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师,针对这两个不同的法律从业行当,有个说法叫做“法律职业共同体”,就是法律的“大同行”的概念。不管他们是在体制之内还是之外,不管他们是拿工资还是拿律师费,不管他们在法庭上是坐在正中央还是一边,法官和律师,在学校里学习的是相同的教材,在工作中是钻研和运用同样的法律,法官和律师在案件中配合的好,双方都会感到舒适和开心,也有个别现象是配合的不太好,那其实甚至是对法治事业的伤害。这样的理念越来越得到认可,所以法治环境在变得更好。
律师行业自负盈亏,自己面对市场,所以律师的生存压力相对很大,而法官呢,是国家公职人员,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是稳定的。不仅是收入稳定,从提高专业技术的角度,法官不愁没有案件来源,法院是国家开的,当事人都要到法院来主张权利,想打官司,法院的诉讼费一般是一定要花的,但是律师费不是刚性的,可花可不花,这不仅决定收入,也直接决定律师和法官的技能的锤炼。很多律师很久没有人聘请,没有案件可办,怎么能保证技能的提高呢,而很多优秀法官之所以优秀,就是大量持续承办同一类型的案件,因而成为专家。律师呢,想要成为一个法律领域的精研者显得更难,律师要受到更多诱惑,想专业化发展,但是遇到挣钱的业务,自己不虽然擅长,但有钱可挣,那就有可能去做了。
律师的所谓自负盈亏同时也是个优势,没有什么绝对化的,很多律师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本事,挣到了相对比较可观的收入,这一点也会让有的法官感到羡慕,其实也不必,大家各得其所吧。
就算是挣钱很多的律师,也很难找到法官的那种归属感。有一个法官曾经诚实的说,就是因为法院的早饭和午饭花样繁多,要在内心里严格要求自己,要对得起组织的培养。而在写字楼里辛苦的律师每天到了午饭时间,在大街上四下茫然,真的不知道该吃点什么可好。一次政法系统搞辩论赛,法院的同志休假两周备战,而律师同行不行,一天不干就没饭吃。比赛结束,法官在法院食堂吃了一餐很普通的饭,律师们去了一家大饭馆,席间,一位律师说,其实咱们肯定比法院同行们吃的好,但是咱们是自己花钱呀。当然,咱可不是不想花,也不是花不起,主要咱们是想要点儿家的感觉呀。
也有不少法官辞职当了律师,现在也有一些律师转行做了法官,不管做哪个行当,都是自己的选择,有法律人内心的坚守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