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还不算很长的人生记忆里,似乎有过一段岁月是经历过全民打狗行动的。现在回忆中最清晰的就是邻居把狗塞在被窝里躲避四处搜寻的打狗队,还不忘轻声威胁我不准告密,仿佛抗战电影中窝藏新四军的村民老百姓,惶惶然不可终日。比较模糊的就是几条大汉对一条黄狗进行专业的围追堵截,在远程投掷砖头石块之后,近距离对不能再四处乱窜且悲唁不已的它争相下棍。可怜的黄狗转瞬之间便肝脑涂地,继而被挑在木棍上飘然而去。该狗的下场到底是潜入汤锅还是化身皮褥?这也成为我童年至今未解的疑案之一。
不知道打狗行动是不是基于杜绝狂犬病的良好祈愿,还是维护城乡干净整洁的美满愿景,或者是比较单纯的满足打狗队员对香肉的渴望,这一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千百年来兢兢业业为人保卫家园的狗们就此销声匿迹,就个人而言,被胡同口的大狗狂吠吓唬得不敢上学的美好日子从此不复返了。毕竟野狗遍地走的情景算不上美观,尤其是个别觉悟不高的流浪狗特别擅长在垃圾堆里刨食,将本来面积就不算很小的垃圾堆进一步摊薄扩大,导致路过的君子仕女纷纷掩鼻而过,个个咏叹世风日下。
没有狗的日子里,我更加珍惜自己,然而大约是某一个冬季,却发现狗摆脱了昔日陈腐观念,不再从事看家护院的传统保安行业,而是堂而皇之地出入厅堂,下入厨房,一部分品种成为人们抚于股掌之间的爱物,一部分品种成为丰盈了人们口腔味觉的佳肴。此二者还可以并行不悖,人们在情情爱爱卿卿我我与宠物狗柔情蜜意的时候,并不妨碍频频光顾狗肉火锅店以膏馋吻。
我住的小区就是一个例子,爱狗的善心人士如过江之鲫,被爱心灌溉的小狗狗也成长得格外茁壮。有一条——我也不知道应该冠以什么名类,反正是半人来高,浑身雪白的长毛一丝不乱,当街一站格外有横戈立马的将军气概,日常里见了外人总是嘴角向下,一副鄙夷的态度,让路过的人都自惭形秽。
主凭狗贵,该狗的主人陪它出来散步也显得格外器宇轩昂。常常在落日余晖里,拍着隆起的肚皮不紧不慢跟在狗身后,而这时的狗也显得格外冲淡平和、亲切近人。记得《御香缥缈录》里慈禧太后养的小京吧都要围着金丝缠绳的,与之截然不同的是,该狗杜绝了奢靡之风,从来没有要求主人用绳子牵住它以示威仪——是的,如你所见,这么大的狗在我们小区里行动自如,没有丝毫束缚,天真活跃如同祖国的花朵。
作为资深怕狗人士,我曾几次被该狗吓得一动不动,连抱头鼠窜的勇气都没有,谁能保证我可以跑得过它呢?《动物世界》中,疾驰如风的羚羊也会被雄狮一扑即倒,顺滑的毛皮被獠牙撕得血肉模糊——这样的画面当时在我脑海中奔腾而过,我甚至幻觉它咻咻的潮湿鼻息就在我耳边、脖颈处流连不去。这时主人代为发言澄清了:“没事没事,它不咬人!”又让我无地自容的补上一刀“哈哈哈这么大的人还怕狗哈哈哈”。该狗绕我腿嗅了一圈后高傲地掉头离去,对我的临场表现嗤之以鼻,表示出极度的失望。我顿时羞愧万分,仿佛是自己对不起它,有负该狗对我胆量的信任——不就是逗你一下吗,看你吓的……
就在那一刻,耳边好像又响起了小时候那条黄狗的哀鸣,是不是它泉下有知或者是苍天有灵,转世投胎来报我不救之恨?狭隘如我,想到的当然不是提升狗的个人素养类似的伟大命题,而是想买点德芙贡上——据知乎上说,狗吃巧克力会中毒身亡。那么巧克力对于狗来说简直如同含笑半步癫一样神奇有效,而且便于藏匿,不容易流露杀机,实在是居家过日子,泄恨报复的最佳手段。
我一直是一个根深蒂固沉溺于空想的犬儒主义者,在脑中排演了一出人与狗之间的《马克白》后,施施然走出了小区,迎面看见那家经营数年不见人烟却又神奇屹立不倒的乡村小肥狗,斑驳掉漆的招牌令人想起《人肉叉烧包》中萧索的八仙饭店,不知道有多少条狗在这里一命归西,也不知道有多少猪鸡马牛借了狗的户籍命入黄泉。自古至今,多少哲人雅士感叹人类命运的不可捉摸,而狗猫之流,一尊一辱一枯一荣更掌握在本身已经不稳固的人的手中。
我不吃狗肉,更不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