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咨询的时候,有时候会问一句话:“您觉得这事儿,您占理吗,觉得公平吗?”,然后当事人就会巴拉巴拉说上一通,听完了当事人的陈述之后,心中大致有数,明确了关键点会在什么地方,以及案件的纠纷类型。然后,再把相关的法律规定找出来,开始仔细研究。
这就是一个翻译的过程,把当事人陈述的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把当事人的依据转让成法律规定。听完当事人对自己案件是否占理的描述,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进行对应解析,如果两者合一,案件可做,当然这只是大方向上的,细节问题还要看证据情况。如果从这个层面来讲,常识就是法律,一般人认为的正义,也就是法律规定的正义,这也叫朴素的正义观,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为什么很多人喜欢找年长的律师,原因就在于老律师有生活经验,加上如果有专业的知识储备,能够很好很快地把案件事实翻译成法律事实,对案件的大致走向会有一个相对准确的判断。
当然,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年轻律师的优点在于专业性强,而老律师的优点在于经验,如果两者结合,那是最优的状态。
现在的行业越分越细,越来越卷,法律是为了配套社会生活而生的,所以法律规定也是越来越细,不懂那个行业的事情,就没办法接那个领域的案子,比如专利法、比如证券法、还有不正当竞争。涉外诉讼之类的,都是非常专业的。不是长期浸润在这些领域当中的人,是很难处理好这些事情的。
在这些领域里,也有常识,但是常识不一定是对的,甚至是反常识的,法律就是法律,就不存在普通人意义上的常识了,因为这种常识就不够用了。针对这些领域,那就看你专业不专业,不行,就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法律通常是一种事后行为,只有发生问题了,才会想到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大部分人在做事的时候并不会考虑法律允许不允许。但是大部分的事情是允许的,因为大部分都是讲常识的,违背常识的事情,当然不会去做。比如说合同方面的事情,合同当然是有法律来规范的,但是合同的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双方同意就好,法律只会提供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很少具体化的内容。
那么双方违反了约定的合同内容,这就不叫违法,叫违约,违约的内容法律也是管的,也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合同就是法律,双方遵守合同就是遵守法律,它就是出自信守诺言,说话算话,这些习惯和常识。看起来不是法律,但确实又是法律。
法律的渊源有习惯、政策文件、道德等等,道德和习惯里边,就包含了常识,看起来深奥的法律,其实很多都是常识和经验,怎么把繁杂的信息链接、翻译成法律知识,才是律师专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