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开这个城市,那一定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了,而是你不需要我了。
在遇到你之前,我想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后来才明白,感情的事是说不清的。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情深。
故事的开始总是恰逢其会,在那之前,我是绝不会相信一见钟情的。我只能频繁地去那家书店,希望再遇到他。认识我的人都很惊讶,“猫小姐,你是被受刺激了吗,你不是最不喜欢看书吗?”我但笑不语。确实,我不爱看书。
从相遇的那一刻,命运的齿轮开始在巨大的天幕下旋转,发出绚烂的光芒,然后逐渐消散,不留一点痕迹。这场爱情,始于惊鸿一瞥,终于不告而别。人生就是这样,总要有几场措手不及来证明这世事无常。在看到小偷和路人的撕X时,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你倒是抓呀,瞎嚷什么,挤死了。”你能想象挤满了人的马路上还有人推来推去吗?你能想象一个背了一包书的人被人推来推去是什么感受吗?被砸到小偷的身上的这一刻,我的内心拒绝的。居然有人在夸张地喊,“壮士,留命,他还得去派出所喝茶呢。”我靠,我也不想啊……闹剧的最后一幕就是他把哭笑不得的我拉起来,送上了车。就是这么不靠谱,可是只要是你便好。后来,他主动向我坦白,那只幕后的黑手是他,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个社会的恶意,这华丽丽的出场,还是忘掉吧。
我们开始频繁的联系,有一次他心血来潮地问我,“猫小姐,你到底叫什么啊?”这并不算秘密,却让我用一种近乎虔诚的心情来暗喜。我以为,那是在乎。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代表了想去了解对方。可是正准备说的时候,他打断了我。“没关系,这样也挺好”。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曾以为只是一时兴起啊,后来,我渐渐明白了,那是分离。我们经常去书店往前拐角处的一个咖啡屋。我很喜欢它的名字——邂逅。我觉得店主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尽管那时我还不了解这它的真正含义。
三年后后,我独自一人再走进那个咖啡屋,呼吸间好像夹杂着些许苦涩的醇香。我坐在了靠窗的位置,前面是一个许愿墙,人们把说不出的话、美好的祈愿留给陌生人分辨,那些大大小小的心情汇成一个爱心,承载着过路人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我也曾用心的留下过。“I don`t want too much,you and you heart,is enough”.(意思是我要的并不多,你的人,你的心,就够了。)很天真,却也承载着我的全部感情。我把它拿了下来,过去的就过去吧。在看到粉色的便签后面熟悉的笔记时,我泪流满面。上面赫然写着“我爱上了一个不知名的姑娘,如果不能带她去流浪,我会放她自由”。离开不是最好的办法,但也许是对我来说最好的办法。我曾经以为的不辞而别,早已蓄谋已久。这样,也好。
我以为,谎言是说给耳朵听得,可是,为什么,眼睛却在动容。这时我懂得了邂逅------你路过我的世界,温暖了我的流年,却沧桑了我整个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