚书,以疾辞,会丁母忧未上。正德三年,复起为礼部·尚书,居数月,以病乞休,复致仕。至是卒,年七十有一。上辍视朝一日,赠特进光禄大夫·右柱国·太保,谥:“文端”,葬祭如例。经 在馆久淹,有讽之图速化者,卒不为动。及居礼部,议政莅事,必傅经义,若却西域贡狮,毁黄村尼寺,为先朝盛德事,皆 经 赞成之。在吏部时,有指民田为闲地,献太监 李广 者,广 固欲得之,经 草奏率诸司言之,事遂寝。及迁户部,人以其出翰林,或不能理钱,榖视事后严条,约革宿弊,剖决如流,郎吏皆叹服,以为难及。中官织造于南京者,屡以引盐搉课为请,赖 经 奏裁省甚多。大内张灯取外帑银三万两,经 言不可以小民脂膏供耳目之玩,乃命以明年内库岁额偿之。近戚贵幸有所陈请,一裁以法,皆歛不得肆,而怨日益深。致仕命下,廷臣皆相顾失色,争上留之,是后中外奏荐,多至八十余,前此未之有也。经 少頴敏庄,重寡言笑,孝友纯至,自为小官,已志用世。及为户部·尚书,秉正执法,竟以不合,去人甚高之。其复起也,则以其壻 曹元 与 刘瑾 有连,或谓 元实 为之。时 经 已病,又黾勉赴召,则不能无责备云。
○命:“南京·右·佥都·御史 王哲 巡视江西。”初御史 沙鹏 奏:“江西贼势方横,南赣地连湖广、广东、福建三省,不相统属,难于会剿,乞遣大臣总其事。”吏部议覆:“江西旧有巡抚·都御史近年裁革,宜如 鹏 言,添设巡视。”乃命 哲 往。
○命:“太子·少保·刑部·尚书兼左·都御史 洪钟 总制湖广、郧阳及狭西、河南、四川等处军务,并总理武昌等府赈济事宜。”时湖广连年荒旱,盗贼窃发,有请遣大臣抚治者,故有是命。
○给事中 叚豸、监察·御史 涂敬 等劾:“佥都·御史 甯杲、柳尚义 不能剿除盗贼,以靖地方;捕盗·御史 薛凤鸣、王廷相 自分秦越,推调误事;巡按·山东·御史 储珊 不能协力抚捕,俱宜究治。”得旨:“山东·北直隶等处盗贼纵横,各官互相观望,不即设法擒捕。杲 已停俸,其仍停 尚义、廷相、珊 俸,令协力剿捕,以图后效。凤鸣 所部盗贼有间,姑宥之。”
○命:“山西·威远卫·指挥使 善景 守备大同井坪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