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篇作文
语文老师出作文题目了,命题《母亲》。这个题目已经出过了好不好?就在两个月前,翻开作文本子就能看到,当时标注日期的。
同学们开始议论纷纷。已经出过了怎么还出?能不能换点新样?《母亲》这作文从小学写到初中,如今初二了,还得写,有完没完了?
那位表情冷酷的语文老师向上推了推厚厚的眼镜,严肃地说:“你们人生中的每个阶段,母亲的意义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同一个命题在不同阶段写出来的都不一样。”
全班同学表示无语,只好默许。这也是好事,老师没空看完所有人的作文,刚好可以把之前写的那篇改动一下抄上去。别怪我作弊,作业那么多,每天都写到半夜十一点多,我才初二啊,我也想早点睡觉。一边为自己懒惰寻找理由一边翻开作文本。咦?之前写的那篇《母亲》,明明记得就是在这页的,竟然不见了,见鬼了!仔细看书页夹缝处,有撕纸的痕迹。无奈,只好重新写一篇。
第二天,同桌岩岩在语文课前悄悄对我说,她的作文丢了。我惊讶地说:“是吗?我的也丢了!”她无奈地叹口气,我一脸茫然。
我承认,十三四岁的我还没有强大的分辨是非的能力,竟然就那样相信班上有“偷作文鬼”。
后来,有一次收作文的时候,无意中瞥到同桌岩岩的那篇《母亲》,我忽然警醒,那篇文字除了开头结尾两段有变动,其余的都是我文笔的风格。我没有质问她,憋一肚子委屈继续自己的学业。
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的岩岩胖胖的,说话声憨厚,皮肤白白的,我则又瘦又小,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所以穿的衣服也有些陈旧,不过我成绩不错,远远高过她,就凭这一点,我能吸引更多老师的关注,而她只是默默无闻。
初三之后她辍学了,读书读不下去也没必要继续坚持,后来我们再也没见过。我还记得当年看到她的作文本上写着我的作文时的愤怒和不解,以至于如今过去十几年,这个同桌给我留下的印象仅仅是她曾偷过我作文,再无其它。
多年后的某一天我忽然原谅了她,我能理解一个成绩差的学生写一篇八百字的作文有多难,这正如长大后的我拿着每月的两千元工资买一套五百元护肤品而心疼的困窘,而那些每月赚两万元的女孩却可以买两千元的护肤品潇洒地从我身边走过,她不会施舍给我五百元,我却在多年前用自己的努力成全一个女孩的困窘,这何尝不是功德?
三瓣橙子
我常想,我的高中是从高二开始的,因为高一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很少和同学接触,直到高二分到文科班,才算找到真正的自己。
当时她是个梳着毛寸头的小女生,有些胖,性格温和极了,但有些小脾气小倔强。其实她长得也不算太好看,也不那么可爱,只是偶尔会有些小幽默,这很符合文科班男女生的口味,所以大家都很喜欢她。
由于她的名字和“塔利班”谐音,大家就都习惯性这么称呼她,她也不是特别介意。
我们的高中紧挨着一所民办大学,简称“农大”。学校规模不大,但为了跟上大学生们的节奏,各项硬件设施也都配备,比如琳琅满目的饰品店,精彩而神秘的格子铺,这给我们所在的小县城带来一丝青春的气息,而我们这些整天埋头苦读的高中生则占了近水楼台的优势。
于是每周仅仅的半个休息日,我和塔利班会手拉手一起去农大玩,俩人各出几块钱买点好吃的,坐在里面享受。她很调皮,说好的一个橙子分成四瓣一人两瓣,她准吃三个,然后冲我坏笑。
其实我也挺坏的,每次她听不进英语课会趴桌上睡觉,然后让我盯着后门,一旦看到班主任就叫醒她,我有时会在没有班主任时吓唬她,还可能在看到班主任时猛地叫醒她。她有起床气,睡醒就很生气,狠狠瞪我。
