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故事

道上人都说,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偷。

我知道放眼全世界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第一个关注的不是“小偷”而是“与众不同”的人也没几个,但我也并不在意,无论是这两者的哪一个。

13岁那年我初一,因为一件很小的事跟人发生冲突,最后结果是我不小心砍断了对方三根手指。当时我吓得失了神,跟我一起的兄弟赶紧拉着我逃离现场,初一的小孩子一开始也没多想,但跑回家后却越想越后怕,最后随便往书包里塞了几件衣服和零零散散不到二百块钱就往火车站去了。我长到十三岁也没出过什么门,所以买了最近一班去伟大首都北京的火车票,在那种紧张的境遇之下我却很神奇地带着好奇和憧憬的心情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我再也没有回过那座小城。我其实也曾去想那天以后我的父母是怎么找我找到疯掉,我的兄弟们跟仇家又发生了些什么,我的学校里对我的消失又有些什么反应。我也曾想过要回去,但毕竟时间越久偏偏就想得越多,当然也就越难以踏上归途。也许我从没有停止过念想,只是恐惧更加绵延不绝。

在北京我找到过的活并不多,毕竟只有十三岁,而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来北京不到三个月的时候我就跟了才叔。

一般这种故事里总会有一个神秘又牛逼的大哥类人物,可才叔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讳莫如深的牛逼角色。我们的据点是一个坐落在偏僻的城乡结合部的小院子,而才叔最大的兴趣爱好竟是做菜,偏偏他做菜根本做得不好吃,可我们也只有抱着不吃就要饿死的心态坚强地装出一副很好吃的样子。才叔名字里根本没有才,他身份证上的名字里有的是财,可才叔对这一点非常在意,每次跟人介绍自己都会特意说才叔里的才是才能的才,这点小家子气实在是没有一点大哥的风范,我经常因此为他默默叹息。

认识才叔是因为一次与小偷的争端,后来瞎聊几句最后却去见了他口中提到的才叔。所以大家也就知道才叔是个什么角色了,而他也顺理成章地成为奠定我小偷生涯最重要的人。

才叔其实话并不多,所以算起来我算是跟他说过话挺多的孩子。不过这也难怪,跟着才叔的无论大孩子小孩子倒也没多少读过书的,算起来我初一辍学正经六年制小学毕业的文化水平铁定能排进前三名了。当然我跟才叔说了我误砍手指从家里逃出来的故事,才叔眼里流露出惊讶,似是一副奇货可居的神情。后来才叔跟我说他听我说那段经历就好像是我去应聘传菜员简历上却写着曾经在城里有名的大盘鸡炒过三次蛋炒饭,虽然简单却也足够装逼了。

才叔16岁以前不让我们出去干违法的事,这充分展现了他的人文关怀。才叔曾跟我说我以后想干嘛随便我,并不想去限制,这甚至比这个世界的限制都要少,可我究竟也不知道自己该干嘛。其实我心里开始还是有点抵触小偷这个职业的,毕竟我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六年半,这已经是72.2%的进度了,已经具备了基本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虽不能谨记心中但好歹知道有那么回事。

可才叔跟我说,这世上的红灯绿灯多了去了,但是路是不分颜色的。况且只要你想走没路也能过。小偷小摸造人耻笑,窃国改制那就成了王侯将相,没有哪个是不能牛逼的,怪只能怪自个儿都太傻逼了。何况人活着殊途同归,所以走的路再弯也没什么,自己心里过得去就成。

其实很多年后回想起来也觉得这话冠冕堂皇,带着励志气息却又透着怂恿气质。但执念已成便无法改,我成为一个所谓与众不同的小偷,便从此开始了。

而我跟才叔的道别,其实是在17岁那年,我们跟人起了冲突,饭桌上事情谈不拢,对方一个小弟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菜刀对着才叔就要砍将过来,我并不懂事过去想要抓住他胳膊,没成想没有抓稳对方一刀削去我胳膊上一块肉血呲呲开始流出来我就疼得昏了过去。一觉醒来我已经躺在床上,才叔坐在我身边,我没问事情后来如何,才叔混了那么久自然有他的道理。只是才叔说,七子今天你帮我挨一刀,我保你三次。

