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易给周茉开门的时候,惊讶地发现她身后还跟了一只狗。脏兮兮的,通体雪白的毛上有一个突兀的掉了一块皮的伤口,四条腿瘦的像随时会被折断,眼睛很小,像笑起来的时候眯成的两条缝。
“哪来的?”隋易把她迎进来,有点嫌弃地看着她身后的狗。
周茉一边把狗抱进家里,一边说,“今天下班的时候碰到的。经过那个街道办事处的时候看到它在一个水坑里喝水,我就回头多看了它一眼,它一路从办事处跟我跟到了家楼下。我去买奶茶,它也在外面等我。”
周茉知道隋易不喜欢收养流浪狗,他觉得流浪狗都是被所谓的爱狗人士遗弃的,当然也应该由这些爱狗人士来买单。
果不其然,“别老往家里带流浪狗,我们家又不是救助站,人家丢一个你捡一个,捡的过来吗?”隋易没好气地说。
周茉笑嘻嘻地带着狗去洗澡,对隋易的抱怨充耳不闻。
因为家里开始养狗了,周茉加了小区里一个养狗的群,虚心接受前辈的意见。这里面有一个被大家称作“狗妈妈”的阿姨,因为她特别有爱心,专门收养流浪狗。她说总有人只是一时兴起想养狗,等热乎劲儿过了,就懒得搭理了,也就把狗扔在路边了,她觉得可怜,都捡回家里养,“有些都是品种很名贵的狗呢。”狗妈妈说。大家都说狗妈妈少说收养了十几只流浪狗,很有养狗的经验,因此大家都很喜欢在自己短途旅行的时候找狗妈妈帮忙照看几天自己的狗。
这天,养狗群里突然炸开了锅。周茉翻完了聊天记录,这才知道了来龙去脉。原来是几天前住隔壁栋的一个年轻女孩子跟朋友去厦门玩儿了,委托狗妈妈照顾自家的狗,她的狗也是路边捡的土狗,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狗妈妈可能一时没看住,遛狗的时候让这只狗挣脱狗绳给跑了,狗妈妈也是快50的人了,腿脚没那么好了,追了几十米追不上了,这只狗最后真的跑的没影了。现在这姑娘旅行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找狗妈妈去拿回自己的狗,却被告知狗丢了,当然是又气又伤心,于是在群里一通抱怨。其他几户人家虽然也觉得狗妈妈这事儿做得不地道,但是毕竟狗妈妈也是年纪大了,何况狗妈妈在这个小区里德高望重的,大家都劝这小姑娘算了,不要计较了。更有甚者,说,“你这狗也是捡的,也不是什么纯种的,丢了就丢了呗,何必非要跟狗妈妈过不去呢?”
不料,这小姑娘却好像被戳中了痛点,“狗妈妈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她都是把狗卖了,才不是收养流浪狗!”
她一说这话,立刻被群起而攻之,有说经常跟狗妈妈遛狗的,有说亲眼见过狗妈妈细心照料七八只狗的,总之大家都在维护狗妈妈高尚的地位,而且狗妈妈的事迹可是上过报纸的呢。
正当大家热火朝天地讨伐这年轻姑娘时,狗妈妈发来了一段语音,说,“我确实卖过几只狗,当时有买家找我买狗,我就把几只最健康的卖给他们了,卖的也很便宜,就希望他们能对狗好。这姑娘估计误会了,你们也别说她了,小姑娘一个人也不容易,又是我把她的狗弄丢在先的。”
狗妈妈发话了,大家都收声了,而且卖了几只狗还真算不上什么大事儿,今天群里的骂战就此休矣。
周茉把那只伤痕累累的狗带回家之后,对它万般呵护,这只小狗福至心灵,竟然还学会了帮周茉拿报纸。于是隋易每天下班看到的就是这副一人一狗的景象,这人手里是一罐给狗吃的狗粮,这狗嘴里叼着一份帮人拿的报纸。隋易深刻感受到了自己在家庭中被冷落的地位,于是决定带周茉去旅行,来增进一下夫妻感情,顺便让这只作为第三者的狗认清一下自己的地位。
隋易跟周茉一提去旅行的事,周茉就高兴地答应了,准备把狗狗送到狗妈妈那里去寄养几天。她在群里向狗妈妈喊话,“狗妈妈,我们要出去几天,晚上过来把小白放你家几天行吗?”狗妈妈爽快地答应了,并嘱咐周茉不要在饭点过来,她要喂狗,忙不过来。
周茉想到要去旅行了,乐不可支地带着小白去买了好多菜。回家的时候,顺路把小白送到狗妈妈家去。狗妈妈一开门,她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她使劲吸了吸鼻子,“好香呀,在煮啥吃呀。”
狗妈妈乐呵呵地把小白抱起来,说,红烧肉,刚做好饭呢,进来一起吃点儿呗。周茉是个不折不扣地吃货,赶紧一口应下,进屋直奔餐桌,夹起一块肉大快朵颐一番。
“狗妈妈,你这是哪里买的红烧肉呀,味道真不错!”周茉吃完一块,还有点意犹未尽。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狗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