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小姐有房有车,有持续稳定的收入和一帮老铁,说是“单身贵族”也不为过。谈到“远嫁”这个话题,她是这样说的。
“C先生和C小姐来自不同省份的小县城,两人一起在北京打工。最近,C先生一直考虑回老家工作买房结婚。如果C小姐为了爱情去C先生的小县城发展,两人共同努力买了套房子,C先生的父母住进去了,孩子也生了,这时候如果感情破裂离婚,C小姐怎么办?总不能要求把房子卖掉,让一大家子流浪街头?C先生很有可能会把当初买房子的钱还给C小姐,也许连房子后面增值的部分都不会给,然后让C小姐离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C小姐靠着自己微薄的工资怎么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再回去北京工作?成本更高,机会更小。回自己的老家?住哪里?做什么?”
“对于C小姐来说,离婚成本远高于C先生,你说C小姐在以后的生活中会不会更为小心翼翼,甚至有时候委曲求全?”
我沉默,忽然想起A夫人和她的先生。
20岁出头的A夫人认识了30岁的A先生,两人均来自不同省份的小县城,在深圳认识、相处一年后裸婚,婚前没谈房子、车子、票子。婚后,除了房租和日常开销由A先生负责,其他收入和开销都是各管各的。A夫人好几次提出买房,无论是在深圳还是老家,A先生总是说好,但依然月月“月光族”。
“结婚6年,我们到现在依然没房没存款。”A夫人一脸惆怅。
“结婚六年了,保鲜期也过了,他(A先生)有钱也只顾着自己风花雪月,完全没有想过以后孩子上学怎么办,更别提买房了,再说,现在房价这么高,靠我自己怎么买?”A夫人说。
“婚前一定要有相应的面包,有爱情远远不够,这是保障,要知道,婚后会更难,尤其是‘远嫁’,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还好现在在深圳上班,就算离婚,我还有能力带着孩子生存下去,虽然没有比现在更好,但也不会更差,起码不用看着他心烦。”
无房无车无票子的“远嫁”就没有解决办法了吗?
B小姐说,你自己在婚前买一套属于你名下的房子,就算是二三十平也好,离婚后还有地方住。另外,要保持赚钱的能力,即使离开他也能全身而退。当然,婚前协议也能有一定保障,比如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房子怎么分。
结婚,难道不是因为双方情投意合,真情实意在一起抵抗未来生活中的小怪兽吗?婚前就做好离婚后全身而退的措施,是不是亵渎了爱情?
“远嫁”意味着离开一切熟悉的人和物,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碰上语言不通,可能要花更多的心血和精力去适应,未来承受的委屈可想而知。如果真的感情破裂,没有全身而退的能力,怎么有离婚的勇气和底气?是逆来顺受,还是破釜沉舟?
如果真心相爱,姑娘是否开得了口签婚前协议,婚前是否先做好应急措施保障离婚后的生活?男人们是否会因为爱情愿意签这份协议,理解姑娘的行为?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