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第一次知道邓丽君,是在姨妈家。姨父是邓丽君的歌迷,家里藏有不少她的演唱会录像带。我看着电视上那个短发的女人,只觉得她很美,也知道她已经不在人世,但我并不懂她的歌的好。
后来,我无意间发现邓丽君与我生在同一天,1月29日。
再后来,我也开始喜欢邓丽君。特别是《漫步人生路》这一首歌,它给了我许多力量。
今天是我24岁的生日。如果邓丽君还活着,她今天该62岁了。
2.
23岁这一年,是我过得最丰富、最动荡、最匆忙的一年。一年下来,我攒了40多张机票和火车票。我在香港住了两个月,在深圳住了三个月,在北京住了两个月,在家住了半个月,接着八月来到广州,工作,辞工作,失业,失恋。
我看了好几场喜欢的话剧和舞剧:改编为南非种族隔离背景的《朱莉小姐》、皮娜·鲍什的《伊菲珍妮亚在陶里斯》,赖声川的《宝岛一村》。
看的最喜欢的音乐现场,是Peter Hook带着他的乐队来香港,演了两张完整的Joy Division的专辑。
最喜欢的书是赫拉巴尔的《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和黑塞的《荒原狼》。
我没有去任何地方旅游,生活本身已经够动荡了。
3.
我将一段感情结束了两次,现在看来,它应该是真的结束了。
它持续了五年,18岁到23岁。它是初恋、校园恋、异地恋、异国恋。三月,我第一次被求婚;十二月,我与某人都选择了新生活。
在我们大学时代的共同朋友们看来,我与某人是肯定会结婚的,我也曾经这么认为。我也很清楚,异国的生活与十二个小时的时差并不是分开的理由。我们只是都该各自前行了而已。我们一开始就是好朋友,现在只是又做回好朋友。
4.
如果真的要说23岁这一年里我想明白了什么:不停地去做些什么,是克服焦虑和自我认知危机的第一步。
如果说对24岁有什么期待:
在每个人都在分享的时代,做一个高质量的产出者;
在每个人都在说话的时代,做一个耐心的读者和倾听者。
5.
本来是想写一写这一年里自己的变化,下笔之后却发现其实并没有什么可说的。日常生活里的所有的思考都已经被写进日记里,现在也没有必要再来重复一遍。
所以还是再来听一遍《漫步人生路》。