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穿了友赠的皮衣,可出门没走几步,就后悔了。
是因为立领,戳得颈子痛。
头就像硬生生杵在颈子上,呼吸都不畅快。
想折返回家,可时间不够,
可是,一进校门,
居然就被同事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风格……
呜呼,无法可想。
我其实,是爱着自由、懒散、闲适的状态,却一直被好看、实用俘虏着。
难道仅仅是我?
以下为一封情书,写给:
我的所爱。
本来不想参加磨课的,为一件体恤衫。
是件接近膝盖那么长的套头卫衣,棉质,黑色的底子,胸口绣着一只大公鸡。公鸡有着伶仃细长的脚,鸡冠和鸡身子都是红色毛线编结而成,是我喜欢了好一阵子,却一直没有下叉的衣服。
已不是秋,风是一天紧似一天的刮起来。
似乎衣柜也早已因为匮乏,更加萧索寂寥。
至少,这一向,我是没大走近它(虽然,一见它,我其实就喜欢,后头想它想狠了,还为它写了诗:
大公鸡喔喔喔,清晨起来唱着歌。
唱得太阳爬起来,唱得月亮落了坡。)
因此,当我在西城天街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给它留了影,并且写下文字,表达我非常的喜欢……
可不知道为啥,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不喜欢它。
远在南京教着英语的小篱说:一个女人,穿个鸡,成什么话?
近在一个单位的闺密雨飞:你好大的岁数了嘛,好看实用兼顾的原则,哪点值得买?
赠我皮衣的闺密也总是批评爱穿卡通的我:黑白灰大地色才是高级,穿大气才是我的风格。
耳边还有老李咆哮:衣服满得都装不下了,你还要咋个?
……
所以,一直告诫自己:好看的衣服多了,要理性,忍耐,忍耐,忍耐……
还一直说服自己,这样下去,我会战胜自我,克制物欲——
毕竟,双十一来了,剁手之前,还可以等等看,价钱,万一,会便宜许多?
也算折衷,毕竟省了钱钱许多……
所以呢,昨天听课的时候,一直想着,希望八点钟就结束,和它见了面,就再也不分开了。
然而,这磨课,是怎么也听不进去了!
20171115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