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站上體重計,指針顯示,是83公斤。
不過,此處所謂的83,並不是我「真正」的體重。
因為這台體重計的刻度,是以100公克為單位,所以在眼睛所能辨認出來的範圍裡,我頂多能估計出是83公斤前後。至於是83.01?還是82.99?那就不知道了。
而即便使用了更精準的體重計,結果也一樣;那或許可以進一步地確認我是83.174……卻仍然不會是最後的答案。
此外,當我站上體重計時,無論是呼吸、脈搏或是筋肉輕微的顫動,都會使靈敏的指針造成晃震——諷刺的是,當體重計越精密,這樣的晃震就越劇烈。
所以體重計的指針,永遠都不可能貼緊刻度。我也永遠都不可能得知,自己真正的體重。
有個詞,叫做「最小可察覺差異」,很值得說說。
玫瑰,沒有兩瓣的顏色相同,但我們都稱為「紅」。情人,沒有片刻的感受相似,但我們都稱為「愛」。這世間所能呈現的的訊息畢竟太豐富,在我們周遭,每分每秒所發散的無數光影、聲音與形象,遠非人有限的眼耳鼻喉舌所能負荷。故當某些差異的微小,低於了感官所能捕捉的界限時,我們便會任其在無所察覺中隨風而逝……我們就會稱之為「相同」。
差異,出於「人」,不出於「物」。是「人」的問題,不是「物」的屬性。人瞭解自身的侷限,卻不願坐視眼前的世界,湮沒於混亂與夾纏。是以他們相信:在分辨差異的努力中,藏著人的責任;人的感官,則於其間惕勉向上。
感官的纖細,使事物的意義有了更多存身空間。這是福,也是禍。
因為從此,世間一切訊息,都將有獨立意義。從此,只有「個案」,沒有「通說」。
從此,我們眼中再也見不到「紅」色,見到的,只會是玫瑰的瓣一片,只會是情人的唇一抹,只會是胎兒的血一縷,只會是伊甸園的某顆蘋果在手中……
至於「真正」的世界到底什麼樣?
我們永遠都在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