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人说过,“没有‘类型’的小说,不是真正的小说。”在人们所谓正统的“传统文学”被网络文学和细分详密的类型小说冲击时,这句话的出现正当时宜,确是点醒了我。什么是传统文学呢?没有任何奇异的地方,且作者笔下的对象不是特殊人群,只描写接近于现实或曾经发生的就是传统文学么?那么为什么说它们就一定比其余那些武侠、科幻、志异、幻想等小说要纯粹?要深邃?更值得被人阅读?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传统文学的不寻求突破,艰涩冗长,对话枯燥,不鲜明的主角,导致人们对其丧失阅读的兴趣。就如个性模糊、唯唯诺诺的人会被他人忽视一样。人天性喜欢新鲜感的事物,若某样东西实在难以下咽,那原制作者是否应该想想原因呢?好小说,不会缺乏识货的读者。现今,类型小说的分类已经扩散到极其细微的分支。可以说,只要一个作者创作的小说有某种可以“标签”的特色,那么出版商便在推出这本书的时候给他和他的小说一个“名号”。它代表着作者或者小说的个性。作者在下笔前,想一想自己将要写的小说是否有明确的归类,那么,将来的读者和市场就会对它抱有更高的期待和兴趣。
今天说的这个,其实是从看美剧想到的。近来,对行业类型的剧非常着迷,这几天补看《波士顿法律》。行业类型剧中,照样讲爱情、友情、亲情,却不会像那些直接的爱情剧、亲情剧那样腻腻歪歪,一集又一集,放大情感,重复无聊的对话。而是点到为止地插入到剧情之中,这里面的人们戏份最多的还是工作(如我们的现实一样),爱人、朋友、亲人,和各色人际关系,是工作之外的润滑剂。观众看起来,觉得轻松许多。更由于编剧的巧妙心思,使得其中穿插点缀的情感关系令人回味。这就是行业剧的魅力,同时我想,也是类型小说的魅力。主角有更重要的事,有更重要的身份,同时进行中的和其余人物的关联,是可爱的点缀。也许作者也是花同样的精力去描写“点缀”,但这样的布局,一定不会令读者感觉用力太猛。
看看这部剧是怎么写的吧?第五集中,Alan在庭中慷慨激昂地总结陈词时,那一连击有力的诘问不但征服了陪审团和法官,获得胜诉,使被告支付相当大一笔赔偿,同时也征服了他的同事——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Tara(之前两人有过暧昧,但Tara还没下定决心)。Tara来到他的办公室,对他说她的剖析(打岔,一般女人在乐意剖析某个男人的心理时,很大概率是已经爱上他了):“我所知道的有三个Alan,一个好的,一个坏的,还有一个调皮的。第一个是法庭中正直、受人尊敬的Alan。因为这个角色太过于好以至于承受不住,于是有了坏的Alan。而我现在只想看到调皮的Alan(暗示关系可以成熟)。”结尾的短短几句对话,就表示了Tara愿意与Alan发展一段关系,聪明利索,又点破了人性或情感关系中的平衡互补面。这集的剧情已然结束,观众却可以联想更多。多数时刻的好人,少数时刻的放纵。保守的个性,却爱慕自由的人......
好的小说和好的影视,不露声色让人琢磨,真使人拍掌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