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人。
我想和你走的这条路能再长点,最好没有尽头,这样便能走到永远。
好想世界下场雪,你我就此白了头。
前两天看了一个笑话,一只兔子去河边钓鱼,第一天没有钓到一条鱼,第二天还是没有钓到一条鱼,第三天兔子又去河边钓鱼,这时一条鱼从河里跳出来骂道:“死兔子,你要是再拿胡萝卜当饵,你丫我抽死你!”一个笑话想要说明,你能给的你以为最好的,未必是别人想要的。
一个笑话,让我想起多年前的自己,正如这样一只笨兔子。
那时候我喜欢一个人,明目张胆的喜欢,却又带着怯懦。因为他的一句玩笑话,报了自己并不感兴趣的驾校,并且炎炎夏日从一个城市的南边到城市的北边练车。从暑假练到寒假,每一次练车单程就是半个小时的路程半个小时的车程,一来一回两小时,艳阳高照寒风冽冽风雨无阻。只为了能有机会多见他一面,多一次相处的机会,当时觉得很满足,甚至有被自己感动到。
现在回头看年少的自己,还感动吗?我并没有为他做过实质性的事情,只是我单方面的感动着自己,最后把自己感动哭了也没能打动他。
我并不为自己做过的这些傻事后悔,只是因为他,我对车稍感兴趣,能认识很多车标,会对他感兴趣的事情感兴趣。因为他而开始玩微博,微博刚开始兴起的时候每天评论他的微博,转他感兴趣的微博,找共同话题。如今他都关了微博了,我还在每天刷手机微博。而驾着车看着自己手中的驾照,才能清晰证明我喜欢过他的痕迹。否则曾经感动过自己的事情我都快忘了。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即便你为他做的事情不是他想要的,你们最终也没有在一起,但是你为他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一定是心甘情愿而又幸福的吧。
至少你在喜欢着他的时候,会期待着他看向你一眼,这一眼便可以是万年。年少时的喜欢正如少年的欢喜。
无论你白发苍苍还是大腹便便,你依然是当初校园里把白衬衫穿得最好看的你。你依然是记忆中古城温暖的光,山间清爽的风。
看着别人在爱而不得的夜里歇斯底里,一次次闹一次次哭,我竟庆幸自己的喜欢如此浅尝辄止。
喜欢一个人像追着一种信仰,追逐一道光,你会用崇拜的眼光看到他所有的美好,忽略他所有的瑕疵。而人生如果可以如初见,就让我们停留在最愉快的时刻,情人之间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分手时的纠缠与刻薄。
有些人不明白我为什么单着,而我亦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谈着。有人问我你会孤独吗,而有些人谈恋爱一开始是因为爱情,最后没有爱了却也拖着,因为习惯又或者因为存在于物质之间。
而我最怕的感情就是拖着,曾经要命的它好像它的存在已变得无关紧要,曾经最热烈的感情也变得连吵闹的力气都不愿花,一想起这样就觉得心口疼。
所以我多希望世界下一场雪,你我就此白了头。让时间定格这一瞬间,即是永恒。记住美好的时刻,就能温暖你许久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