随后我就在一个月内把这三次用完了,一次是学骑摩托把别人摩托车撞残了被人要挟不赔钱砸断我的腿,一次是公交车上摸钱包摸到一个便衣条子被抓到派出所,还有一次记不得了。所以才叔当时允诺的这三次也真算是立等可取不留后患了。

第三次事情搞定以后才叔领着我往回走,一路基本没说话。快走到小院的时候他突然说,七子你也快十八了吧。

我说,我刚十七岁俩月啊。

才叔停顿了一会,权当没听到我说什么。接着说,我早先跟你说过,你要做什么我不干涉,如今跟我也已经四五年了,你也可以自己出去闯了。以后只要不在牢房重逢,就只当各自安好。明天你就收拾收拾走吧,当年你来的时候带的书包其实一直都在角落没扔,也算是怎样来的便怎样去吧。

之后便真的相忘于江湖,再未正经相见。

再说回我自己。

其实才叔当时说那段话对于我的职业选择并没有什么影响,贼窝里长大的孩子其实第一份工作怎么也得是摸钱包手机,当然对我的职业规划也没有什么作用,毕竟我当时也不过十几岁,而且过着勤俭节约的生活,能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就,哪还有什么规划。

因此最重要的是我对小偷这份职业的理解有了很大的变化。既然我决定要做一个小偷,那就要真正把它当成一个职业来看待,要有职业准则操守荣誉感,虽然绝对不会被大多数人认可,但也要做到自我的肯定。

从此便独自上路,即使当时并未觉察。

我住的地方是一个地下室,有自己的隔间。这里很偏,周围的人一直都在换,因为没有人满意这里。即使是住在这里的一个个也都满面愁容,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仇恨,没有人会在意身边的人。

所以这里真的再适合我不过了,既然不能暴露在太阳之下,那就让我守在一片不用随波逐流的黑暗里吧。

之所以我能长期地住在这里不像别的小偷那样居无定所,除了这里偏远而人们又互相漠不关心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绝不会在这附近出手,这样算是我的准则之一。虽然我也知道有些东西永远不能正大光明地存在,可这些准则也算是我跟这个社会缓和矛盾的契约。

这样我就可以在这个小区域里像所有人一样正常地生活下去,过不用太担惊受怕的生活。

当小偷那么些年最自豪的当然是没有被抓过,这并不是因为我手艺多么高超,而是因为我跑步特别厉害。从才叔那出师以后我自知再也不能指望有人罩着自己,于是就坚持练习跑步,到后来一口气跑好几站公交站不减速根本没问题。很多人都认为偷盗水平高超才称得上是盗圣,吹牛逼都是说自己数十片警眼下取钱包数枚如探囊取物,结果一群人喝完酒吹完牛逼以后发现身上钱不够结账,面面相觑发现从老板身后安然撤退的能力都没有,只好相视一笑一起撒丫子跑。

所以就像真正打过架的人知道其实最牛逼的不是拳硬的而是抗打的一样,在被发现以后全身而退才是小偷行当的必备能力。更何况都看见片警了还出手那不是傻逼么,除非那片警是你姐夫。

我没有姐姐也没有妹妹,没有可以放我一马的片警,所以我只有越跑越快。

当小偷其实可以遇到一些奇遇,比如有一次我在一个小学附近行动,虽然摸到了但是差一点给人发现。我正蹲在一个隐秘角落靠着墙头喘着气,突然一个幼稚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原来是旁边这小学的小学生,身上穿着整齐的校服,红领巾随风飘扬,让我回忆起自己当年纯真善良的好时光。那小学生说,叔叔你是小偷吧?

我说,别瞎说,哥哥我长得那么阳光帅气正派怎么能是小偷呢。

那小学生面无表情地从校服兜里掏出一部手机递过来说,那哥哥你把这部手机拿走吧,最近又出了新的手机,可是爸爸说这部手机刚买不久,再买手机太浪费了,我怕乱丢掉被人发现,还是被哥哥拿走比较保险,我们这也算是合作。

我没说话,起身拍了拍刚刚靠着墙的背,转身走开留下一脸不解和错愕的小学生。

后来想起也曾觉得自己傻逼,自己手上用的也是偷来的小手机,可却始终觉得那是一种侮辱。小偷获得的也该是通过自己的双手挣来的,而不是从哪给施舍来的。而每当我经过地铁口的拉二胡的盲老头,总也会帮他把碗里的钱倒到他衣服口袋里,各人有各人门路,不能坏了规矩。当然也曾遇到刚拿起碗就被呵斥住的时候,装瞎倒也是门手艺,世上还有那么多算命的呢。