后来,我去外省上大学,大家都还联系,她除了头发长长了什么都没变,我却老感觉自己经历整整一个青春。这个青春里,每年的农历三月十八日都会收到她发给我的生日短信,从来没断过,我也会在每年农历十月初七给她发生日短信,从来没忘过。
我不会忘了她的生日,因为那天恰好也是我一个大学好友的生日,她也不会忘了我的生日,因为那天刚好是她另一个闺蜜的生日。
我曾以为不管过了多少年,我们都可以手拉手一起集资买零食,在彼此面前都还是十年前的样子,可是后来当我发现一年甚至不能见她一面而她的照片里出现更多别的女孩时,我开始怀疑了。
友情这东西也是会吃醋的,当那个人有了别的闺蜜,你的期待和出现显然很多余。
我告诉她我要结婚了,让她来参加,她说看情况,可是我明明记得她去年做了别人的伴娘,那女孩正是和我同一天生日的那位同学。
友情和爱情一样,不能强求,只希望在某个独处的夜晚,她能记起那个她吃了三瓣的橙子。
又生气了
小白是我高三时的同桌,一个有些微胖的小眼睛男生,长得不好看,笑起来眼睛就没了。他皮肤很白,比一般女孩的肤色都要好很多,所以班上的大神们就把这个宠物的名字安在他的身上。毫无违和感,一叫就是十年,至今未变。
高二时和塔利班做同桌挺好的,只不过我们俩太闹腾,班主任看不过眼,狠心把我们拆散,把这个小白安排到我身边。小白这个人属于外表沉静内心躁动的男生,平日不太张扬,说话慢吞吞,让我这急性子很受不了,而私下里却是个挺“邪恶”的少年,老是和我的后桌一起聊少儿不宜的笑话,这更让我哭笑不得。
我还有一个闺蜜,和小白是情侣,他们平日和我走得最近,一旦俩人聚一块就要狠狠整我,这让我惆怅不已。虽然后来他们不在一起了,可是都依然和我保持联系。
记得那时的地理老师是个可爱的老头,说话铿锵有力,也很和善友好,唯一一点就是爱发卷子,各种习题卷子,一次要发几十页。最重要的是每次都在上课前的10分钟休息时间发下来,这时大多数同学都在休息,甚至可能还在熟睡中,我也如此。
发卷子的塔利班每次都很不讲究,到我这里就把卷子直接放在我趴桌子的头上,后面的二货发卷同学也照做,所以头上总会莫名其妙摞上很多带着油墨味道的纸张,这对于半睡半醒间的我简直是折磨。我一生气把那些卷子一股脑巴拉到地上,继续睡觉。只听小白叹了口气说:“哎!又生气了!”
上课后,抬起迷蒙的睡眼,看到地理老师进来,桌上是一摞整理好的卷子,小白无奈地说:“整好了,给你!”我看看整齐的卷子,起床气立即消散。
小白英语很差,和塔利班一样差,每次英语课听写时都要抄我的答案,不过他史地学得不错,每次忘了史地作业时都会找他帮忙。我还会很欠揍地向别人吹嘘我有个历史成绩多么牛叉的同桌,然后在他喝了我的矿泉水时愤怒地喊:“我靠!你别碰嘴!碰了?我不要了。”每次都换来他谄媚的眼神。
后来,大家都在不同地方上大学,渐渐不联系地那么频繁,后来,他和我的闺蜜分手了,闺蜜说他没有上进心,不适合做老公。我有些惋惜,毕竟他们曾是我最亲近的同学,可是谁也躲不了成长。
那么多同桌里,小白给我的印象最深,大概是因为他是我学生时代最后一个同桌的缘故。每次和他联络会不自觉地喊“同桌”,就好像十年前一起上课时候一样。尽管后来又多了很多亲近的朋友,却只有这个没有因为时光溜走而变得陌生,哪怕从来不见面,哪怕很久不联系,那句“同桌”始终未变。
朋友的形式有很多,同桌却是一种特别的存在,他们见证过我们青春年少的时光,在大脑最贫瘠的年纪陪伴我们千千万万个45分钟。未来的岁月再不会有这样一群人没有目的地如此靠近我们,所以,当我们赞美爱情亲情感悟人生道理之余,应该留那么一点点时间感激一下那些同桌们,谢谢他们曾经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