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
“百姓爱幺儿”很好理解,普通百姓都对最小的那个孩子更偏心。
“皇帝‘爱’长子”则不一定。所谓的“爱”更多的是政权稳固,皇位是嫡长子继承的,长子关乎着江山,作为皇帝,不能不爱。但从情感上,皇帝也有着普通人一样的偏向,往往更倾向于小儿子,而恰恰因为偏爱,导致历史上的诸多悲剧。
《左传》第一篇就写到郑伯和弟弟段的斗争,这场斗争就和母亲姜氏的偏心有关。因为郑伯出生的时候“寤生”,引发母亲难产,所以母亲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孩子。相反,则更偏向小儿子共叔段,甚至鼓动着郑武公废长立幼,随后又充当内应,帮助幼子造大儿子的反。
正是这样的偏心,让郑伯发出了“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毒誓。
后来,共叔段兵败逃亡卫国,遇到了另一个被宠坏的幼子——州吁,二人一拍即合,发动对郑国的进攻,最后被郑伯机智化解。
州吁,史书记载为“嬖人之子也”,说明其出身低微,无法与共叔段相比。但是偏偏得到了卫庄公的喜爱,甚至是纵容。这位仁兄是个好战分子,而他爹的态度却是“公弗禁”。
郑国武姜的娇惯,给了共叔段不该有的幻想;
卫国庄公的骄纵,也滋长了州吁的野心;
不过,与共叔段的败北不同的是,州吁最终造反成功。
公元前719年二月,州吁聚集卫国流民弑杀卫桓公,自立为君,史称卫前废公。
可怜的卫桓公没有郑伯那样的谋略,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位遭到弟弟弑杀的国君。
只不过,州吁的君主梦也没有做多久。
同年九月,当时州吁在陈国的濮地,大臣石碏派右宰丑在向州吁进献食物时,趁机将他杀死,州吁的结局实在是“罪有应得”。
由此,我们看出,所谓的“皇帝爱长子”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皇帝需要遵循制度,为了江山社稷,他得压抑自己的个人喜好。但纵观历史长河,真正理性的君王实在太少,更多的是私人情感压倒了理智。
石碏劝卫庄公的话既有家庭教育的意义,也有传统的礼教的内涵。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他首先提出,真正的爱子应该用正确的礼义教给孩子。这里的“礼义”应该就是儒家强调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规矩,不要让他走上邪路,也就是犯上作乱的路子。石碏作为旁观者,预见到了这样的后果,所以才劝谏卫庄公。
同时,他指出,走上邪路的第一步就是骄奢淫逸,一个人一旦开始被宠爱、被骄惯,那就很难降低自己的身份,屈居人下而毫无怨言。“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这句话可以说看透了人性的本质。
他后面所说的“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正是从儒家的君臣之义方面来说的。所谓“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不可乱了纲常。一旦以下犯上,后果不堪设想。可惜,他的诤言没有被卫庄公采纳,只能告老还乡,离开是非之地,后面卫国的发展果然如石碏所言。
古人编史,当是以史为鉴。但是正如黑格尔说“人类从历史中所得到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记取历史教训。”
尽管有前车之鉴,但是后代“废长立幼”或者“亲幼疏长”的故事却在不断上演:
秦始皇贬斥太子扶苏而册立胡亥,秦二世而亡;
汉武帝废除长子刘盆而选择年幼的刘恒,引发家族矛盾;
隋文帝废太子杨坚而立隋炀帝杨广,隋二世而亡……
为什么明明有嫡长子,皇帝还是会宠幸幼子呢?原因很多:
第一:爱屋及乌,子凭母贵。因为宠幸女子,所以想让她的儿子成为继承者。
第二:制度约束,情法冲突。大概从殷商以后,“兄终弟及”的继承习惯结束,渐渐就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君主在选择继承者方面不是自由的,而是受到礼法制度的限制。一旦君主想任性为之,那么势必会遭到朝廷大臣的反对。
另一方面,制度上规定的那个继承者,不一定就是君主喜欢的那个,而且往往是君主不喜欢的。这样,君主的私人情感和礼法就产生了巨大的冲突。
对于太子来说,也非常尴尬。
一方面,他需要学习君王之道,成为有道明君,但是,他的快速成长对于皇帝来说也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所以,如果太优秀了,会有“盖主”之嫌;
另一方面,他如果太窝囊也不行,只会吃喝玩乐,就算名正言顺,但是也难当大任。
同时,太子还要防备父亲寿命很久,如果有一位像康熙皇帝那样的父亲,那么太子的岁月会非常漫长,而在这个过程中,又不能有任何逾矩的表现,实属不易。
总之,
自古皇家无亲情,唯有至上权与利。
欲使江山固金汤,情爱面前应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