后来有次跟小九喝酒提到了这件事,他打听完学校大概地址第二天就跑去蹲点,偶遇小朋友未遂之后对我的行为万般唾弃,估计之后也没少把这件事当做笑话跟同行提,我也算是名扬四海。后来有次跟一个初次见面的同仁吃饭,他还在饭桌上讲了这个“笑话”,只是我低头吃饭,也没戳穿他口中的大奇葩就在他面前的事实。

我常想,既做不成骄傲而自由的狼,也不能做点头哈腰低三下四的狗。却发现最后自己形如狼狗,自由不得,卑贱不能。

提到小九,就想起一些故事。小九也是跟过才叔的,从才叔叫我七子可以看出来,小九比我晚跟才叔。小九跟我岁数差不多大,在一起也没少玩。开始入行干活当然见面就少很多,但对我们这些孩子来说也算是发小了,偶尔也还会在一起喝两杯。

小九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真喜欢。那阵小九赚来钱就会想着买什么给她好,甚至会在大街上偶然看到别人背的包或者戴的手链就冒险出手,只因为想要送给她。小九一点学也没上过,不懂什么虚头巴脑的浪漫,就只想着努力多偷点钱多给她买点东西什么的。据小九说,那个女孩其实对他挺好,他给她东西的时候一般其实都不会要,老是责怪小九乱花钱,觉得小九赚钱很辛苦,只是小九就是忍不住不给她买。

小九一直是骗她说自己在工地上做工之类的,这样虽然听起来不体面但还不至于罪大恶极。只是后来有一次也许小九实在是觉得不该瞒这个女孩任何东西,又或许是爱情给了他太多无谓的勇气,于是某次约会的时候郑重其事地跟她说了自己是小偷这件事。

后来小九跟我说,他感觉到那个女孩很难过,她一直在说对不起,可却不敢抬起头。小九把她送回住处,在楼下站了很久,但最终还是缓缓转身。小九说他想过全身而退,告别这个行当,可却不知如何冲刷,更无所谓那种离开会带来的固有的恐惧。

人活着就是在以自己为中心画圆圈,一个圆圈画得不够圆,就只能再往里重新画一个,圈越画越圆,却也越画越小,你终于觉得这个圆已经接近完美,却再也想不起还可以跳出去。

这么多年,我也曾经动过心,甚至曾因为看到她时的一个愣神而险些被抓。但我跟小九的差别就在于决不会说,我会告诉自己我是一个正经对待自己职业的人,跟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当我不停这样告诉自己的时候其实就是在放弃对这个世界所有一切可能的理解的期待。这件事我当时并不知道,但当我终于体会到的时候我有一种悲喜交加的爽快,因为我知道这绝对是一笔99%不赔的买卖。况且就算我不这样也不能多赚到什么。

只是我记忆中那一次慌乱里瞥见的对着我若有似无的一笑,始终在纠缠着我不肯放开,却也恰好能作为一个不再让我动心的借口。

既然能想到的都回忆得差不多了,就让我们直接回到现实吧。

今年我25岁,越来越累,越来越不想练习跑步,越来越不想在商场中费尽心机审时度势。也许我是进入了疲劳期,也许是我已经透支了很多脑力和体力,也许是我终于还是败给了长期以来蔓延在我的世界里的孤独。

直到那天我似乎远远看到才叔在和一个穿着蓝色警服的警察吃着饭,虽然其实并不真切,我却忽然觉得很无力。

我忽然想在身旁不远处的那个片警眼皮底下试一把身手。

我知道当我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心里就已经做出抉择了。当我知道我被发现的时候,我却还是很排斥把腿迈出去,毕竟其实我并不想要再逃。被扭住的时候我好像看到才叔扭头往这边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甚至看不清他的脸。但我却固执地认定他就是才叔,但我却固执地认定这是该结束的时候了。

我不知道我会被拘役多久,也不知道以后我能干什么。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就可以安慰自己说这就是一种自我救赎,也不知道是不是以后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过不怕太阳的生活。

我用掉最后一次往外跳的机会了,只是当你厌倦现在,就不再害怕坏未来。

也许这世界上有太多种自由,只是我们总也看不清到底想要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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