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室友小孙和小于做兼职(托班辅导作业)很晚才回来,其实也只是比往常下班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当然,这一个小时里,她们俩拖着刚租来便爆胎于半路的电动车修车去了。
回来以后俩人就在那抱怨,说什么怪不得租车老板说车胎爆了自己负责,原来在这等着。我就想下午刚租的,几小时后就爆胎,这为什么不可以找老板理赔换胎钱,即使不是全款,至少双方应按照比例分摊吧?区区几十块钱可能不算什么,可是这不应该关系到对自己权益的认识感和维护感嘛?
当时我和另一室友阿呢就说得去找老板说道,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小于竟然一脸无辜的样子说“哎呀,换都换了,人家都说了自己负责,就别说了……”
我当时只想说一句“艹”,能不能别再装了,平时装的寝室,外边判若两人就算了,这事还在那装矜持,那你抱怨什么?回来就不要各种吐槽,各种说啊……
当时小孙的态度并没有那么坚决说不找,后来就嚷嚷着得找老板说道,可今早竟跟我说“哎呀,找了,到那里好赖话也全是我说,小于那样子根本就不会说,所以去不去也不强求了……”哎哟,我这暴脾气,你们有钱你们随意,我管那么多干嘛?
虽然一件很小的事,可是令我难以豁达的是关于权益问题为什么就变得那么懦弱和无知了呢?我不是不赞成息事宁人,可是也不是这么个宁法!经常在这家租车,以前老板为什么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车胎爆),偏偏就这一次上来就说?我不知道其他人能Get到什么,至少觉得不应该这么冤大头。
当然,对事不对人。假如日后遇到的是金钱上更大数目的损失,还是会息事宁人嘛?仅仅是因为害怕争吵或是其他就置之不理,自认倒霉嘛?还有就确定协商就意味着争吵嘛?这可能看来都是后话,可是问题在于对于事情本身或许我们许多人都不尚清楚。
所谓的息事宁人,所谓的和谐不是一味地妥协和退让换来的,而是在合理而有效的协商基础上形成的。在维权上该有的“暴躁”缺失了,真的好吗?很多时候,我们总是会抱怨社会不公,百态不顺,难道真的是那些客观因素的全部过错嘛?难道自己的怯懦和无为就没有助纣为虐嘛?
吃亏是福但不能乱吃。只是想说,权益问题上没有失态,适当的“暴躁”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