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那么一个明天,重头活一遍,让我再次感受曾挥霍的昨天。无论生存或生活我都不浪费,不让故事这么的后悔。” ——五月天《如烟》
高考即将来临,对如今的我而言高考已经是多年前的记忆了。但是我的高中时光依旧是记忆如新。
我不是一个恋家的人,不是很看重家乡和落叶归根,可能天性率性的我享受的就是这种漂泊感。但是每当有人问我,真的对自己的家乡除了家人外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吗?我会陷入沉默,然后淡淡的回答一句,有,我对自己家乡回忆就剩下自己的母校了。
高中的生活永远是我最难忘的记忆,每次回想起来,都觉得那些人,那些事儿仿佛就在昨天。我是一个不喜欢回忆过去的人,但每次提起高中的生活时,我都会有种心潮澎湃的感觉。
想改编一句江南的《龙族》中的一句话,那个人走了,要证明一个人曾经在这个学校混过的最好方式,就是他的弟妹们。如今我的弟妹们也要面临高考了。
前阵子,成了我文学社主席的继任者的师弟给我发来一张图片,上面是我的黑白照片,照片下还标着一句话,伟大的文学社奠基人。之后师弟还附上一句话:“师兄,文学社现在在学校的影响力很大,感谢你当年对文学社的付出,现在每周开文学社例会前,与会人员都会在你的黑白照片前鞠躬致敬。”每次看到这段话都会让我感到哭笑不得。但是当我假期回到母校,走进文学社活动教室时,都会有种亲切感,对着挂在墙上最显眼处的自己的黑白照片说一声:“我回来了。”或许我的黑白照片挂着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它代替我见证了自我离开以后文学社的发展。
曾经最擅长的羽毛球,在上大学之后,荒废了好久了。上大学以来,羽毛球拍就几乎没有出过套。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盛之”,因为高一时的班主任喜欢打羽毛球,所以全班都热衷于打羽毛球,以至于校羽毛球队成员中,我们班占了一半。在班级中也有一条很奇葩的处罚规定,如果没有完成作业或是无故逃课者,在接受处罚之前,有一次选择的权力,就是和班主任打一场球,如果胜了,所有错误既往不咎,如果输了,自觉所有处罚翻倍,并且完成一篇含有200个成语的检讨,每个成语要用的恰到好处,准确无误,并且不能重复。因此全班都在苦练羽毛球,每当有了时间,我们全班都会自觉拿起羽毛球拍奔向羽毛球馆,学校的羽毛球馆常常出现我们班霸场的现象。
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自己的高三生活的话,想必很多人都会选择“黑色”。大多数人都会觉得那是自己最痛苦的时光,而很显然我不属于那个大多数,我的高三时光是彩色的。对我的逃课,老师早已习以为常了,还记得在最后总复习的那段时间,每次数学科代表把选填题型的练习卷发下来后,我都用非常迅速地去完成那份练习卷。规定时间是一节课的练习卷,我往往在半节课时完成了答卷,并且很自信的将考卷用重物压着,附上一句话,“如果这份卷子的准确率在85%以上的话,希望老师不要计较我去哪了。因为去哪儿,你懂得。谢谢老师,您辛苦了。”做完这些后,我就会整装出班级,逃课了。非常感谢我老师对我的宽容,每次都会很认真帮我改完卷子,然后把我错题的答题思路写上。有一次我在做完卷子之后,没有了逃课的兴趣,索性就在位子上看小说,这是数学老师进来,看到了我之后,有点讶异,很淡定地说了一句:“半个月不见,你黑了。”自从高二下加入足球队之后,那段光阴我逃课的很多时间都会出现在足球场。
高中时候的自己能很无畏地逃课,这种不羁现在是做不到了。到现在我依然不会对自己当初的逃课行为感到后悔。自从上了中学,我就在图书馆谋得一份义务官员的工作。我一般逃课时间就在图书馆中度过,在帮我的师傅,图书馆馆长打理图书馆。由于长期游荡于图书馆,所以养成了泡图书馆的习惯,直到上了大学,这种习惯依旧保持着。在中学时期逃课混迹图书馆的我,阅读了大量的书籍,我是一个不挑食的人,所以很多知识都有涉猎。在中学时期积累的大量阅读给如今上大学的我带来了不少轻松,因为自己是中文系的学生,平时要求看的书较多,不过大多数的书都在高中时已经阅读过了,很多书都看了不止一遍,所以在大学老师布置阅读任务时,我不会有太大的压力。时至今日,提起母校,我最放不下的还是那个图书馆和当馆长的师傅。我师傅学识渊博,已经年逾不惑,但是至今单身,一直在为新思想的启蒙不断努力着。师傅喜欢喝非常浓的铁观音和可口可乐,强调一句只能是听装可口可乐。在他认可的徒弟中,他只喝我泡的茶,直到今天,每次我回母校看望他时,都会带上一打听罐可口可乐,主动烧好水,给他沏茶。不得不说,可口可乐是他的图书馆的“硬通货”,没有什么事不能用一听可乐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听!
如今的自己对高中时候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般的自己感到佩服。说实话,挺感谢文理分班前的数学老师,虽然她真的不会教课,导致全班成绩一直游荡在年段的末位,但是就在她拿着我打着44分(150分的卷子)的考卷,当着全班人的面喊我差等生的时候,真的激起了我学习的热情,从此决心不上她的课,她的所有数学课我都逃了,背地里不断刷着数学题。在下一次的数学综合性考试后,那个数学老师依旧习惯性地按照成绩高低排好卷子,然后一个个喊名儿分发下去。当第8张试卷上写着我的名字时,老师显然有些难以置信,说话的语速迟疑了几分。那时的我,很骄傲地走上讲台,冷冷地对老师说道:“别忘了,这场考试是在你的监考下完成的哦。”这句话中表达了我没有作弊的自信,也抒发了我对老师的不屑。拿到卷子后,我没有回到座位,而是将考卷丢向老师,当着全班的面对老师说道:“没有学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书的老师,您是我见过最差劲的老师。对,我就是那个你所谓的差等生!”就在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瞬间,我转身走出班级,逃课了。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挺感谢那位带着彩色眼镜看人的老师,我高考120+的数学成绩,有很大程度都要归功于她的一句“差等生”。
我最喜欢的华语组合是五月天,爱上他们也是在我的高中时期。因为一首《倔强》产生了共鸣相信自己,在逆风的方向中继续飞翔下去;一首《逃离地球表面》让我沦陷在他们的疯狂中,年轻的心脏扑通扑通跳动着;在我望着如山的作业,怀着极度悲伤的情绪,一首《伤心的人别听慢歌》陪伴我战斗在高压的寂夜,让我即使不爽也要贯彻快乐!
真的好想重新回到高中生活,再次感受一下当初最无畏的曾经;再次逃课逃得那样义无反顾;再次泡图书馆泡到忘记了时间;再次拥抱一下那个曾经幻想要过一生的姑娘;再次顶着酷暑下午1点钟的太阳在操场上激情练球;再次和自己的师兄弟们说着荤段子并埋怨着又来一批新书要整理。这些都是那我已经回不去的昨天。
高中,就是我们共同的,最想回去却回不去的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