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过这样的体验:我们大多数人习以为常的判断可能是错误的?提到中国古代历史,是不是很多人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词便是专制,可是有没有想过,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毕竟中国历史悠久,总不见得每个时代都是如此。好在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给了我们答案。
在以前的阅读中,对历史的理解,似乎仅仅停留在人物和故事上,而很少对社会以及政治制度做深入的探讨,结果就只能是一知半解,体会不深。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钱穆先生是总共讲了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的政治制度,其中就包括中央政府的组织形式,地方政府的结构,以及考试制度、赋税制度和兵役制度。
在讲具体的制度之前,钱穆先生首先给我们普及了这样一个观念,即中国古代皇室和政府究竟是不是一体的。因为在我们固有的思想中,古代政治是有皇帝专制的,照这样想,皇室和政府可不就是一回事儿嘛。但是钱穆先生以事实告诉我们,皇室和政府其实是分离的。比如在汉朝,真正的政府首脑其实是丞相。当时的中央政府,实行三公九卿的制度。三公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其中丞相是文官首长,太尉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负责监察,同时辅助丞相,在某种意义上可看作是副丞相,因为一个人要被任命为丞相,他必须要有御史大夫的任职经历。再来说说九卿,这是地位仅次于三公的官职,总共九个,直接对丞相负责。而在九卿中有两个官是负责财政工作的,其中大司农负责政府的收入,少府负责皇室的收入,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和皇室的关系其实是分离的。
汉朝的地方政府是钱穆先生认为最好的,只有郡县两级,设太守俸禄二千石,与九卿相同。当时全国共有共有一百多,直接对中央负责。
而到了唐朝,制度与汉朝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此时的中央政府已经是三省六部制。中书、尚书、门下三省长官成为了最高的行政官员。中书省负责拟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尚书省及其所辖六部负责执行。此时地方政府有州县两级,州的长官为刺史,且州和县都依据人口划分为上中下三等。
到了明代,尚书省和门下省都被废掉,尚书省也不设尚书令,只保留六部,至此,六部尚书成为最高行政长官。又设了廷推、廷议等制度,保证了重大人员任命与重大事件决议的相对可靠。在明代,不得不说的还有内阁。内阁本身官阶只有六品,最早是替皇帝代笔的,相当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可是后来随着继任的皇帝能力水平大不如前,很多重要的事项其实都是内阁先拟好,皇帝看后用红笔批准实行,称之为票拟。内阁虽然官阶不高,但其实际作用不容小觑。故内阁大学士通常由六部尚书等有威望的官员兼任。
到了清朝,皇帝的专制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至雍正时期,皇帝在内阁之外另设军机处,以便保持军事机密,不经内阁,而军机处的官员常从内阁大学士中进行挑选。此时,出命令的权力只属于皇帝。皇帝的最高命令称为上谕,上谕分为明发上谕和寄信上谕,前者一般为不关要紧之事,后者可由皇帝向各级官员秘密下达,不经过六部,此时六部的职权被大大削减。在六部中,每部各有满汉二尚书,满汉二侍郎,皆可单独向皇帝上奏,实现了真正的皇帝专制。
由此观之,说中国古代皇帝专制是及其不恰当的,至少在明朝以前,还是皇权与相权相分离,到清朝,则真正形成了皇帝专制的局面。我们读史,或者其他,一定不可或缺的便是个人的思考,要敢于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