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朱生豪的情书,觉得每一句都很心动,有几句话我最喜欢了。
“我是,我是宋清如至上主义者。”
“风和日暖,令人愿意永远活下去。”
“要是你真比我大,那么我从今后每年长两岁,总会追及你。”
“我爱你也许并不为什么理由,虽然可以有理由,例如你聪明,你纯洁,你可爱,你是好人等,但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你全然适合我的趣味。因此你仍知道我是自私的,故不用感激我。“
“我想作诗,写雨,写夜的相思,写你,写不出。”
这些好像都很符合我现在的心情。
我还记得那个有一丝燥热的夜间,我给你送了一些东西,看你微笑,见你转身,我已很满足,那种画面已经深深印在我的心中。现在时间过去了很久,我却再也忘不了了。我知道这是个可以用一生去回味的瞬间。
我不知道你的心里想得是什么,但我总觉得我应该做一些事情。
我的内心好像很急躁。我有时候见你比较冷淡,我就比较难过,也很着急。
这种感觉就好像我在商场看见一件商品,我很喜欢,整个商场就只剩下这一件,我知道我要趁别人还没有注意到,赶紧出钱把它买下来。
最近总感觉心里缺了一角,我想应该是落在你那儿了。
你简直太耀眼了,我已完全被你吸引。你对我而言,就像一个瞎子突然看到亮光,一个聋子突然听到问候,一个瘸子突然能去奔跑,好像只有你能治愈我身上所有的残缺。
人在做一种决定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很多事情,特别是一件关乎终身的大事。年龄渐长,远离家乡,我觉得这些事需要我们去克服的困难,而不是羁绊。
我知道生活中的爱是不可能马上看到回报的,需要时间,需要等待。如果幸运,如果时机恰当,也许等待的不过是一、二个小时,三五天罢了。但更多的人等待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等待并没有什么好可怕的,我最怕你,怕无响应,怕来不及。
我记得金庸书中有几个片段。
在张无忌和周芷若婚宴上,周围全部是赵敏的死敌,她单刀赴会前来抢亲。
范遥眉头一皱,说道:“郡主,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赵敏坚定道:“我偏要勉强!”
我想我也偏要勉强。
萧峰大喜,突然抓住阿朱的腰,将她身子抛上半空,待她跌了下来,然后轻轻接住,放在地下,笑眯眯的向她瞧了一眼,大声道:“阿朱,你以后跟着我骑马打猎、牧牛放羊,是永不后悔的了?”
阿朱正色道:“便是跟着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也永不后悔。跟着你吃尽千般苦楚,万种熬煎,也是欢欢喜喜。”
即便是吃尽千般苦楚,万种煎熬,也是欢欢喜喜。
我已渐渐懂得这种心情。
我也不太知道你喜欢看什么书,只知道你读过清人沈复的《浮生六记》和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我乱七八糟的书都读过一些,在这些书的众多种类中,我比较喜欢武侠,也就只能给你讲这些武侠中的故事了。
我现在居然有一点怕自己最后真的大器晚成,站在人群里闪闪发光的时候,我想要守护的你已经离开了。
离开总是一件不太明快的事情。
今晚一个朋友准备离开,我们为他送别,三五个人,坐在外面吃酒,看着朋友愁苦的脸庞,在我的心中突然也有一种忧愁,你不在我身边了,我挺不习惯的,我想在我心里,你越来越重要了。
我记得晚唐时期,有一个颇有名气的诗人,名叫温庭筠,他在一首名为《杨柳枝》的诗中写了一句这样的话。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我有时候要写一些古代的事情,就会去看一些古代的书,所以对诗中描写的内容,多多少少有一点点了解。
我知道古人在制作骰子时,会将骰子两面剖开,在骰子中放入红豆,再把骰点凿空,这样骰子六面皆是红点。而红豆被古人称为相思子,骰子多为骨制,这句话的就是相思入骨的意思。我想这也就是我对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