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书还没有完全读完。故事已经终结了,作者游历印度的番外篇还没有看。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他对于人物的刻画生动立体,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感受到每个人物的个性特征。尽管故事读起来波澜不惊,却有一种余音绕梁的感觉。
《刀锋》是毛姆晚年的作品,他将自己对于人生意义的思考凝结于此。我觉得自己是肤浅的,或者过于走马观花了,至今尚未体味出系统的智慧结晶,于是想把我脑海里的“余音”写一写,或许能够清晰一点。
扉页:
“越过刀之锋刃实属不易,因而智者常言救赎之道艰辛。”
——《迦托·奥义书》
或许这就是书名的由来,以刀锋喻“救赎之道”或者生命的意义吧。
我试着画了一下书中主要人物的关系图,大概如下:
艾略特
一个交际天才,游刃有余地游走于欧洲上流社会,尽管他是一个美国人。他熟悉所有王公贵族阔太太的小八卦,他很绅士懂艺术有品位,他是一切交际宴会的灵魂人物。他精明周到不会忽略任何细节,即使面对别人家的用人也是一样风趣幽默彬彬有礼。他重亲情,对姐姐路易莎和外甥女伊莎贝尔关怀备至。他对于心中的宗教无比虔诚,花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建了一座小教堂,并希望自己安葬于此。他虚荣、势力,坚信天堂里的人也分三六九等,而他将依然是上流社会中的宠儿。对于艾略特来说,人生的意义和目标可能就在于想方设法跻身名流之列,享受着贵族社交活动,并从中获利,而且他很乐于帮助有潜力的年轻人成为像他一样的人,比如拉里。当拉里拒绝了他的好意后,艾略特更坚定了外甥女绝对不可以嫁给这个不知好歹、无可救药的男孩。他更看好格雷,当地首富家的独生子。
艾略特是一个知道自己擅长什么、想要什么,并将二者融为一体且享受其中的人。这个人怎么样暂且不论,这样一种生活状态一定是非常幸福的,不纠结、不拧巴。即使垂垂老矣病魔缠身,为了自己认为该做的事,也要精致、要保持身材、要温文尔雅、要精神抖擞,这一切都不会是负担,反而甘之如饴。
伊莎贝尔
她自小衣食无忧,过着大小姐的生活。她认为女孩子就该在年轻的时候穿漂亮的衣服、戴美丽的首饰,参加朋友们的派对。结婚后有舒适的房子和车子,而她的丈夫需要有一份体面而有前途的工作,因为工作是男人的天职。她羡慕并努力成为一个时尚、优雅的女性,当然她做到了。毛姆用了大量的篇幅多次描写伊莎贝尔的美,从身材到着装,从相貌到举手投足。
伊莎贝尔认为自己深深爱着拉里,甚至拒绝和他履行婚约也是出于担心自己成为拉里的牵绊,担心拉里因为她而无法追寻他渴望追寻的那个所谓答案。毛姆曾毫不客气地当面揭穿伊沙贝尔的动机,其实我也这样认为。她以深爱拉里的名义,拒绝了拉里描绘的“穷游”未来,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物质生活,嫁给了拉里的好朋友格雷。在格雷眼中,伊莎贝尔永远是世上最美的女神,所以他们的婚姻圆满而幸福,符合所有人的期望。
伊莎贝尔仍是以爱拉里的名义,为他做了另一个决定:不可以和索菲结婚。索菲是伊莎贝尔最不能容忍的那一类女性的典型,酗酒抽烟吸毒,和任何男人上床,她的身上集合了伊莎贝尔所能想到的所有的肮脏和罪恶,并且伊认为这是她的本性,无药可救。而在拉里的记忆中,索菲是个有理想有才华的女孩,他们曾一起看书、读诗。一场车祸夺走了她深爱的丈夫和孩子,从此索菲一蹶不振。拉里要和她结婚,拉里要亲自找回那个记忆里的明媚女孩。为此,伊莎贝尔精心策划一出戏,她相信索菲恶习难改禁不住诱惑,于是用一瓶酒将索菲送回了堕落的生活,更加疯狂的酗酒吸毒滥交。最终,索菲死了,她得到了她想要的解脱。
伊莎贝尔很物质,甚至有点绿茶婊,可她并不是个坏人。她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着自己生活,当马图林一家破产的时候也不离不弃。艾略特的遗产让她拥有了梦想中的一切:回到美国,买一个带大花园的房子,因为格雷喜欢在那里散散步,墨西哥风格的现代装修,很大的客厅可以为两个女儿办成人礼,格雷重新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他们是社区里最受欢迎的社交核心,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符合伊莎贝尔的心意。
拉里
拉里有着迷人的外貌。温柔而深邃的黑色眼睛,始终饱含着热情和喜悦,他的声音温暖动听,讲话抑扬顿挫,长期游历带给他精瘦又略显黝黑的皮肤,与同龄的肥头大耳的格雷相比,年轻了至少十岁。拉里在战争中亲眼目睹了亲密战友在他面前死去,从此开始探寻生命的意义。退役后回到美国,他不愿继续上大学,也不愿接受大家为他介绍的任何工作,谁也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每天在做什么,要沉沦到什么时候。
拉里拼命地读书,去印度游历,到煤矿里做矿工,在货船上做船员,在极度的脑力与体力劳动中不断切换。他花了两个月陪苏珊娜度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他用心理暗示法帮格雷治好了头痛病,他散尽家财,选择过苦行僧式的生活,仿佛思想是思想,皮囊是皮囊。
我想起了《遥远的救世主》,顺应规律,来去自如。拉里就像丁元英和芮小丹的结合体,既是悟道者也是践行者。顺应内心的召唤,该来时来,按照规律去做事,该去时就飘然离去。在对精神世界的探索中,他获得了无限的满足感;在对现实世界的救赎中,他贡献了他能贡献的一切,哪怕是自我牺牲。
在小说的结尾,每个人都得偿所愿了,似乎皆大欢喜,又觉百感交集。如果提取一下所有人物的共同之处的话,就是遵从内心、做好自己吧。没有对错好坏,只有问心无愧。毛姆在最后写到:“艾略特在社交界光彩夺目;伊莎贝尔凭借财产在活跃而有文化的社区站稳了脚跟;格雷拥有一份稳定而赚钱的工作,每天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苏珊娜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以死亡为解脱;拉里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在一个圆满的大结局里,没有极度的喜悦,也没有刺骨的悲伤,生活和故事还在继续。无论是谁,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啊!
以我浅薄的阅历和有限的智慧,只能复述一点故事、写一点感受了。我发现自己在读小说的时候,对于书中人物是没有好恶的,或许这就是读小说的妙处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