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家,故乡只有冬夏,再无春秋。
前段时间和三两好友聚在一起在路边摊撸串喝着小酒时,一朋友问及,你准备在这座城市安家了吗?我思想了一下,‘’安家‘’一词出于春秋,而予现代的定义却出于明朝时代,译为“在某处成婚而落户于此”在这座城市安家意味着我将要远离某个地方,那个地方远且偏,穷及闭。是每个行者背负行囊远离的地方。
我没有直接回答他,我捋了捋我心目中的记忆,那个地方大概就是这样子的吧。
我的坐骑我不记得去哪里了,只是我一直还在挂念着这头老牛。
这个泥巴凼估计也没在了,可惜了我那双新鞋子。
这声余响一直袅袅于耳,最主要的身上那件衣服那点翔不知道还在不在。
这个陀螺我当初能让它转半小时
小皮球架脚踢,马莲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等他们叫我吃东西时,我吐了一句,那时候东西真便宜,一毛钱买一根麻辣条,能够让我走完两三公里的路,而且高高兴兴不会回头的走完这段目标。
接下来一群人的对话如下;
“那时候买个小小冰只要一毛钱,我沿路还要加点水在里面"
“那时候我们班有个人天天买五毛一包的方便面,超级有钱”
就像那时候老师问了个全班人都会回答的一加一等于几的答案,答对的还能奖励糖果,这几个大老爷们都在争先恐后的抢着说,深怕自己的被别人抢了一样,把所有的礼让都抛却了脑后。
“那时候我的水果就是去路边扒地瓜,很香的”
“那时候我刚领新书的时候把它用报纸包的崭新,到学期结束,只剩了一本最喜欢的语文书”
“那时候我们去河里游泳,差点被淹了”
“那时其实我喜欢我们一个女孩子,一直没说出口,想到那时候太小了,说出来被知道了肯定要被打”
哈哈哈哈。。。。
听到这句,我们像一群像傻瓜一样的人在那里大笑着。
等他们笑罢,我问他们,你们喜欢这座城市吗?
也不是说好喜欢,也不是说不喜欢,来到这里,不过是为了生计,并且熟知了这座城市,虽然事实上这座城市对我虐得够惨淡的,当然在这里我也有我自己的诗和远方,一位朋友说;
在这里,我和女朋友呆了五年了,你知道的,我女朋友喜欢这里的美食,喜欢这里的平静与悠闲,我好朋友甲回答说,所以我也不愿意离开了,算是嫁给这座城市了;
还有个伙伴说道,我可能会回去,但那也许是我无法在这座城市立足的时候,我或者无法在现实的摧残下坚持下来,估计那时候我再怎么喜欢总得要面对现实吧。
听到这里,我们几个举了举杯,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本身我酒力不怎么好,咂两口也有点小晕了,我正了正身体,回答了他的第一个问题,
会,在这座城市安家是我目前一直在奋斗的目标,而我也会一直为此奋斗下去。如果会离开那个心中最富有的地方,我不会忘记,也不可能忘却,我每次会把它们捋出来道一道,道完过后我的心房里,器官里,血管里,我的细胞里又变得富有了。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个最富有的地方,但是年轻的我们不得不远行异乡追求自己的梦想,那个地方,心里时常去念叨念叨,也别忘了去把它带出来见见外面的纷繁世界。
出自破旧街坊壹文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